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为什么喜欢洗白的反派


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为什么喜欢洗白的反派


你对街边成群赤膊撸串的“社会人”有什么观感?

很厌恶?

我的朋友小花也是这样想的,直到有一天——

她那晚跟男朋友吵架,独自跑了出来。没头苍蝇似的在街上溜达,满心希望男朋友能出来找他。走着走着发现不对,身后有个陌生男子一直跟着她。她很害怕,出来匆忙也没有带手机。于是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想要回家。

再次经过路口的烧烤摊,发现那群身上刺龙带凤的大哥们,都望着她所在的方向站了起来,指着她的身后叫道:“滚!”

她当场泪奔,感受到满溢的安全感。

……


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为什么喜欢洗白的反派


给大家安利一部电影,《笨贼妙探》。

这是一部有些年头的警匪喜剧。描述的是,主角麦尔斯从阶下囚摇身变成警界明星的故事。

剧情是这样的:

两年前,天才珠宝大盗,麦尔斯·罗根在警察的围剿下,无奈将刚到手巨钻(价值约1.2亿人民币)藏在一处建筑工地里。

蹲完两年牢他,出狱的第一件事儿,就是要拿回那颗钻石。回到那处工地,却发现那里已经成为洛杉矶警局总部。耗子得去猫窝里摸鸟蛋,这让麦尔斯情何以堪。

然而,财富的力量是无穷的。麦尔斯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冒险混入警局,取回钻石。他用了很多旁门左道都无济于事,最后使用终极绝招——冒充警察。

让麦尔斯万万没想到的是,由于对犯罪招数如数家珍,让他阴错阳差地成为警局里的最风光的警探,带领着菜鸟伙伴,一路冲锋陷阵,又是飞车追逐,又是枪林弹雨,将罪犯一网打尽。

麦尔斯,一路从昔日的罪犯,摇身变成今日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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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不法分子”最恨什么人?

敢于反抗的受害者?打击犯罪的人民警察?

这些他们都恨,但最恨的还是同行——说的更具体一点,是同行中的极品——洗白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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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顾城

世界上,为了混社会而混社会的傻子很少,天生恶人更是没有几个。大多数的“不法分子”是“一时冲动”,而误入的歧途。这样的人,虽然身处黑暗,心还是向往着光明的。

而且,那些混到一定高度的大流氓,抬头就能看到黑社会的尽头,尤其是在中国这样民主专制社会: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东北黑势力达到鼎盛。有位大佬为了摆排场,叫了上百个小弟到机场列队接机。好死不死,机场里有位中央官员,要乘机返回北京,将他那嚣张的样子尽收眼底。临走时对送行的副省长说了两个字:“搞他!”

从此,盛极一时的东北帮派抓的抓,判的判,部分漏网之鱼也不敢在国内待着,借道韩国,逃至日本涉谷才算安定下来。哎呀!扯远了。

混社会的人,稍微有点眼力劲儿就会想方设法的洗白。因为他们知道,是死是抓,只是政府一句话儿的事儿。太平盛世,胳膊拧不过大腿,何况他们是连汗毛都算不上的癣疥。

洗白,重新融入集体,几乎是所有“混过的人”的梦想,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水泊梁山的宋江,心心念念的都是:“招安,招安”。

这样的情景,同样也反映在我们的神话世界。眼里最容不得沙子的,就是那些被招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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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有这么一个故事:

北京朝天宫有一个酷爱修仙的道士,遇到一位同样爱谈玄论道的老翁,两者结为挚友。

老翁在道士的邀请下,常住朝天宫,一住就是数年。可奇怪的是,每当皇帝要去南郊天坛“祭天”的时候,这老翁就会失踪十天半个月。一而再,三而三的,那道士就起了疑心,老翁回来后就问:“这是为什么呢?”

老翁也没瞒着,介绍自己是修成人形的狐狸。每当天子郊祭的时候,都会请动诸神扫除京城内外的邪祟。他虽然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但毕竟属于妖类,需要躲一躲。

又是一年郊祭,狐老翁照例出城躲避。可在京城呆惯了,不想跑太远,就在京郊的阴沟里藏着。没想到这次来清扫邪祟的竟然是王灵官,狐老翁差点把命搭上。

王灵官是谁?祂是道教的第一护法尊神。全称是“先天首将赤心护道三五火车天王君威灵显化天尊”。最有名的战绩是,把十万天兵都打不赢的孙悟空,拒在凌霄宝殿外,一直拖到如来佛祖从西天赶来。

可以说,是祂保全了玉帝的最后颜面。(这里依据的是,吴承恩先生的原著《西游释厄传》,不是删减改编的86版《西游记》电视剧。)

王灵官为何这么的“嫉恶如仇”?

因为简历不好。根据《神仙传》记载,王灵官原名王恶,本是江西浮梁县的草头神。因他享用童男童女,被尚未成为四大天师之一萨守坚萨真人,用飞符火焚了庙宇。王恶不服,告上天庭。玉皇大帝见他人才可用,就给他一个机会,赐给神通慧眼和法宝金鞭,让他私下监视萨真人。如果发现萨真人犯戒,可以使用神通法宝报复。王恶就这样跟了十二年,都没找到萨真人的丁点错漏。于是幡然醒悟、诚心向善,在福建武夷山拜萨真人为师,誓佐行持。萨真人为他易名,改“王恶”为“王善”,并且奏告天庭。从此,祂就成了天庭的保安头子,有监察天上人间的职责。嫖客们都恨死他了——开个玩笑。

因为简历上有瑕疵,所以他做事儿特别认真。别的灵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的事儿,他要追究到底,绝不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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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个人的恶趣味吧。我非常喜欢那些能够改邪归正、洗心革面的人。虽然也会有“白眼狼”之忧。

首先,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能够听劝的,都是有人性的。尤其是那些“放下屠刀,甚至为做善事而牺牲”的反叛,会有一种莫名的反差萌。我是很容易被这样的剧情吸引,

能够洗白的人,都是强者。

其次,这些走过邪道的正派人士,非常熟悉“老朋友们”的犯罪动机和行为手段。就像《武林外传》中,盗圣白展堂为了支持六扇门的前女友展红绫工作,随随便便的就写出一本《缉盗指南》一样。下手会更准。

况且,曾经在阴影下行走过人;在走上正途后,会为了遮掩自己的过去而努力地表现自己。尤其同行是冤家,原来的老同行就是老冤,在他治下犯事儿,下手会更狠。

那是他的投名状。

相识为缘,表达以话,我是梧桐枝,感谢您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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