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將新增一批可刷“醫保卡”的藥房、醫療機構

導言:★蕪湖將新增11家藥房、6家醫療機構可刷“醫保卡”

★棠梅園地下車庫為何十年都未啟用

★蕪湖男子撞上出租車 鎖骨骨折卻拔腿就跑

★房屋質量有問題,可以不交物業費?

蕪湖天氣預報

今天白天陰有小雨

夜裡到明天早晨有中雨

東北風3-4級,8~11℃

趨勢預測:

明天中雨轉小雨,6~8℃。

12月7日:小雨,3~5℃

12月8日:小雨或雨夾雪,0~2℃

12月9日:小雨或雨夾雪,-1~3℃

蕪湖將新增11家藥房、6家醫療機構可刷“醫保卡”

蕪湖將新增一批可刷“醫保卡”的藥房、醫療機構

日前,將有11家零售藥店有望被納入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如果順利“加盟”,市區的該類藥店將達到415家。本次新添的11家藥店分佈於蕪湖各區,包括蕪湖市綠竹藥房;蕪湖市平民大藥;蕪湖市新市民大藥房園丁小區店;安徽國寧大藥房萬春街道分公司;安徽和愛大藥房綠園商貿城店、利民東路店;蕪湖中山大藥房香城灣店、張家山領秀城店;安徽國惠大藥房九華北路店;安徽省中泰大藥房三山公路街分店;蕪湖人本大藥房沈奧花園店。

蕪湖還擬增設蕪湖江城中西醫結合醫院、蕪湖遠大醫院、蕪湖張家山綜合門診部、北城中醫門診部、官陡街道星辰社區衛生服務站、官陡街道赤鑄山社區衛生服務站等6家醫療機構,為市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目前也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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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梅園地下車庫為何至今未啟用

物業:計劃春節前後啟用車庫

蕪湖將新增一批可刷“醫保卡”的藥房、醫療機構

日前,有網友反映,棠梅園A、B區居民入住10年以來,地下車庫就從未啟用過。有的地下車庫出入口就像垃圾場。

記者走訪發現:B區7號樓旁的地下車庫出入口停放著數輛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還有一些雜物。坡道上與坡道邊牆壁上汙水流淌,巨大的捲簾門朽爛裂開,捲簾門前是骯髒積水。B區4號樓、A區36號樓、A區10號樓旁邊的地下車庫的情況也是大同小異。此外,各處車庫坡道上的頂棚上幾乎都沒有玻璃了。


蕪湖將新增一批可刷“醫保卡”的藥房、醫療機構

棠梅園所屬社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該小區地下車庫一直未啟用的原因是裡面設施不完善,沒有劃線與監控等,他們也已向上級單位進行過反映。

鏡湖區重點局表示:在2013年改造中,他們對地下車庫功能予以了完善,安裝了道閘,並在車庫內安裝了監控與照明設備,其後也向物業進行了移交,物業早就應該拿出一套有效的管理辦法,自行劃線,將這些地下車庫妥當地利用起來。

小區物業經理表示:2013年改造後,由於地下車庫監控不足,人防門下門檻過高會傷著汽車底盤,物業沒有接收。至於有的地下車庫出入口如同垃圾場,他解釋說:A10號樓有一些業主不自覺,經常往下扔垃圾,保潔工害怕去那個坡道清掃。坡道頂棚上的玻璃損害也是A10號樓居民亂扔酒瓶等廢棄物造成的。

同時,物業經理表示,如果政府暫時不能投入資金的話,物業也會盡快墊資將地下車庫修整重啟,啟用時間大約在春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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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男子撞上出租車 鎖骨骨折卻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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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下午2時40分許,一位中年男子駕駛皖B牌照二輪摩托車沿銀湖中路往漢爵酒店方向行駛,當其行駛至銀湖中路與景觀大道三岔口時,因車速較快,與正在左轉的出租車發生碰撞,重重摔在地上導致鎖骨骨折。摔傷的摩托車駕駛員卻不知何因爬起來就跑,未跑多遠就被出租車司機給逮著了。原來,摩托車駕駛員想逃離現場是因為自己酒駕了。交警調查發現這位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58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而且他騎的是一輛逾期未檢、已達強制報廢標準的兩輪摩托車。

因涉嫌酒駕、駕駛報廢車上路等多種交通違法行為,等待童某的將是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1800元、強制報廢車輛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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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有問題,可以不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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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房屋漏水、牆體開裂,房屋質量有問題,物業公司沒有及時上門維修,今年的物業費我不交了!”近日,蕪湖縣法院物業巡回法庭公開審理了這樣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是蕪湖縣廣居正陽公館小區的物業公司華楊物業,被告是該小區業主潘某某。業主潘某某以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自2016年12月18日開始,一直拒交物業費及公共能耗費。

法院審理認為,房屋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有效合同,對該小區內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公共能耗費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的電梯、水泵、監控機房等設施設備產生能源消耗的費用,需要全體業主共同承擔。因此,被告業主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和公共能耗費。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原告作為物業服務公司,並不能成為解決業主房屋質量問題的直接責任主體,故法院對被告的抗辯理由不予支持。

最終,蕪湖縣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合同法》、《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判決被告潘某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物業公司物業費和公共能耗費共計3060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法院駁回了原告蕪湖華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溫馨提示

房屋質量有問題,業主如何維權呢?

該案的承辦法官表示,房屋質量問題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房屋保修期內,業主可以通過保留證據,與房屋開發商協商維修,同時保留訴訟權利。超出房屋保修期,業主可以將情況反映給業委會,申請專項維修基金來對房屋進行修繕。物業公司有維護公共部位及協助維護的義務,但並非是房屋質量承擔責任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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