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版權登記了解一下?



作品版權登記了解一下?



版權在我國法律上也叫著作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包括精神權利與經濟權利。版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於無形財產權。

通過辦理作品著作權登記,能夠進一步明確權利歸屬,方便版權交易,保護權屬人權益。


作品版權登記了解一下?

1、明確版權的歸屬,有效維護著作人的合法權益,發生版權糾紛時可以作為一種權利證明。

2、版權人被侵權需主張自己的權利時,登記的事項可作為擁有權利的初步證明。

3、有利於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於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在授權或轉讓時,登記的內容可以作為擁有權利的證明;無形變形,價值成倍增長。

4、能在第三方國家機關公示,有利於自己作品的宣傳和傳播。

5、有利於建立企業品牌,形成系列產品。

(1)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

(3)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4)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臺演出的作品;

(5)曲藝作品,是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

(7)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

(8)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9)建築作品,是指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

(10)攝影作品,是指藉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

(11)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

(12)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製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為展示、試驗或者觀測等用途,根據物體的形狀和結構,按照一定比例製成的立體作品。

(1)《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權利歸屬證明文件;

(4)作品的樣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

(5)作品說明書(請從創作目的、創作過程、作品獨創性三方面寫,並附申請人簽章,標明簽章日期);

(6)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代理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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