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了病假還能享受年假嗎?北京法官送您份年假指南

春節將至,不少人開始計算能不能連上年假,來一次“悠長假期”。但休年假也有很多講究。1月21日,北京海淀法院法官總結了一份休年假指南,供市民參考。

休了病假还能享受年假吗?北京法官送您份年假指南

年假能休多少天該怎麼算?

案例:

王女士想請年假,可在核算具體的年休假天數時,她和公司人事部門有了分歧。王女士稱,自己本科畢業工作至今已經10年,應該休10天年假。但公司主張,王女士在2011年至2013年,為了備孕、生育、哺乳,一直做家庭主婦、並未就業。因此,其實際工齡不滿10年,僅能請休5天年休假。

二者誰的說法合乎法律規定呢?

法官釋法: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數是與職工累計工作年限直接掛鉤的,法定年休假制度中的“1年”“10年”“20年”是指職工累計工作的實際年限,而不是指從職工開始工作年份起計算的自然年限。所以在計算王女士的法定年休假時,公司沒有將2011年至2013年其在家休息、未工作期間納入工齡計算,是有合法依據的。

年休假必須一次性休完嗎?

案例:

老李在公司從事財務工作多年,依照法律規定,已經可以按照每年15天的標準請休年休假。鑑於自己年假“寬裕”,老李在年初先請了一週的年假。可到了年尾,老李打算休剩餘的年假時,公司稱,依據公司規定,每年只能申請一次年休假,未休假天數,視為員工放棄相應休假權利。

公司說法對嗎?

法官釋法:

依據法律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因此,勞動者有權申請分段請休年休假,公司所述“每年一次性休假、未休假天數視為員工放棄相應休假權利”有違相關法律規定,不能獲得法院支持。

休了病假還能享受年假嗎?

案例:

吳小姐因腰肌勞損,向公司請休病假兩個半月,去年國慶,她想和假期相連,再請上5天年假,去西藏旅遊。但公司沒有批准吳小姐的年休假申請,稱吳小姐病假時間過長,不再享有當年的年休假。

休了病假,就不能休年假了嗎?

法官釋法: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吳小姐累計工齡不滿十年,但是已經請休病假2個半月,因此,當年度吳小姐確實不再享有年休假。

說到這裡,有人會“聰明”的想到:何不反其道而行之——先休年假,再請病假,不就可以“假期最大化”了?但答案也是否定的,依據法律規定——

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上述事假、病假等情形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初入職場當年有年假嗎?

案例:

白先生去年7月畢業進入一家科技公司,今年就想請年假和春節連上。他認為,自己是2018年入職,2019年就可以休年假了。

白先生的理解對嗎?

法官釋法:

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設立是為了維護和保障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依據法律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因此,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一年)以上,屬於享受法定帶薪年休假的前提條件,而不是以自然年的更迭為請年假依據。

跳槽新單位當年有年假嗎?

案例:

小林去年入職新公司,想到自己在老東家並沒有休年假,希望新公司能批准自己的5天年假。但是,新公司稱,小林入職不滿1年,不能享受年假。

公司的說法對嗎?

法官釋法: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因此,依據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後,只要曾經在一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連續不中斷工作滿12個月,勞動者就可依法請休年休假。但小林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應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按照其入職後的本年度剩餘日曆天數進行折算確定。

拿完年終獎離職還能休當年年假嗎?

案例:

和小林不同,錢女士是等到領到年終獎後才準備跳槽,而且希望在入職新公司之前有一段休整期,就想把年假“留在”老公司。因此,人事部門同時收到了錢女士的離職申請和年假申請。

錢女士的想法是否能得到支持呢?

法官釋法: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年休假的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因此,即使錢女士在拿到上年度年終獎後提出離職,錢女士仍有權請休年度相應天數的年休假。

法官指出,我國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是法律賦予了勞動者休息休假權利,廣大勞動者可以在忙碌的職場工作之餘,給自己一個美好假期,但需要指出,勞動者在依法請休帶薪年假時,仍需要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提前提出休假申請並且妥善安排工作,避免因“突襲”式的請休年假給雙方造成不便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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