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貪白恩培與死神擦肩而過?

10月9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曾任雲南省委書記)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白恩培犯兩個罪名:受賄罪,涉案金額高達2.47億元;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法院宣判:決定對白恩培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鉅貪白恩培與死神擦肩而過?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去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表決通過後,新設了終身監禁制度。而白恩培則是“終身監禁第一人”,第一個被判處終身監禁的官員。

為何終身監禁制度入刑一年多後,才現“終身監禁第一人”?又為何是白恩培受到了這一重罰呢?

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白恩培被判處終身監禁,還是從輕處罰之後的結果。

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白恩培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也就是說,白恩培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不過,他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而且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因此,被判處死緩。

在司法實踐中,被判處死緩的犯人,服刑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一般都會被減為無期徒刑。

去年11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審理罪犯薄谷開來減刑案件的公示》、《關於審理罪犯劉志軍減刑案件的公示》就提到:刑罰執行機關燕城監獄、秦城監獄,分別以罪犯薄谷開來、劉志軍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兩人刑期減為無期徒刑。

不過,即便白恩培此番沒有獲得死刑立即執行的結局,他的死緩也與之前的同類罪犯有所區別。

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根據白恩培的犯罪事實和情節,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這相當於,就算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間白恩培沒有故意犯罪,從死緩減為無期,他也沒有減刑、假釋的資格,必須在監獄終身服刑,把牢底坐穿。

去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時,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曾解釋,為何刑法修正案(九)要新設終身監禁刑罰措施。

喬曉陽表示:對貪汙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特別是其中本應當判處死刑的,根據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依法減刑為無期徒刑後,採取終身監禁的措施,有利於體現罪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防止在司法實踐中出現這類罪犯通過減刑來實現服刑期過短的情形。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對“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說,終身監禁制度可以從法律層面,封堵官員的“贖身暗門”,避免個別官員利用減刑、假釋程序逃避刑罰。

阮齊林強調,“終身監禁”入刑,相當於“特別死緩”,跟暴力性犯罪“限制減刑”性質相同,對貪腐分子形成強大震懾。部分被判處死緩的貪腐官員,雖然有可能“免死”,從死緩減為無期徒刑,但沒有減刑、假釋的機會,會終身服刑。

白恩培為何是終身監禁第一人?

鉅貪白恩培與死神擦肩而過?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已開庭審理的十八大後落馬省部級以上官員中,共有29人獲刑,這其中,白恩培的刑罰最重。

已獲刑的29名省部級以上官員中,共有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分別是周永康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

還有1人被判處死緩,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犯“五宗罪”(貪汙、受賄、挪用公款、行賄、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中將軍銜。

其餘均獲有期徒刑。

綜上,白恩培是十八大以來,第二名被判處死緩的“老虎”,也是被判處終身監禁的“第一虎”。

那麼為何終身監禁制度入刑一年多後,才現終身監禁“第一虎”呢?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依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終身監禁有兩個前提“要件”:其一,犯貪汙、受賄罪;其二,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人。

也就是說,終身監禁刑罰措施適用於貪汙、受賄這樣的職務犯罪,且罪犯的刑罰是死緩,而非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據此,谷俊山雖然被判處了死緩,不過其宣判時,刑法修正案(九)還未出臺,終身監禁也未入刑。

刑法修正案(九)去年8月底頒佈至今一年多來,令計劃(今年7月獲刑)、郭伯雄(今年7月獲刑)等“大老虎”陸續獲刑,不過,如上述,其刑罰都是無期徒刑,在白恩培之前,刑法修正案(九)頒佈以來還未有省部級“老虎”被判處死緩。

十八大後最貪虎

鉅貪白恩培與死神擦肩而過?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白恩培創下了省部級“老虎”的最高貪腐記錄,受賄金額高達2.4億餘元。

法院查明:2000年至2013年,白恩培先後利用擔任青海省委書記、雲南省委書記、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獲取礦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46764511億元。白恩培還有鉅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初步統計,十八大以來,在白恩培之前,共有5名省部級以上“老虎”受賄金額過億,分別是朱明國(1.41億)、周永康(1.3億)、金道銘(1.2億)、萬慶良(1.1億)、毛小兵(1.05億)。

此外,兩名“軍老虎”郭伯雄、谷俊山,司法機關沒有通報具體的受賄金額,只是通報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可見,白恩培的貪腐金額“遙遙領先”,比朱明國多了1億元,大約是周永康的1.9倍。

那麼白恩培是如何獲取了這2.4億餘元,成為十八大後最貪“虎”呢?

年過九旬的雲南省退休幹部楊維駿(曾任雲南省政協副主席),曾實名舉報白恩培。

楊維駿接受“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採訪時曾表示,白恩培任雲南省委書記十年中,“違背中央的科學發展觀,自搞一套毀鄉造城的'大城市化'運動,強佔基本農田,強拆民房,出動公安打傷抗爭農民,官商勾結,以遠低於市場價從農民手中強徵農田,從中牟取暴利。還與私商勾結,大肆賤賣國家寶貴礦藏資源”。

據楊維駿反映,在白恩培等人的主持下,雲南許多寶貴礦藏資源如蘭坪鉛鋅礦、東川博卡金礦、大紅山銅鐵礦、文山銅礦、大平掌銅礦都沒按市場規則進行交易。

以蘭坪鉛鋅礦為例,“價值5000億,讓四川私人老闆劉氏以10億就控股百分之六十。”

其所稱的四川私人老闆劉氏,正是劉漢。據《財經》報道,2003年1月24日,劉漢旗下的公司以1.53億元獲得51%的股權,入主潛在經濟價值過千億元的蘭坪鉛鋅礦,掌控了這個亞洲最大、全球第四大的超級礦區。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白恩培案件警示錄中也提到:白恩培緊盯礦產資源、土地出讓和房地產開發這幾塊“肥肉”,攫取鉅額利益。白恩培很“精明”,不是什麼人的請託都辦,只有大老闆才考慮;不是什麼錢都收,只有“大手筆”能入得了法眼。他的涉案行為絕大多數都是為老闆在礦產資源、土地出讓和房地產開發領域謀取利益,出手幫助老闆一次,最多的收數千萬元。在白恩培的干預下,一些土地被賤賣給了商人,雙方從中獲利巨大。幹部群眾背後罵他是“崽賣爺田心不疼”。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撰稿/新京報記者王姝 校對: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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