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律不能保護你的家人時,你會怎麼做?

4.14聊城於歡案,即引起輿論譁然的“辱母殺人案”。10多人組成的催債隊,多次侮辱,猥褻於歡和其母親蘇銀霞。當警察不予制止離開後,於歡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傷4人,其中一人流血過多身亡。

當法律不能保護你的家人時,你會怎麼做?

首先,讓我們瞭解下案件背景。蘇銀霞是一位民營企業家,企業因為市場經濟影響和經營不善,導致資金運轉困難。不得不多次借貸,“拆東牆補西牆”。案件起因是債務糾紛引起。蘇銀霞向債主借了100萬,以口頭約定月息為10%,即每月利息10萬。蘇銀霞已經還了152.5萬元,仍沒有還清利滾利的部分。於是,債主組織“黑社會”10多人多次對蘇銀霞進行討債。

在案發前一天 ,債主指使催債隊人員,將蘇銀霞按在有屎的馬桶裡,逼她還錢。蘇銀霞多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尋求保護。然而並沒有得到幫助。

案發當日,蘇銀霞和兒子於歡被催債人員強行控制,帶到公司接待室。期間多次辱罵,毆打。當著於歡的面,將菸灰彈到他母親的胸上,用鞋堵住他母親的嘴,催債人杜志浩甚至脫下褲子,用雞雞蹭他母親的臉。後來,外面路過的工人看到後,讓於歡的姑媽報警。警察來了後,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不能打人”,隨即離開。看到警察要走,被催債人控制的於歡,情緒崩潰,試圖衝出去攔住警察,在與催債人衝突的混亂中,摸到水果刀亂捅,刺傷4人。

當法律不能保護你的家人時,你會怎麼做?

一審判決:

聊城中院:被告人於歡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聊城中院認為:“被告人於歡面對眾多討債人的長時間糾纏,不能正確處理衝突,持尖刀捅刺多人,致一名被害人死亡、二名被害人重傷、一名被害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於歡故意傷害罪成立。被告人於歡所犯故意傷害罪後果嚴重,應當承擔與犯罪結果相當的法律責任,鑑於本案系在被害人一方糾集多人,採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秩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他人的不當方式討債引發,被害人具有過錯,且被告人於歡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刑,可以從輕處罰。”

2017年3月26日,啟動二審

當法律不能保護你的家人時,你會怎麼做?

讓我們來看一下這個案件中的輿論熱點

最關鍵的角色,警察。由於警察的瀆職,對暴力的放任。讓於歡崩潰,採用以暴制暴的辦法,進行反抗。

其次,法院的一審判決。關鍵點:“不能正確處理衝突”,面對10多人的毆打,控制,辱罵及母親的受辱,發現報警後警察都不管。不知道法院認為的正確處理方法會是什麼?

還有高利貸,為何屢禁不止?社會上那些無抵押貸款,套現的所謂金融企業,哪個利率不是變相的合法,實際都是高利貸。幾乎所有高利貸都涉黑,不涉黑怎麼收回錢。難道雙方自願,就是合法了嗎?那些借款人,哪個最後不是家破人亡。

當法律不能保護你的家人時,你會怎麼做?

“辱母殺人案”,此類案件其實非常多,這次引起輿論譁然。值得我們所有人引以為戒,生活中堅決不能借高利貸,做飲鴆止渴的事情。掙錢這件事,即使生活再難也不能走向絕路。同時,也給我們國家敲響了警鐘:金融體制改制,市場經濟下行,法律的鐵書是否考慮正義等問題已經迫在眉睫。

當法律不能保護你的家人時,你會怎麼做?

當我看到一篇又一篇關於辱母案的新聞時,越來越感到震撼和憤怒。因為我認為,死者就是個黑社會敗類,死之前還涉嫌駕車撞死14歲女學生後逃逸。即使不算自保也是為民除害了。如果,剷除這樣的社會敗類都要判死刑的話。請問今後社會誰還敢見義勇為,人情豈不更加冷漠。

還有,當有人用他的雞雞猥褻你母親的臉時,你會不會動怒起兇?

目睹母親被凌辱,警察沒有制止就離開。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當我們熱愛的國家法律都不能保護我們的家人,在我和我的家人受到極端凌辱和迫害的情況下,我想我也會毫不猶豫的報復,決不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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