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說②|劉貴祥:執行難備受關注,到了應當解決的時候了

2017年,中國司法體制改革進入“決戰之年”,即將“打掃戰場,清理死角”。

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抓總的18項改革任務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提出的65項改革舉措也已全面推開。

五年來,法院系統在改革方面作出一系列探索:一批冤假錯案得到糾正,在反思中推動司法制度的完善;家事審判更注重對危機婚姻的救治;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確立,探索跨區劃管轄破除地方利益;法院內部改革對自己“動刀子”;作出基本解決執行難承諾,消除執行不作為,讓執行長出“利牙鐵齒”。

如何讓改革成果落地生根?如何直面改革的困難和問題,避免少走彎路?

十九大召開前夕,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專訪了最高法五位親歷改革的中國二級大法官,以期為中國法院司改進程留下註解。

本期專訪嘉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巡回法庭庭長、二級大法官劉貴祥。

大法官说②|刘贵祥:执行难备受关注,到了应当解决的时候了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巡回法庭庭長、二級大法官劉貴祥。資料圖

“要摘掉執行難的帽子”

澎湃新聞:過去幾年間,執行難頗受社會關注,全國法院向“執行難”發起攻堅。您對這一問題有何感受?

劉貴祥:我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了21個年頭,前10多年主要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從2013年6月到2016年8月,擔任最高法院執行局局長;2016年8月之後,雖不再兼任執行局局長,但仍然繼續協管執行工作。

四年多來,我一直都在與廣大執行幹警努力攻堅執行難,飽嘗執行工作的酸甜苦辣。

記得剛擔任執行局長不久,到信訪大廳去接訪,看到一位上訪當事人舉著個大牌子,上面寫著“急賣判決”。這是當事人在用這種方式宣示:案件沒有得到執行。看到牌子上的這行字,作為執行局長,真是深感自責,無地自容。

執行難是人民法院長期以來面臨的一個老大難問題。官司打贏了,卻得不到執行,不僅影響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而且也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任和信心,影響了司法公信力,衝擊了社會誠信底線。因此,解決執行難,全社會關注,人民群眾企盼。摘掉執行難的帽子,是幾代執行工作者的夢想和夙願,更是人民法院矢志不渝的努力方向。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切實解決執行難,吹響了攻堅執行難的號角。最高法院也向全社會莊嚴承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破除影響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讓執行長出“利牙鐵齒”,三年累計拘留14.7萬人次

澎湃新聞:您曾說,執行存在三大難點,近年來,法院為此祭出了哪些“利劍”?

劉貴祥:從長期的執行實踐中,我們總結出執行的三大難點。同時,我們也找到了破解“執行難”的三大利器。

難點之一在於查人找物。長期以來,人民法院查人找物靠的是登門臨櫃,需要執行人員挨家跑銀行、跑工商、跑房產管理部門。這種模式,一方面耗時多、效率低;另一方面查找的範圍也很有限。

此外,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財物流動日益頻繁,財產種類及形式日益多樣,所需查找的地域範圍和財產種類日益廣泛,查人找物難的問題就更加凸顯。

針對這一難題,最高法院建立覆蓋全國及主要財產形式、四級法院都能使用的執行網絡查控體系。這個查控體系與公安部、交通部、農業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以及商業銀行等聯網,可以查詢14類16項財產信息,基本做到了對全國範圍內主要財產形式“一網打盡”。

近三年來,通過查控體系查到了大量的存款、證券、車輛、船舶、漁船等財產,查人找物效率提高近百倍,查人找物難題初步得到解決。

澎湃新聞:查人找物得到初步解決,“老賴”們會不會因失信成本低想盡辦法規避執行?

劉貴祥:執行工作的難點之二就在於當事人規避、抗拒執行。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尚不健全,失信成本較低,導致部分被執行人不講誠信,通過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來規避、逃避執行,甚至暴力抗拒執行。

例如,有的將自己的存款存到他人名下,或將企業資金存到個人賬戶中;有的跟法院“躲貓貓”、“玩失蹤”,隱匿行蹤;有的通過“假離婚”、“假訴訟”、“假破產”來逃避債務;有的甚至以暴力、煽動群體事件等手段來阻礙、抗拒執行。

澎湃新聞:有沒有印象深刻的例子?

劉貴祥:我們遇到過一個被執行人,欠債不還還住著高檔別墅,法院前往執行時,他讓自己80多歲的老母親在炎炎烈日下堵在門口,不讓執行幹警進門,最後經過耐心勸說才讓進屋。一搜查,僅奢侈品牌的包就搜查出20多個,還有其他貴重物品。這樣的案例全國每年都有很多起。

澎湃新聞:

這算是比較極端的做法,在制度上,最高法作了哪些設計?

劉貴祥:最高法院首先推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也就是“老賴黑名單”制度。將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逃避履行的被執行人依法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並聯合有關部門對其實施信用懲戒。

2016年,中央深改組通過《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涉及50多個部門10大類100多項懲戒措施。比如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坐飛機、坐高鐵,限制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限制銀行信用,限制招投標、政府採購、政府扶持等等。真正讓失信被執行人嚐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苦果。

截至2017年9月30日,累計公佈失信被執行人861萬例,限制842萬人次購買飛機票,327萬人次購買火車票。截至2017年6月,僅中國工商銀行一家就拒絕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辦理信用卡84.7萬餘筆,涉及資金123.97億餘元。據統計,10%以上的失信被執行人因此而自動履行義務,或者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澎湃新聞:讓失信人“寸步難行”,法律上是否有更為嚴格的強制力量?如何才能讓執行真正長出“利牙鐵齒”?

劉貴祥:在實踐中,雖然對被執行人採取了信用懲戒措施,但還有一些被執行人逃避執行、抗拒執行。我們依據民訴法的規定,堅決採取司法拘留、罰款、限制出境等其他強制措施,按照刑法規定,打擊拒執罪,讓執行長出利牙鐵齒。據不完全統計,我們近三年累計拘留14.7萬人次,限制出境2.9萬人次,有效震懾了拒不履行義務和抗拒執行的“老賴”。

60%被執行財產需變現,幾年來網拍節省佣金百餘億

澎湃新聞:解決查人找物、規避執行之後,在實踐中,執行還面臨哪些困難和變數?

劉貴祥:難點之三在於財產處置變現。查控到被執行人的財產是現金或存款最好辦,直接給申請執行人就可以了。但在60%的執行案件中,查控到的財產不是現金或存款,而是土地、房產、股權、證券、機器設備等實物,需要通過司法拍賣將其變為現金後支付給申請執行人。

不過,傳統的司法拍賣存在拍賣佣金高、週期長、受眾範圍小、成交率和溢價率低等問題,還存在圍標、串標、職業控場、暗箱操作和權力尋租等弊端。

針對這一難題,最高法於2016年出臺了專門的司法解釋,確立網拍優先原則,大力推行網絡司法拍賣,實現了司法拍賣模式的重大變革。

截至2016年底,全國29個省市超過1900家法院,通過淘寶網累計網拍41萬次,拍賣標的物近20萬件,成交額2600多億元,標的物成交率90.83%,溢價率75.63%,為當事人節省佣金近80億元。

從2017年3月1日全國法院網拍工作軟件上線以來到10月11日,短短七個月內,全國法院共發佈標的物數量11.2萬餘件,除4萬件在公告中以外,已成交約4.6萬件,成交額1087億元,標的物成交率79%,溢價率72%,節省佣金34億元。

執行案件逐年上升,“執行不能”客觀存在

澎湃新聞:在破解執行三大難的同時,全國執行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公眾應該如何理性看待這一社會問題?

劉貴祥:說到執行難,我還特別想介紹一個不可忽視的客觀性難題。全國執行案件,2013年是283萬件,2014年是314萬件,2015年是416萬件,2016年是529萬件,2017年肯定要突破600萬件,全國執行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的趨勢。

在這大量執行案件中,我們面對一個客觀現實是,有30%到40%左右的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法院窮盡一切執行措施,仍然查找不到任何財產。

澎湃新聞:此類執行不能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哪些類型?

劉貴祥:最為典型的有兩類:一是侵權性賠償案件。比如交通事故糾紛,肇事者家裡本身就十分困難,往往沒有能力支付鉅額的賠償款。再比如一些人身傷害案件,被告人被判刑,家裡無財產可賠。我在第一巡回法庭兼任庭長時就碰到過這樣一起信訪案件。有一天已經晚上七點多了,我正收拾材料準備下班,但我在監控屏上看到,訴訟服務大廳有個老大娘被法警往外勸,但是怎麼勸也勸不走。我過去問了問情況,大致情況是她兒子被幾個人打死了,老大娘認為判得太輕,而且也沒拿到對方20多萬的賠償,就直接到第一巡回法庭越級上訪。

面對老大娘無助而又期待的目光,我心裡真不是滋味,又有一種深深的自責。第二天,我召集巡回法庭有關法官與三級法院進行視頻會商,瞭解到幾個被告人家裡都是農村的,幾乎沒有有價值的東西可供執行。執行法院已經司法救助了幾萬塊錢,但是與判決數額相差甚遠。通過會商,後來幾級法院共同採取司法救助措施,基本上解決了問題。類似的情況在執行中佔的比例相當大。

還有一種情況是自願性債務,也就是合同之債,企業選擇的交易對象在償債能力方面出現問題。比如,一些企業債臺高築,僅有的廠房、機器設備被抵押,企業瀕臨破產,而債權人、債務人都不申請破產,使“殭屍企業”在執行中變為殭屍案件。法院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採取措施,但無濟於事。這類案件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法院不堪重負。這些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無論採取什麼樣的措施都不可能執行到位,這在任何時期、任何國家都是一樣的,這是當事人面臨的商業風險、法律風險,要依靠社會力量,完善有關法律制度,從源頭上綜合治理。

消除執行不作為、亂作為,“讓老賴生存空間越來越小”

澎湃新聞:除了執行遇到的客觀性困難之外,如何消除法院自身可能存在的主觀性執行不能的現象?

劉貴祥:我們深知,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要得到人民群眾的認可,必須要解決法院自身存在的問題。打鐵還需自身硬,必須刀刃向內,加強多層次全方位監督管理,規範執行行為,堅決徹底消除法院內部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現象。

為此,最高法院努力打造制度鐵籠和數據鐵籠。一方面,建立四級法院統一執行辦案平臺,從執行立案到結案,所有關鍵節點都要在四級法院平臺的監控之下進行,形成一套嚴密的切實可行的網絡化管理體系,真正解決最高法院的各項措施到一些基層法院往往成為強弩之末的問題,使上級法院既能管得了案,又能通過案管得了人。

同時,我們積極推動各級法院與新聞媒體合作開展“直播抓老賴”活動,自覺將執行權力行使的全過程置於人民群眾監督之下。據不完全統計,僅最高法院組織的九場次“基本解決執行難”大型直播活動,圍觀直播的網友就超過5000萬人次,回看人數超過1億人次。

另一方面,密集出臺一系列執行司法解釋,出臺“十個嚴禁”規定,開展規範執行行為專項治理活動,嚴查執行違法亂紀行為,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澎湃新聞:在您看來,執行難到了應當解決的時候了,在執行攻堅上,百姓離公平正義的實現還有多遠?

劉貴祥:自去年最高法院提出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以來,各級法院整體推進,多措並舉,標本兼治,初步實現查人找物模式、財產變現模式、監督管理模式的重大變革,執行實際到位率和到位金額明顯提升。2016年真金白銀進入申請執行人口袋的達1.45萬億。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執行工作的基本態勢正發生重大變化,執行難已經轉變為:賴賬越來越難,失信成本越來越高,老賴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老賴債臺高築還花天酒地的日子不會太長了。

我們堅信,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有全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一定能實現,也一定會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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