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濱州物價局公佈最新物業費收費標準

12月27日,濱州市物價局官網發佈了《關於公佈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快來看看物業服務費的最新收費標準!

具體內容:

關於公佈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區)物價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局,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北海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各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有關單位:

為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濱州實際,現將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及車位(車庫)租賃費指導價格予以公佈,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根據物業服務等級、物業服務質量和服務成本等因素實行分等級定價,各等級收費指導價格按照《濱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和車位租賃費指導價格》(附件1)規定執行,服務等級按照《濱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等級標準》(附件2)規定執行。各服務等級對應的收費標準為基準價格,具體收費標準可在上下浮動10%的幅度內由建設單位與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約定,對達不到最低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的,由建設單位與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在五級物業服務等級收費標準下限之下協商確定,並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和物業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表見附件3。

二、本標準中已包括《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七條中列明的各項物業服務項目成本,嚴禁物業服務企業以清潔、綠化用水公攤和庭院燈、樓道燈用電公攤等名義分解收費項目並重復收費。

三、物業服務收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使用稅務發票。

四、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通過電子信息平臺、公示欄等形式公示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等級、收費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以及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等,自覺接受業主的監督。不得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公示標明的費用。

<strong>五、本標準為濱城區、沾化區、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北海經濟開發區區域內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和車位租賃費指導價格,其他各縣住宅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車位租賃費指導價格由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每年向社會公佈,同時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六、市縣(區)價格主管部門、物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物業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價格和物業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

七、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原濱州市物價局、住建局《關於公佈2018年度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濱價發[2017]94號)同時廢止。

<strong>濱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和車位租賃費指導價格

擴散!濱州物價局公佈最新物業費收費標準


備註:1、服務等級按照《濱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等級標準》(附件2)規定執行。各服務等級對應的收費標準為基準價格,具體收費標準可上下浮動10%。

2、獨立專用車庫應按照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購房合同載明的建築面積繳納物業服務費。

3、配備電梯的物業服務費中已包含電梯運行電費、日常維護保養、相關檢測等運行費用。電梯起始層為住宅的,從一樓起步運行的電梯,起始層住戶可免收0.15元/月·平方米電梯運行電費。

4、上述標準適用於濱城區、沾化區、濱州經濟開發區、高新區、北海經濟開發區,其它縣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業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5、相關收費減免和未盡事宜,按《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7號)規定執行。

備註:其他附件詳情可登陸濱州市物價局官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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