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動態|厲害了!西充法院行政審判工作上人民法院報了!

近日

人民法院報、華西都市報等多家媒體

對我院的行政審判工作進行了

連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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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報》1月8日


政法動態|厲害了!西充法院行政審判工作上人民法院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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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12月25日

政法動態|厲害了!西充法院行政審判工作上人民法院報了!

這份榮譽是對我院行政審判工作的極大肯定與鞭策

政法動態|厲害了!西充法院行政審判工作上人民法院報了!

近年來,西充法院採取多項措施力促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取得較好效果。特別是縣委政府出臺《西充縣涉訴案件應訴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和縣人大常委會出臺《關於行政首長參與行政訴訟的規定》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更加積極,做到應出庭盡出庭,沒有再出現僅委託代理人出庭應訴的情況。

解答 :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是啥意思呢?


政法動態|厲害了!西充法院行政審判工作上人民法院報了!


2015年5月1日起實施的《行政訴訟法》中關於“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行政機關作為國家和社會的管理者,涉訴是正常的法律現象。西充法院積極倡導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旨在消除群眾存在的“厭官”、“恨官”、“懼官”心理,有利於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定紛止爭”功能,真正達到“案結事了”的社會效果。

經驗:西充法院四舉措促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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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提醒。在立案送達階段,主動與涉案單位聯繫,在送達起訴狀副本時一併送達《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知書》,主動提醒行政首長出庭應訴。通知書上寫明出庭應訴的要求、時間、地點 、權利義務及不利後果,明確有正當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須在開庭三日前向法院說明理由,對代理律師撰寫的答辯詞和代理詞,單位負責人審閱簽字後方可提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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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聯繫。

主動與人大、縣委政府聯繫,爭取支持。與人大聯合召開行政執法專項培訓,對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進行《行政訴訟法》等專項培訓。縣人大常委會召開專題會議出臺《關於行政首長參與行政訴訟的規定》,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進行了規範管理。縣委、縣政府聯合出臺《西充縣涉訴案件應訴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對行政機關負責人應訴過錯責任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制定了嚴格的追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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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建議。善於在案件審理中發現問題,並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司法建議書》,並要求限期回覆。將司法建議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列為評先評優的參考依據。在發出司法建議時層層把關,先由承辦人根據發現的問題擬出初稿,再由專門部門負責把關、登記,院領導簽發,規範建議程序,確保建議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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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彙報。每年,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及時向縣委、人大進行專題彙報並抄送政府。縣人大將行政首長出庭情況納入個人業績考核,與晉級晉職掛鉤;縣政府也將行政首長出庭情況納入部門考核,全力支持法院工作。

2018年1月至今,

西充法院受理的行政機關涉訴案件“首長”

出庭應訴率達100%,

“民告官能見官”已成常態化。

2019年啟程,

西充法院人將繼續凝心聚力 卯足幹勁

把各項審判工作推上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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