肺癌治療的“非常規武器”之……總結

肺癌治療的“非常規武器”之……總結,概述肺癌治療最優方案選擇。

前期寫了幾篇文章,系統介紹了肺癌治療中可以選擇應用的非常規手段,之所以說它們是“非常規”,是相對於肺癌的傳統治療手段而言。

文章中提到的靶向治療、免疫治療、質子重離子治療、消融治療和支氣管動脈介入治療等,目前在肺癌的治療中都不是一線治療,屬於在手術和放化療之後的第二層次選擇。

原因在於嚴格的適應症,也在於部分治療方式的高昂費用(如靶向、免疫和質子重離子治療)。

肺癌治療的“非常規武器”之……總結

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屬於全身性治療,在經檢測適應的患者,即使是晚期肺癌出現遠處轉移的患者身上都有可能發生奇蹟般的效果,也許是未來攻克肺癌的主要方向,而質子重離子治療、消融治療和支氣管動脈介入治療均屬於局部治療,只適用於那些局部晚期、沒有發生遠處轉移的患者,換句話說,這三種治療適合在全身治療基礎上的選擇性應用。

針對一個具體的肺癌病例,如何選擇個體化的治療方案直接關乎治療效果,雖說在選擇的過程中沒有絕對的公式可以套用,但大致的篩選流程還是有的。

對於臨床懷疑肺癌的病例,首先需要儘可能取到病理依據,這不僅是肺癌診斷的金標準,更是初篩後選擇治療方案的重要依據。

肺癌的病理判斷最主要的目的在於區分小細胞肺癌和非小細胞肺癌兩大類。如果病理能確診小細胞肺癌,首選放化療,手術就不在第一選擇之列。好在大部分小細胞肺癌都是中央型肺癌,通過支氣管鏡下取得病理標本的機會較大,相對不易漏過。

肺癌治療的“非常規武器”之……總結

如果活檢病理證實為非小細胞肺癌(鱗癌、腺癌、大細胞癌),則臨床分期非常重要,基於不同的臨床分期,才可以相應選擇手術、手術+放化療、放化療等不同方案。

一般來說,根據胸部CT表現和相關全身檢查結果,可以大致做出肺癌的臨床分期。如果分期在I期和II期,毫無疑問,應該積極爭取手術。

達到IIIA期的非小細胞肺癌,理論上仍然有手術指徵,但因為涉及縱隔淋巴結轉移,最好的建議是術前做新輔助化療再手術。就算先選擇手術,II期和IIIA期肺癌也是推薦必須做手術後全身化療的。

至於IIIB期和IV期的非小細胞肺癌,從一發現就沒有根治的手術指徵了,除非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需要通過手術解除症狀(如頑固性癌性發熱、單發的腦轉移和腎上腺轉移等)。因此,在這個級別的肺癌,除了放化療的選擇外,通過基因檢測選擇是否可以行靶向治療或者免疫治療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這樣看起來還是有點亂,那就再簡單一點,如果懷疑肺癌,儘量取病理,作分期,小細胞肺癌首選放化療,非小細胞肺癌先考慮能否手術,不能手術的爭取基因檢測看看能否靶向治療,至於其他治療,可以作為適當補充。

肺癌作為發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惡性腫瘤,是從患病人群的總體而言,屬於統計學的說法,對於單個患者,他的預後和轉歸往往是不同的。

如果按照分期和個體差異來說,每個階段的肺癌都有治療的目標,每個階段都不乏治癒的病例。希望始終都在,個體選擇、積極治療,才有可能成為幸運者。

肺癌治療的“非常規武器”之……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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