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被拉上了傳銷的“賊船”

微信被拉上了傳銷的“賊船”

權健剛剛出事,華林也緊跟著轟然倒塌。

1月15日晚間,河北省黃驊市方面宣佈,自黃驊市聯合調查組進駐華林公司以來,經過緊張的工作,初步查明,華林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目前,華林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已被警方控制。

鼎盛時期,華林公司一年吸金數十億元,每次舉辦完營銷活動,會有至少一輛運鈔車開進公司點鈔,把現金運走。

但現在,華林公司大門緊閉,已經是人去樓空。

接下來即將發生的一幕很容易聯想到:

華林的微信群解散的解散,改名的改名。

微信群裡的管理員開始使用語音通知,建議群成員在朋友圈刪除跟華林有關的內容,叮囑每一個群成員不能接受媒體採訪。

一些人開始幡然醒悟,但還有一些人仍然執迷不悟。

部分群成員在微信群裡亢奮地宣稱,“風雨同舟共濟,永遠跟隨公司”。

不僅僅是權健、華林,最近幾年湧現出來的一大批傳銷組織,比如奇妙生物、千城萬店、善心匯、誠信買賣寶、藏寶網、慈善富民總部、恆星幣、皇尊幣、巨龍國際、開心複利理財網、開鑫牧場、藍天格銳、買賣寶等,這些傳銷組織都把微信作為開展傳銷的重要工具,使得傳銷方式得到了優化:傳銷開始突破地域的限制,洗腦手段更隱蔽、資金轉移更方便。

01


微信與傳銷業的第一次親密接觸,應該是朋友圈出現的不良微商。

這些不良微商普遍採用分級代理制度:購買貨物就可以成為銷售代理商,然後發展次級代理商,每個層級的代理商拿貨價格不同,賺層級差價得到的收入要遠高於直接銷售。

同時,這些不良微商通過“訂單生成器”等軟件,大肆進行訂單造假,炮製造出一些“月入10萬、坐在家裡就能創業”的神話,以此來蠱惑他人成為下級代理商。

微商裡面的套路很多,有人成為銷售面膜的微商後,第二天就來了大客戶,大客戶一口氣要買數萬元的面膜,待向上級代理商採購後,大客戶卻神秘失蹤。

知乎上有一個高贊回答:

如何鑑別一個產品在微信上是做傳銷還是做營銷?

關鍵看這個模式當中,賺錢的盈利點在產品銷售本身的利潤,還是在發展下線的提成上面。

如果是前者,那麼就是正常的銷售,如果是後者,那就是藉助微信在做傳銷。

02


在傳銷人員看來,微信群能夠將分佈於全國各地的人聚集在一起,通過微信群來統一洗腦,統一收錢,整個詐騙過程一氣呵成。

比如,“野狼高端互助群”就是一個利用微信群進行傳銷詐騙的典型案例。

它的模式設計得非常精妙!

現在有一個微信群,群裡共有63個人,共分為6個層:

第一層1個人,

第二層2個人,

第三層4個人,

第四層8個人,

第五層16個人,

第六層32個人。

現在需要開始找第七層,(每個新加入的會員都在第七層)第七層為64人,按加入的時間分為:16+8+8+4+4+24。

1、新加入的前16個人把2000元交給群主,由群主打給新人的上1層也就是第六層32個人每人1000元。

2、中間加入的8個新人把2000元交給群主,由群主打給第五層16個人每人1000元。

3、再中間加入的8個新人打給群主每人2000元,由群主打給第四層8個人每人2000元。

4、再中間加入的4個新人打給群主每人2000元,由群主打給第三層4個人每人2000元。

5、再中間加入的4個新人打給群主每人2000元,由群主打給第二層2個人每人4000元。

(注:前五次收錢群主每收一次錢打一次錢,嚴格執行,群成員監督!)

6、最後24位新人加入時群主會收到48000元,加上第一次收到的1000元,第二次收到的1000元,第三次收到的2000元,第四次收到的2000元,第五次收到的4000元,一共是58000元,減去剛開始投入的2000元,群主這時就收到56000元完美出局了。

這時群裡共有63人+64人=127人,群主出局去掉1人,還有126人,每層對半分成2組(例:原第五層16人分為8+8,升級為第四層),每組63人,又回到了原點,這時原來的第二層變成了第一層,第三層變成了第二層……新人由原來的第七層變成了第六層,這時再各自去找64個新人。

“野狼高端互助群”對外宣稱,這個模式非常合理,沒有資金鍊斷裂的可能,大家都能出局,只是出局的先後順序不一樣,通常情況下,在20至30天內就可以輕鬆掙到56000元。


微信被拉上了傳銷的“賊船”

03


北京飛鷹軟航科技有限公司註冊了一個“星火草原”的公眾號,打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幌子搞傳銷。

掃描推薦人的二維碼後,你會進入“星火草原”的公眾號,點擊進入商城和立即購買,就來到下單的頁面,分別有市級,省級,全國三個代理級別,對應的是100元、300元和600元,分別可以拿一層、二層和三層的返利,即對應的紅包是90元、180元、270元。

比如:張某報單600元,他就是全國代理,可以拿三層的返利。

如果張某直接推薦了A,A是張某的第一級,第一級對應的是90元的紅包,就是不管A報單100元、300元、還是600元,張某都是得到90元的紅包。A又推薦了B,B是張某的第二級,如果B報單100元,張某沒有紅包,因為A從中得到了90元,公司只留下了10元的利潤;如果B報單300元和600元,張某會得到180元,因為第二級對應180元的紅包;如果B又推薦了C,C是張某的第三級,C如果報單100元和300元,張某沒有紅包,C直接報單600元,張某會有270元的紅包。

簡單來說:一個人報單600元,他的上一級立刻得到了90元,上二級立刻得到了180元,上三級立刻得到了270元,540元就被分出去了,600元減去540元,還剩60元,這10%就留給公司當作利潤了。

根據警方通報,不到半年時間,微信公眾號“星火草原”就擁有“粉絲”1300萬人,非法傳銷涉案金額達2億餘元。

04


作為社交工具的微信,正在給許多行業賦能,其中也包括傳銷業。

在傳統的傳銷當中,傳銷頭目需要租賃一些住房,然後以暴力手段限制下線的人身自由,先通過集中授課給下線洗腦,再讓下線發展新人,讓新人以交納一定費用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傳銷頭目們不再需要租賃住房,不再需要提供一日三餐,只需把新人拉入一些微信群,這些微信群都採用了半軍事化的管理模式,每人的頭像、暱稱格式相同,並有嚴格的作息時間。

群裡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群成員不得隨意說話、拉人入群。

每天早晨,管理員在群中發起床號,群成員們在規定時間內簽到,隨後開始升國旗儀式。

接下來便是立體洗腦,群裡會有專人組織講課學習,有各種學習資料的電子文檔、MP3講課錄音。

每天晚上,管理員會通過微信語音,聲情並茂地講著與愛國、機遇、成功等有關的小故事,講完後組織群成員談感受。

每隔一段時間,微信公眾號還會推送一些招商項目或創業加盟的文章,管理員同時會要求群成員積極在朋友圈分享學習成果,通過互聯網持續吸引新人的加入,讓傳銷組織如同滾雪球般做大做強。

05


傳銷組織利用微信來實施詐騙,微信有罪嗎?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時至今日,微信已經擁有10億的DAU,成為一款真正的國民應用。

但挑戰者正在不停出現。

2018年1月15日,有三款社交產品要挑戰微信,其中一款是王興的馬桶MT。

王欣因快播涉黃,鋃鐺入獄三年半。

王欣曾經堅持“工具無罪”及“技術無罪”,因為“不能有人用菜刀殺人了,就說菜刀公司有罪。”

這裡的潛臺詞是,不管快播也好,微信也罷,如果只是一個工具,就不應該加上價值判斷,工具和技術,沒有所謂的對和錯。

但法院的觀點卻是技術無罪,企業有責。

《人民日報》講了這樣一段話:

互聯網領域有“避風港原則”,技術開發者/提供者只要“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應當知道”技術被用於侵權,就可免於連帶處罰。同時,還有一個“紅旗原則”,如果侵權事實像紅旗易見,技術開發者/提供者就不能以不知道為由逃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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