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河警方依法拘留一名尋釁滋事違法人員

宁河警方依法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人员

宁河警方依法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人员

近日,公安寧河分局接報:李某某(男,43歲,寧河區豐臺鎮人)撥打便民服務熱線,反映對民警處置工作不滿,並揚言炸派出所。寧河分局立即受理案件,並開展調查。

經查,2018年12月28日,李某某在豐臺鎮某服裝店購物後,與服裝店發生矛盾並報警。民警出警後,經工作雙方當事人自願當場調解,並簽訂了治安調解協議書。

2018年12月30日,李某某以對民警處置不滿為藉口,撥打投訴熱線,要求豐臺派出所賠償其10萬元精神損失費,並協調商家退貨。如果此事解決無法使其滿意,李某某揚言將駕駛裝滿汽油的汽車炸派出所。

後民警依法對李某某進行傳喚,經詢問,李某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寧河警方以尋釁滋事依法對李某某行政拘留15日。

宁河警方依法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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