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企業建設回收動力電池回收網點最高得8分

近日,工信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4號文件,工信部制定了《汽車行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等指標體系文件並予以公佈。

該指標體系適用於在中國境內獲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資質的M1類汽車生產企業及以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等為主要產品的汽車總成零部件生產企業,其他汽車生產企業參考執行。

企業為M1類汽車生產企業提供報廢汽車拆解指導手冊編制支持,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提供動力蓄電池編碼溯源、拆卸拆解信息,且提供相關證明:8分。

對於M1類汽車生產企業,通過自建、委託或聯合建設方式在銷售區域建設回收網點,回收本企業報廢汽車及退役動力蓄電池,銷售區域內每個地級市應至少建設一個回收網點:回收網點建設覆蓋率*8分,最高8分。

工信部:企业建设回收动力电池回收网点最高得8分

對於M1類汽車生產企業,公開報廢汽車回收服務網點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等信息:2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