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羽凡:他不是第一個涉毒的名人明星,但我們希望他是最後一個!

據北京警方通報,11月26日,“石景山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在本市某小區抓獲2名涉毒違法人員陳某(男,43歲,歌手)和何某某(女,25歲,無業),現場起獲冰毒7.96克,大麻2.14克。”兩人目前都已被行政拘留。

有意思的是,@平安北京轉發這則信息時表示,“毒品,讓‘最美’凋零。”考慮到羽泉組合的代表作正是《最美》,這個“暗示”再加上“陳姓歌手”的提示,等於公開了這位歌手的身份,他就是陳羽凡。​

陳羽凡:他不是第一個涉毒的名人明星,但我們希望他是最後一個!

▽吸毒,絕不容忍姑息

陳羽凡26日被警方抓獲,而其公司在今天上午還專門闢謠,稱其涉嫌吸毒被抓是假新聞。警方及時公佈消息,讓事實大白於天下,也讓其草率的闢謠動作成了自我打臉。石景山警方對歌手身份的暗示,避免了公眾的猜測,也表明了警方的態度:不管是誰因為吸毒被抓,警方都不可能隱瞞他的身份。

這是過去幾年警方的一貫態度。每次明星被抓,警方都會及時披露消息,只不過有時候不點名而已。從“朝陽群眾”到“石景山群眾”的紛紛立功,說明警方已經構建了一套依靠群眾的監督體系,持續保持對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只不過明星因為其特殊身份,被曝光的時候總會引起社會的特別關注而已。

過去20年,中國影視、音樂市場的發展,催生了一個相當大的明星群體。他們擁有較強的影響力,也依靠這種影響力獲得不菲的個人收益。但是,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生活缺乏與其影響相匹配的監督。很多歌迷為之瘋狂,而冷靜、理性的人有時候嘲之為“貴圈真亂”。

不得不說,娛樂業在短時間內達到了繁榮,但在光鮮的背後,或許還有一個混沌的世界。藝人和他們的公司小心翼翼地分離著兩個世界,維持住他們的明星光環,但是最近幾年,警方持續而有效的信息公佈行動多少表明,明星們這種把混亂當自由的“好日子”已經走到頭了。如果他們不能有效地約束自己的行為,陳羽凡就不會是最後一個“凋零”的明星。(新京報評論)​

陳羽凡:他不是第一個涉毒的名人明星,但我們希望他是最後一個!

▽他們得的什麼“病”?

在此之前,演藝圈有多名明星涉毒被捕,比如柯震東、房祖名、宋冬野、張默、李代沫、滿文軍、張元、寧財神、尹相傑、王學兵等。就明星涉毒這一事件來說,它的是非對錯再清楚不過了,明星的粉絲們千萬不要“洗地”,也不必洗,錯了就是錯了。

其實,粉絲也別怪大眾對涉毒明星太苛刻,說什麼明星也是人、明星也有隱私權,為什麼不能給他們一次機會。這就像不久前柯震東在社交媒體上發了感慨“我好想拍戲”,粉絲們就心疼得不得了,認為大眾“趕盡殺絕”。原因在於,明星是普通人,更是佔據大量公共資源的公眾人物。當明星利用公眾注意力賺得盆滿缽滿時,就意味著他們必須為此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明星一旦涉毒,就是挾公共資源宣傳不良作為,他們必須付出更慘痛的代價。倘若公眾不原諒,他們就無權索取。

顯然,陳羽凡不是第一個涉毒的明星。明明知道吸毒被捕後的代價太慘痛,不少明星還是“前仆後繼”。每次明星涉毒被捕,都會給自己找各種理由。有“壓力說”,有“找靈感說”,甚至還有“減肥說”,但這些理由其實都是不堪一擊的藉口。說“壓力大”,陳道明就曾反問,你賺這麼多,有老百姓壓力大嗎?說“沒靈感”,創作要是靠毒品才能有靈感,那每一個癮君子都成天才了?

或許,富起來的明星群體面臨的一個嚴峻挑戰是:當他們不像普通人那樣煩惱著房子車子,也不必為五斗米折腰時,他們該如何尋找新的精神寄託?當物質享受到了盡頭,又沒有什麼精神追求,人就陷入了無聊空虛的狀態。這時,他們轉而就會尋找更大劑量的刺激和快感,比如毒品,哪怕這已跌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對於明星而言,財富、尊重、自我實現可能都抵達了,但他們仍可以在對社會責任的承擔上釋放出更大的價值,並獲得精神世界上的精進和圓滿。(荔枝時評)​

陳羽凡:他不是第一個涉毒的名人明星,但我們希望他是最後一個!

▽吸毒者最對不起的,是緝毒警察

緝毒警察,是所有警種中犧牲、負傷比例比較大的警種。

四川警察賈巴伍各,在一次搜捕毒販的行動中,為了趕去增援被毒販伏擊的同事,而被毒販開槍擊中。子彈從他左部胸骨鎖骨處穿入,從腹部後方穿出,他當場倒在血泊之中。但他犧牲前的最後一句話,卻是:“不要管我,不要管我,快追!”

曾經看到過一個犧牲的緝毒警察的屍檢報告:

“他生前被注入了大量安非他命,這能夠使得他保持清醒:5根肋骨被鈍器敲碎、兩條腿膝蓋以下被剝皮削肉、鼻子被刃器割掉,兩個眼球被搗碎、下巴被鈍器擊碎,8根手指被砍掉……致命傷是頭骨的一處鈍擊凹陷,屍檢顯示:從第一處傷害到致命傷,中間持續時間達45小時左右!”

如果不是這份報告,我們恐怕很難想象,這名犧牲的緝毒警察,生前受到了這麼可怕的折磨!緝毒警察,為了所有人的生命健康,奮戰在禁毒的第一線,面對的是最窮兇極惡的毒販,辛苦勞累,負傷和犧牲,都是他們隨時要準備面對的風險。但他們,從來就沒有退縮過。​

陳羽凡:他不是第一個涉毒的名人明星,但我們希望他是最後一個!

★北青報:“最美”凋零再敲藝人涉毒警鐘

“你在我眼中是最美,每一個微笑都讓我沉醉”,羽泉組合的一首《最美》,一度紅遍大江南北,如今“最美”意外凋零,令人震驚且痛惜。但是話說回來,在國家對涉毒犯罪一直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零容忍”的情況下,作為知名藝人的陳羽凡卻明知故犯,以身試法,也是咎由自取,不足痛惜。作為成名多年的歌手、明星、公眾人物,陳羽凡不但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羽毛,而且本身就要給他的粉絲、歌迷以及公眾起到一個表率作用。很顯然,他沒有做到,最終成為了現在的負面榜樣。

陳羽凡不是第一個因涉毒而隕落的名人明星,但我們希望他是最後一個,因為在他的前面,這個“黑名單”已經很長很長了。這些人在出事前職業不同,知名度也不同,但相同的是因為涉毒犯罪以後,幾乎都銷聲匿跡,很難再有出頭之日,之前辛苦樹立的形象、信譽,未來的前途、命運,都毀於一旦。按理說這樣的教訓已經足夠深刻,但是仍舊沒有阻擋住下一位名人明星成為毒品的犧牲品。多麼希望,陳羽凡是最後一個涉毒的藝人。這個希望要變成現實,就需要每一位藝人都潔身自好,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遠離毒品,也遠離違法犯罪。

★光明日報:毒品面前“冷酷到底”

吸毒是違法行為,這理應是常識。明星藝人吸毒,一旦被抓,前途盡毀,過去的種種“最美”人設,都會頃刻間灰飛煙滅;而對於普通人來說,一旦某個家庭成員沾染上毒品,整個家庭都將陷入泥淖。就公眾人物的公眾效應而言,頭頂明星光環的人,理應承擔起示範作用,而不是起到相反的“榜樣”作用。當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依法懲處吸毒者,便理應一視同仁,吸毒從不因為任何人是名人大腕,而特殊照顧或者從輕發落。

毒品,已讓眾多明星藝人的“最美”人設凋零。苦心經營的公眾形象,距離人格破產淪為笑柄,只差一紙警方公告的距離。所以,不要心存僥倖,不要只在被抓以後,才去反思和後悔。珍愛生命,遠離毒品,這從來就不是一句可有可無的宣傳標語而已。要知道,只有在毒品面前“冷酷到底”,才有可能讓人生自由享受“深呼吸”。(舒聖祥)

★紅辣椒評論:公眾人物何時能擺脫“人設”桎梏?

為了獲得更高的關注度,獲得更多的流量,明星往往選擇成為“那個套子裡的人”,處處提防,處處維護,小心地藏起所有負面情緒和行為,只為聚光燈下那看起來完美的一面。但其實,明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慾,也會犯錯。每一個人,特別是一言一行都備受關注的公眾人物,其實不必費心偽裝成自己不擅長的樣子,也不必把自身的某個閃光點過度放大。

依靠實力依舊是在任何行業生存下去的唯一法則。因此,請各位看官,將關注點轉移到這個明星的作品上,沒有那麼多對於明星“人設”形象的過高執念,失望也就越小,那些公眾人物也可以活得簡單點。當然,作為公眾人物需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需要承擔起正面的形象引導責任,但是如何把握度,則是立身的藝術。倘若某些明星以及團隊能把維持人設、發通稿的一半精力放在明星實力的培養上,或許娛樂圈就能少那麼些烏煙瘴氣。​

陳羽凡:他不是第一個涉毒的名人明星,但我們希望他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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