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需具備哪些條件?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

那該怎麼辦?

想知道重新認定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案在這裡。


重新認定所需條件

1、<strong>必須提交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予以受理的首要條件。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strong>應當有事實依據和理由。當事人不能既無事實依據,又無任何正當理由,主觀地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當,要求重新認定。事實是否成立,理由是否正當,由重新認定機關審查認定。

3、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申請重新認定,<strong>必須在法定的15日期限內申請。

4、重新認定的機關: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一般由區(縣)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委員會作出,<strong>重新認定機關為該地(市)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委員會。

5、<strong>重新認定只有一次

。重新認定決定是對該事故責任的最終認定,對重新認定決定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請重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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