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代,諸侯王的勢力有多大?他們自己的封國是徹底屬於自己的嗎?

彈指一揮間456


西漢諸侯國權力的演變基本上遵循倒“U”形。即先上升,到達巔峰之後,迅速滑落到谷底。

西漢建國之初,存在著很多的異姓諸侯王,他們掌握地方的政治、軍事、財政大權,實際上是相當於一個個獨立於帝國之外的小王國。之後,劉邦採取雷厲手段,在其在位之時基本上掃清了擁兵自重的異姓諸侯,但是,因為有秦朝的前車之鑑,他並沒有完全廢除封國制,而是綜合周朝和秦朝的制度,來了一箇中庸之法,即在帝國的領土上,分封一部分劉姓諸侯,作為鞏固帝國的屏障,而另一部分土地,則由皇帝直接管轄,遵循秦朝的郡縣制。歷史上管這種做法叫做“郡國並行制”。

西漢初期地圖

在這種制度下的諸侯們,依舊在封國內享受著很大程度上的政治、尤其是軍事和經濟上的權力,和之前的異姓諸侯王們差不多,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吳王劉濞,他甚至可以在他的封國內開礦造錢,煮鹽獲利。他是之後一段歷史的主角之一。所以從劉邦之後,到漢景帝前期,諸侯王的權力是逐漸增長的,而且在漢景帝時期達到巔峰。

此時,中央政府已經發覺諸侯王在封國內的權力太大,已經有諸侯國實際上擺脫了中央政府的管轄,甚至反過頭來開始威脅坐鎮長安的皇帝。我們在第二段中提到的吳王劉濞便是此類中的代表。他是漢高祖劉邦的親侄子,勇武好戰,在高祖平定英布之亂時立下大功,之後受封為吳王,統轄東南三郡五十三城,此時的吳國屬於諸侯國中地域較大,實力也較強的。

吳王劉濞

然而,當初漢景帝還是太子之時因為在下棋時與劉濞德兒子產生衝突,失手打死了劉濞的兒子,喪子之痛,劉濞自然痛恨於心,之後,漢景帝又在晁錯的支持下,開始進行削藩,以便鞏固中央集權。此時的劉濞權力已經達到巔峰,東南的半壁江山都在他的控制之下。

七國之亂

於是,一場中央與地方的較量開始了。劉濞一方面繼續麻痺漢景帝劉啟,另一方面則聯絡各地的諸侯王,約同一起反抗中央政府,這就是著名的“七國之亂”。七國聯軍一開始在局勢和兵力上佔據絕對的優勢,但是漢景帝全權信任周亞夫,而後者則調度有方,幾個月之內就平復了七國之亂。

漢武帝

這之後,漢景帝全面推行“削藩策”,剝奪諸侯王在封國內德特權,諸侯王再也沒有兵權,甚至在政治上還要聽命於中央政府任命的國相。漢武帝時期,劉徹聽從主父偃的建議,實行“推恩令”,諸侯國的權力再度收到削減,再也無法威脅到中央了。

實際上,在漢武帝之後,諸侯王鮮有在政治舞臺上佔據一席之地了。

(全文完)


小文章大視野


漢代不同的時期,諸侯王的權利是不一樣的。漢代的諸候國與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也是不一樣的。

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是完全獨立的國家,諸侯王在國內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包括獨立的外交、軍事、政治權利,只是視周朝為宗主國。



一、異姓王時期

西漢建立之初,由於劉邦在楚漢戰爭中,依賴和拉攏一些同盟勢力,共同擊敗最大的競爭對手項羽,劉邦統一天下後,封了七個異諸侯王,這是西漢最早的一批諸侯王,主要是依據在統一戰爭中的功勞而封下的,這些諸侯王的封國是徹底屬於自已的,諸侯王的權利與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王權力差不多,這個時候的諸侯國擁有一個獨立國家的所有權力,除了沒有獨立的外交權,軍事權力、政治權力及人事任命權都由諸侯王掌握。



二、同姓王初期

劉邦統一天下後,逐漸對這些諸侯王有了猜忌之心,先後剪除了六個異姓諸侯王,然後又將消滅的異姓諸侯王的土地,分封給同姓(劉姓)諸侯王,這些同姓諸侯王的權力與第一批最早的異姓諸侯王相比,已經有所下降,最大的區別就是:諸侯國的國相及太傅由漢朝中央政府的皇帝來任命,這批同姓諸侯王享受的權利有:在封地內收取賦稅,享有鑄幣權、製鹽權等經濟權力,並且擁有獨立的兵權,及任命國相和太傅以下官員的權力。

三、吳楚七國之亂後的諸侯王

漢景帝時期,由於諸侯國的權力過大,發展較快,導致發生了由諸侯國引起的吳楚七國之亂,漢景帝平息叛亂後,對諸侯國的權力進行一系列的分割削弱,除了國相和太傅由中央任命外,諸侯國內一千石的高官均為中央政府任命,並且諸侯國內的兵權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員來掌握,任何調動兵權,都需要得到中央政府的同意,否則視為造反,限止了諸侯王的兵權,收回了諸侯國的鑄帛權和製鹽權,僅有收取賦稅的權力,這個時候的諸侯王雖然擁有封地,但多是象徵意義,沒有實際權力,其封國內的權利均為中央政府任命的國相掌握。



四、推恩令後的諸侯王

漢武帝時期,採取了主父偃的推恩令,將諸侯國的封地在諸侯王去世後平均分配給諸侯王的所有兒子,而之前的諸侯王的土地只繼承給嫡子或長子一個人,這樣一分,後世的諸侯王的封地大小與其兒子的數量多少成反比,兒子越多,封地越小,因為土地是固定的,而子孫後代卻無窮盡,以至於到最後,所謂的諸侯王與普通的官員相差無幾,只剩下所謂的收取賦稅的權力,與候國無異。

注:漢朝的封國有候國和王國兩種,候國的封地只有收取賦稅的權力,而王國的封地,從最早期的無上權力,到中期失去高官人事任命權和兵權,到後期與候國無異,權力是越來越小,最後國消權亡。


一國之君歷史研究


在之前文章中,國史君(國史通論)曾經講到,漢初實行的是分封與郡縣並行的制度。其中,分封主要是針對漢朝的功臣以及皇室宗親,劉邦在漢朝建立之後曾經分封了七位異姓諸侯王,隨後又逐個翦除了他們的勢力,增加了同姓諸侯王。諸侯王被分封到各個諸侯國,他們在國內有著幾乎至高無上的權利。而皇帝直轄的區域就是郡縣了,漢初的郡縣主要集中在關中地區。

漢朝初年,由於天下剛剛穩定下來,所以皇帝令各個諸侯王自行撫慰百姓,不做過多的干涉(孝惠、高後時,天下初定,郡國諸侯各務自拊循其民),這樣就導致諸侯王的勢力越來越大。其中,統治富庶地區的吳王劉濞更是堪稱土皇帝了。《史記》記載,吳國因為有銅礦,又能用海水煮鹽而更加富裕(吳有豫章郡銅山,濞則招致天下亡命者鑄錢,煮海水為鹽),甚至到了不用給百姓收稅也能讓吳國正常運轉的程度(要知道,全面取消農稅可是十幾年前才實現的,人家兩千多年前就不收稅了)。

除了稅收、財政上的權利,諸侯國還有兵權。“七國之亂”爆發之後,吳王劉濞曾經發表了一個振聾發聵的演講,他說:“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將。少子年十四,亦為士卒先。諸年上與寡人比,下與少子等者,皆發。”就這樣,吳國十四歲到六十二歲之間的男子幾乎全部被髮動了,總共出兵二十多萬,同時,劉濞還調動了閩越、東越兩國(這兩個國家是漢武帝時期才吞併的)的軍隊,正式與漢朝對抗。

諸侯王能夠掌握自己的財政和軍隊,那就可以說這個國家完全就是自己的了,否則七國之亂也不至於如此難以平定。


國史通論


在漢初,諸候王的勢力有多大?實力大得驚人,足以跟漢王朝中央政權直接抗衡。漢初不管是異姓諸候王還是同姓諸候王,他們在自己的封地範圍其實都有自己獨立的行政制度、經濟權利和軍隊的,也就是在自己的封地範圍諸候王就是名稱僅次於皇帝的一個君主。諸候王與皇帝的關係名義雖有上下之分,實則在政治、經濟和軍事上卻是各自有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並不受朝廷的實際制約。



漢初同姓諸候王的基本狀況

漢朝建立以後,漢高祖劉邦採取同姓宗親分封制度,將劉姓諸候王分封到全國各地,本意是想以天子為中心,諸候王作為天子的屏障輔助保衛漢王朝天下的。當時天下共有五十四個郡,同姓的諸候王佔有了三十九個,而天子直轄的不過十五個郡,當時全國人口土地諸候王就佔了三分之二,名譽上天下是漢朝天子的,實則多半是屬各諸候王的小朝廷所各自私有的。



諸候王在自己封地範圍內有獨立的官僚行政機構

漢初,除了漢王朝有自己的官僚機構可以任命官員確定職守治國理政之外,各諸候王在自己的封國各也有一套屬於自己的行政官僚機構,這套機構的設置基本與漢王朝相同,如封國內的行宮、丞相、大將軍、太尉等,這些機構和職守和漢朝廷所設的機構和官員職守沒有區別,只是不是由朝廷任命的,而是直接由諸候王設定和任命的,雖然表面上是漢朝的封屬,實則直接聽命於諸候王本人。



諸候王在封國內有不受朝廷管控的經濟權力,經濟利益不歸屬朝迋

漢景帝時,吳王與楚王最富有,這些諸候王一頓大餐就能頂上皇帝一年的正常開銷。吳王的封地盛產銅礦,吳王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大造銅錢,當時連漢朝廷缺銅造錢,皇帝不得不低頭請求吳國支援銅礦和造,漢朝一半錢都是靠吳王供應的。除此之外,吳國又地處東海,又壟斷食鹽經營,吳王劉濞的資本遠遠超過了漢朝廷。這僅是漢朝其中一個最富有的諸候王,其它諸王在經濟實力上比起漢朝直接管轄的十五郡,在地理資源上,優勢也遠勝漢廷。



諸候王在自己的封國內可以肆意擴大自己的軍隊

這一點是最大要害,隨著諸候王的經濟實力不斷壯大,諸候王在兵權的掌控上不受漢朝廷制約,可以根據自己的財力決定自己軍隊的規模。這樣的軍隊完全是諸候王手下的一支強大且合法的“私人武裝力量”。雖然名為“漢軍”實則為各地諸候王的“私兵”。漢景帝時期,吳楚七國之亂爆發,朝廷的漢軍要不是得到梁王劉武的軍隊支持與吳楚七國叛軍抗衡給太尉周亞夫所率領的“中央軍”爭取到迂迴的時間,估計難以招架這股反叛勢力的進攻。

漢初,諸候王與皇帝共分天下,並佔有了漢朝天下的三分之二領土,在政治、經濟和軍事上又可以“自立門戶”互不關聯,發起的叛亂差點讓西漢王朝改朝換代,勢力不可謂不大。


海馬叔叔說史事兒


漢初異姓諸侯王相當於西周初年的狀態,漢中央政府只管理原秦國加趙魏部分地區,其他都是諸侯王的。


諸侯王對皇帝的義務是進貢土特產、隨天意出征、覲見天子,其他在沒什麼義務了。

而諸侯王的權力呢?那就太大了,基本就是這一個地區的皇帝了,他擁有土地、人民、軍隊、稅收,可以按照中央的建制組建官僚系統,有丞相、御史大夫,甚至可以製造貨幣。可以說,這就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國家了。

這也是為什麼劉邦要消滅異姓諸侯王了,因為這相當於國家還沒有統一,還是分裂的,之後消滅異姓諸侯王,才是統一天下,這跟康熙“平三藩”一樣。

等消滅異姓諸侯王后,又分封同姓諸侯王,這些諸侯王的權力跟異姓諸侯王權力是一樣的,都是土皇帝,漢皇對諸侯王多了一項可以任命諸侯國丞相的權力。

這也是後來漢文帝漢景帝漢武帝三代打擊諸侯王的原因,因為權力太大,也威脅了皇權。

漢武帝之後,漢朝的諸侯王基本成了大地主,沒有軍隊、賦稅、人口等權力,也就無法威脅皇權了。

但是,不能威脅皇權,同樣也不能拱衛皇權了,權臣就出現了,


南朝四百八十寺


在漢代諸侯王就是諸侯國,只不過是同姓和皇帝有血緣關係。他們在封地擁有的權利和皇帝一樣,官員是有王府任命,稅收屬於王府,有自己的府兵,侯位有自己兒子繼承。雖然名義上不是屬於自己,但皇帝卻很難插手諸侯事務。所以漢武大帝為了剝奪諸侯權利,開始頒佈推恩令。


李紅周看世界


可以參考現在的聯邦國家,漢武帝推恩令以後,就差不多沒有諸侯國了,至少權利越來越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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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初年,劉邦吸取了秦朝滅亡的教訓,推行郡國並行制,諸侯王在地方的權力大小,可以吸取西周初年,諸侯王的權力和義務,但是,漢朝掌握諸侯國地方丞相的任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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