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代,诸侯王的势力有多大?他们自己的封国是彻底属于自己的吗?

弹指一挥间456


西汉诸侯国权力的演变基本上遵循倒“U”形。即先上升,到达巅峰之后,迅速滑落到谷底。

西汉建国之初,存在着很多的异姓诸侯王,他们掌握地方的政治、军事、财政大权,实际上是相当于一个个独立于帝国之外的小王国。之后,刘邦采取雷厉手段,在其在位之时基本上扫清了拥兵自重的异姓诸侯,但是,因为有秦朝的前车之鉴,他并没有完全废除封国制,而是综合周朝和秦朝的制度,来了一个中庸之法,即在帝国的领土上,分封一部分刘姓诸侯,作为巩固帝国的屏障,而另一部分土地,则由皇帝直接管辖,遵循秦朝的郡县制。历史上管这种做法叫做“郡国并行制”。

西汉初期地图

在这种制度下的诸侯们,依旧在封国内享受着很大程度上的政治、尤其是军事和经济上的权力,和之前的异姓诸侯王们差不多,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吴王刘濞,他甚至可以在他的封国内开矿造钱,煮盐获利。他是之后一段历史的主角之一。所以从刘邦之后,到汉景帝前期,诸侯王的权力是逐渐增长的,而且在汉景帝时期达到巅峰。

此时,中央政府已经发觉诸侯王在封国内的权力太大,已经有诸侯国实际上摆脱了中央政府的管辖,甚至反过头来开始威胁坐镇长安的皇帝。我们在第二段中提到的吴王刘濞便是此类中的代表。他是汉高祖刘邦的亲侄子,勇武好战,在高祖平定英布之乱时立下大功,之后受封为吴王,统辖东南三郡五十三城,此时的吴国属于诸侯国中地域较大,实力也较强的。

吴王刘濞

然而,当初汉景帝还是太子之时因为在下棋时与刘濞德儿子产生冲突,失手打死了刘濞的儿子,丧子之痛,刘濞自然痛恨于心,之后,汉景帝又在晁错的支持下,开始进行削藩,以便巩固中央集权。此时的刘濞权力已经达到巅峰,东南的半壁江山都在他的控制之下。

七国之乱

于是,一场中央与地方的较量开始了。刘濞一方面继续麻痹汉景帝刘启,另一方面则联络各地的诸侯王,约同一起反抗中央政府,这就是著名的“七国之乱”。七国联军一开始在局势和兵力上占据绝对的优势,但是汉景帝全权信任周亚夫,而后者则调度有方,几个月之内就平复了七国之乱。

汉武帝

这之后,汉景帝全面推行“削藩策”,剥夺诸侯王在封国内德特权,诸侯王再也没有兵权,甚至在政治上还要听命于中央政府任命的国相。汉武帝时期,刘彻听从主父偃的建议,实行“推恩令”,诸侯国的权力再度收到削减,再也无法威胁到中央了。

实际上,在汉武帝之后,诸侯王鲜有在政治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了。

(全文完)


小文章大视野


汉代不同的时期,诸侯王的权利是不一样的。汉代的诸候国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也是不一样的。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是完全独立的国家,诸侯王在国内是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包括独立的外交、军事、政治权利,只是视周朝为宗主国。



一、异姓王时期

西汉建立之初,由于刘邦在楚汉战争中,依赖和拉拢一些同盟势力,共同击败最大的竞争对手项羽,刘邦统一天下后,封了七个异诸侯王,这是西汉最早的一批诸侯王,主要是依据在统一战争中的功劳而封下的,这些诸侯王的封国是彻底属于自已的,诸侯王的权利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王权力差不多,这个时候的诸侯国拥有一个独立国家的所有权力,除了没有独立的外交权,军事权力、政治权力及人事任命权都由诸侯王掌握。



二、同姓王初期

刘邦统一天下后,逐渐对这些诸侯王有了猜忌之心,先后剪除了六个异姓诸侯王,然后又将消灭的异姓诸侯王的土地,分封给同姓(刘姓)诸侯王,这些同姓诸侯王的权力与第一批最早的异姓诸侯王相比,已经有所下降,最大的区别就是:诸侯国的国相及太傅由汉朝中央政府的皇帝来任命,这批同姓诸侯王享受的权利有:在封地内收取赋税,享有铸币权、制盐权等经济权力,并且拥有独立的兵权,及任命国相和太傅以下官员的权力。

三、吴楚七国之乱后的诸侯王

汉景帝时期,由于诸侯国的权力过大,发展较快,导致发生了由诸侯国引起的吴楚七国之乱,汉景帝平息叛乱后,对诸侯国的权力进行一系列的分割削弱,除了国相和太傅由中央任命外,诸侯国内一千石的高官均为中央政府任命,并且诸侯国内的兵权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员来掌握,任何调动兵权,都需要得到中央政府的同意,否则视为造反,限止了诸侯王的兵权,收回了诸侯国的铸帛权和制盐权,仅有收取赋税的权力,这个时候的诸侯王虽然拥有封地,但多是象征意义,没有实际权力,其封国内的权利均为中央政府任命的国相掌握。



四、推恩令后的诸侯王

汉武帝时期,采取了主父偃的推恩令,将诸侯国的封地在诸侯王去世后平均分配给诸侯王的所有儿子,而之前的诸侯王的土地只继承给嫡子或长子一个人,这样一分,后世的诸侯王的封地大小与其儿子的数量多少成反比,儿子越多,封地越小,因为土地是固定的,而子孙后代却无穷尽,以至于到最后,所谓的诸侯王与普通的官员相差无几,只剩下所谓的收取赋税的权力,与候国无异。

注:汉朝的封国有候国和王国两种,候国的封地只有收取赋税的权力,而王国的封地,从最早期的无上权力,到中期失去高官人事任命权和兵权,到后期与候国无异,权力是越来越小,最后国消权亡。


一国之君历史研究


在之前文章中,国史君(国史通论)曾经讲到,汉初实行的是分封与郡县并行的制度。其中,分封主要是针对汉朝的功臣以及皇室宗亲,刘邦在汉朝建立之后曾经分封了七位异姓诸侯王,随后又逐个翦除了他们的势力,增加了同姓诸侯王。诸侯王被分封到各个诸侯国,他们在国内有着几乎至高无上的权利。而皇帝直辖的区域就是郡县了,汉初的郡县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

汉朝初年,由于天下刚刚稳定下来,所以皇帝令各个诸侯王自行抚慰百姓,不做过多的干涉(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这样就导致诸侯王的势力越来越大。其中,统治富庶地区的吴王刘濞更是堪称土皇帝了。《史记》记载,吴国因为有铜矿,又能用海水煮盐而更加富裕(吴有豫章郡铜山,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铸钱,煮海水为盐),甚至到了不用给百姓收税也能让吴国正常运转的程度(要知道,全面取消农税可是十几年前才实现的,人家两千多年前就不收税了)。

除了税收、财政上的权利,诸侯国还有兵权。“七国之乱”爆发之后,吴王刘濞曾经发表了一个振聋发聩的演讲,他说:“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将。少子年十四,亦为士卒先。诸年上与寡人比,下与少子等者,皆发。”就这样,吴国十四岁到六十二岁之间的男子几乎全部被发动了,总共出兵二十多万,同时,刘濞还调动了闽越、东越两国(这两个国家是汉武帝时期才吞并的)的军队,正式与汉朝对抗。

诸侯王能够掌握自己的财政和军队,那就可以说这个国家完全就是自己的了,否则七国之乱也不至于如此难以平定。


国史通论


在汉初,诸候王的势力有多大?实力大得惊人,足以跟汉王朝中央政权直接抗衡。汉初不管是异姓诸候王还是同姓诸候王,他们在自己的封地范围其实都有自己独立的行政制度、经济权利和军队的,也就是在自己的封地范围诸候王就是名称仅次于皇帝的一个君主。诸候王与皇帝的关系名义虽有上下之分,实则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却是各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并不受朝廷的实际制约。



汉初同姓诸候王的基本状况

汉朝建立以后,汉高祖刘邦采取同姓宗亲分封制度,将刘姓诸候王分封到全国各地,本意是想以天子为中心,诸候王作为天子的屏障辅助保卫汉王朝天下的。当时天下共有五十四个郡,同姓的诸候王占有了三十九个,而天子直辖的不过十五个郡,当时全国人口土地诸候王就占了三分之二,名誉上天下是汉朝天子的,实则多半是属各诸候王的小朝廷所各自私有的。



诸候王在自己封地范围内有独立的官僚行政机构

汉初,除了汉王朝有自己的官僚机构可以任命官员确定职守治国理政之外,各诸候王在自己的封国各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行政官僚机构,这套机构的设置基本与汉王朝相同,如封国内的行宫、丞相、大将军、太尉等,这些机构和职守和汉朝廷所设的机构和官员职守没有区别,只是不是由朝廷任命的,而是直接由诸候王设定和任命的,虽然表面上是汉朝的封属,实则直接听命于诸候王本人。



诸候王在封国内有不受朝廷管控的经济权力,经济利益不归属朝迋

汉景帝时,吴王与楚王最富有,这些诸候王一顿大餐就能顶上皇帝一年的正常开销。吴王的封地盛产铜矿,吴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大造铜钱,当时连汉朝廷缺铜造钱,皇帝不得不低头请求吴国支援铜矿和造,汉朝一半钱都是靠吴王供应的。除此之外,吴国又地处东海,又垄断食盐经营,吴王刘濞的资本远远超过了汉朝廷。这仅是汉朝其中一个最富有的诸候王,其它诸王在经济实力上比起汉朝直接管辖的十五郡,在地理资源上,优势也远胜汉廷。



诸候王在自己的封国内可以肆意扩大自己的军队

这一点是最大要害,随着诸候王的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诸候王在兵权的掌控上不受汉朝廷制约,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决定自己军队的规模。这样的军队完全是诸候王手下的一支强大且合法的“私人武装力量”。虽然名为“汉军”实则为各地诸候王的“私兵”。汉景帝时期,吴楚七国之乱爆发,朝廷的汉军要不是得到梁王刘武的军队支持与吴楚七国叛军抗衡给太尉周亚夫所率领的“中央军”争取到迂回的时间,估计难以招架这股反叛势力的进攻。

汉初,诸候王与皇帝共分天下,并占有了汉朝天下的三分之二领土,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又可以“自立门户”互不关联,发起的叛乱差点让西汉王朝改朝换代,势力不可谓不大。


海马叔叔说史事儿


汉初异姓诸侯王相当于西周初年的状态,汉中央政府只管理原秦国加赵魏部分地区,其他都是诸侯王的。


诸侯王对皇帝的义务是进贡土特产、随天意出征、觐见天子,其他在没什么义务了。

而诸侯王的权力呢?那就太大了,基本就是这一个地区的皇帝了,他拥有土地、人民、军队、税收,可以按照中央的建制组建官僚系统,有丞相、御史大夫,甚至可以制造货币。可以说,这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了。

这也是为什么刘邦要消灭异姓诸侯王了,因为这相当于国家还没有统一,还是分裂的,之后消灭异姓诸侯王,才是统一天下,这跟康熙“平三藩”一样。

等消灭异姓诸侯王后,又分封同姓诸侯王,这些诸侯王的权力跟异姓诸侯王权力是一样的,都是土皇帝,汉皇对诸侯王多了一项可以任命诸侯国丞相的权力。

这也是后来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三代打击诸侯王的原因,因为权力太大,也威胁了皇权。

汉武帝之后,汉朝的诸侯王基本成了大地主,没有军队、赋税、人口等权力,也就无法威胁皇权了。

但是,不能威胁皇权,同样也不能拱卫皇权了,权臣就出现了,


南朝四百八十寺


在汉代诸侯王就是诸侯国,只不过是同姓和皇帝有血缘关系。他们在封地拥有的权利和皇帝一样,官员是有王府任命,税收属于王府,有自己的府兵,侯位有自己儿子继承。虽然名义上不是属于自己,但皇帝却很难插手诸侯事务。所以汉武大帝为了剥夺诸侯权利,开始颁布推恩令。


李红周看世界


可以参考现在的联邦国家,汉武帝推恩令以后,就差不多没有诸侯国了,至少权利越来越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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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初年,刘邦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推行郡国并行制,诸侯王在地方的权力大小,可以吸取西周初年,诸侯王的权力和义务,但是,汉朝掌握诸侯国地方丞相的任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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