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欧美文明对政治、政府充满恐惧和不敬

为何欧美文明对政治、政府充满恐惧和不敬


<strong>一

欧美文明,尤其是美国文明,最大的特征之一是:政治恐惧、政府恐惧。也可以说,欧美文明是一种病态的,畸形的文明,因为它患上了政府恐惧症、政治恐惧症。他们理所当然地、鉴定地认定,政府生来就是邪恶的,生来就是一个残暴的怪兽,专门与人民为敌,剥削和压榨人民。

意大利的马基雅维利(1469 -1527)和英国的霍布斯(1588-1679),都是现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宗师性人物,马基雅维利干脆被称为“政治学之父”,霍布斯则是政府理论的奠基者。但是,这两位究竟是什么货色呢?马基雅维利在其“名著”《君主论》中告诫国君们,政治、政府只是达到自己私利、私意的工具,其中没有任何的道义和原则,政治家应该操纵和玩弄政治和政府,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霍布斯的“名著”《利维坦》的书名,就是比喻政府的——怪兽。在霍布斯看来,政府就是有超越任何个人的基于暴力的专制权力和能力,对所有人进行专制和威慑,让他们去服从。如果没有政府怪兽的存在,由于人性本恶,只知为私利而争夺,整个社会陷入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实际上都是滞后版和矮化版的韩非子,所谓的西欧现代政治学,也是一种变异版的法家。说滞后,因为马、霍二人比韩非子晚了1700多年;说矮化,因为法家也是讲“道”的,只是它的“道”,是法家化、功利化、庸俗化的,所以,司马迁说法家“本于黄老”。更准确地说,法家以黄老之名,以道之名,行反黄老、反倒之实。但无论如何法家还是讲“道”的,而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之流,则明目张胆地抛弃任何原则和道义,只讲私利,只讲基于暴力的强制、专制。又比韩非子下作、阴险、无耻了好几个档次。

总之,在不讲道义、仁义上,在相信人性本恶,并且以人性本恶以基本的政治假设上,马、霍与韩非子是一致的,现代欧美政治与中国历史上的法家是一致的,只是马、霍比韩非子更恶劣。

但是,法家的产生在中国的整体历史中是很晚的事情,比政治形态的成熟晚的多,而比政治理念的形成晚的更多。中国的政治形态在尧舜时代达到成熟,政府的正式出现也是在这个时期。因此,《尚书》的开篇是《尧典》,从尧开始写起。后来的儒家干脆将中国的基本政治理念和原则称之为“尧舜之道”。中国政治理念的成熟则远在政府的出现之前,远在尧舜之前,早中国文明的出现伊始就有了,在遥远的伏羲时代。

<strong>二

我们此前已经指出,中国的政治总体有两种形态:无政府形态和有政府形态。“五帝”之前的“三皇”时代就是漫长的无政府政治阶段,也是《周易》和老庄提出和向往的“结绳而治”、“书契而治”。结绳怎么可以治理社会,因为结绳是契约,最原始形态的契约,“结绳而治”就是“契约而治”。“三皇”的无政府时代,实际就是一个契约时代,无政府政治就是契约政治。在三皇时代,作为社会治理工具的,仅有契约,而无政府。

契约双方在契约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分歧,甚至纠纷,就需要一个中间人、中介来“评理”,以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同时这个契约中介还会帮助契约双方指定契约,包括为结绳打结,为书契刻画契齿文。结绳为一对绳子,书契为一对木片,为契约双方所持有。

结绳时代的契约中介所提供的主要服务是“评理”,但是并不凭借任何的强制,而只是依靠自己的道理、义理水平和道德威望。同时,契约中介只是准职业,而非是正式的职业,因为他们的服务是义务的,免费的。

对结绳时代,由于那时尚无汉字,直接的文献记载非常寥寥,但是,却在甲骨文的字形结构,以及造字原理中得以保留。甲骨文的重要价值并不在由甲骨文所组成的甲骨文文献材料,而在甲骨文字形本身。在甲骨文字形中保留了结绳时代的重要历史信息和思想理念。遗憾的是,这一点却尚不为学界所知。

根据对甲骨文字形的分析,传统文献,以及考古证据,关于结绳时代恶契约中介,可以得到如下信息。契约中介有很多称呼,包括“大人”、“尹”、“君”、“卿”等,但是,最重要的一个称呼是“儒”。其实“儒”的甲骨文字形为“大”加“水”字结构,“大”是大人,“水”的意思并非指物理的水,而是指象水一样遵循。“儒”的意思就是被契约双方所遵循的大人。在甲骨文中“需”、“儒”同字,“需”即是对大人的需要,对契约中介的需要,对评理服务的需要。

“尹”的甲骨字形为手握笔,但是这个笔不是写字的笔,而是刻写书契契齿文的刻刀。这个字形是在刻画契约中介的重要工作之一,刻写书契,并用这个动作去指代契约中介。“君”为“尹”加“口”,“口”指代大人的语言。其实尹、君同义,只是“君”的字形更强调了大人的语言,大人的评理。“卿”的甲骨字形为一对结绳之间加一个“簋”。“簋”为盛放祭品的容器,是人神之间的中介,这里指代结绳的中介。因此,卿的整个字形含义就是结绳中介。

值得注意的是,“大人”、“君”、“尹”、“卿”这些原本指代契约中介的尊称,后来也被同时用于对包括天子、国君在内的官员的尊称。这一现象说明一个重要的事实,在政府起源时期,政府中的官员实际上都是从契约中介演化而来。这就是涉及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重大变革和转型,从无政府政治到有政府政治的转型,这也是政府的起源过程。这个过程不是别的,就是原本处于准职业状态的契约中介的职业化,他么组成了一个职业集团,就是政府。

在契约时代,契约中介实际上通过帮助契约秩序的维护,而承担着社会治理的职能,他们是结绳时代、契约时代,也是无政府政治时代的政治家。但是,这时的政治家是半职业化的,因为他们是义务地在做。中国的基本政治理念和原则也正是在契约时代,在契约中介这个群体中所自发形成,即在“儒”、“大人”、“尹”、“君”、“卿”这个群体中自发形成,并被秉持和传承。

因此,政府在中国历史上的出现,并非一个从无到有的突然过程,而只是一个从契约中介到政府官员的形式的转变。政府所秉持的基本政治理念和原则,直接来自此前的契约时代,与此前作为契约中介所秉持的为同一个。

政府的出现实际上也是一个漫长过程,整个“五帝”时代都是政府的孕育时期,直至尧舜时期才最终成型、成熟。“五帝”时期对于于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持续时间大约500年。

三代时期,尽管中国进入了政府社会,但是,在社会治理中,在政治中,实际上处于一种复合状态,契约与政府并存,而且以契约为主,政府为辅。因此,三代实际上依然处于契约时代,只是,此时已经不纯粹了。实际上,三代时期的政府也是充分契约化的,譬如其政令系统就是一个改装的书契系统:玉瑞系统。玉瑞实质上就是玉质书契,而传统的书契的材质则是廉价的木头或竹子。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大变革时期。在突然出现的,有外传因素的法家文化的冲击下,中国出现了“礼崩乐坏”。“礼乐”的实质是契约秩序,“礼崩乐坏”的实质就是契约秩序的崩溃,被取而代之是政府主导的秩序。秦始皇统一中国,标志着这一转型的完成。

从此之后,中国的社会秩序由原来的以契约为主导,转型为以政府为主导。政府也由原本的契约式政府,转型为权势型政府。专制开始成为政府发挥职能的重要支撑,又是甚至是主要支撑。同时政府本身也有原本的契约式的松散政府,转化为层级式的集权政府。

凭借对法家文化的更适应,处于西部边陲的秦国得以迅速强大,最终吞并了东方六国,统一了中国。从此中国就被置身于一个单一的层级集权政府的统治之下。而高度法家化的秦国则将政府的专制发挥到极致。

但是,惊人的一幕出现了。当秦国仅仅将法家统治仅仅在秦国之内推行时,结果是秦国的迅速强大,强大到不可一世,将其他所有国家都消灭掉。但是,当秦国统一中国后,企图将法家统治在全国推行时,便遭遇到基层人民的激烈反对。仅仅维持了14年便崩溃了。

继而起的,是楚、汉政权,这两者走向反法家的另一个极端。项羽的楚政权直接采用了三代时期的分封制,但是,在中国已经法家化的局面下,这种分封与三代的分封貌合神离。项羽分封天下的结果是,重新制造诸侯混战的战国时代。幸运的是,作为新战国时代的两霸,项羽和刘邦,他们之间的战争并未持续几年,以项羽乌江自刎而告终。

刘邦及西汉的早年,更为信奉主张无为而治的黄老道家。刘邦攻入咸阳的重要举措是“约法三章”:“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刘邦的法律和要求就这短短的十个字,其余的一概不管,秦国原先的繁琐法律一概废除,放任老百姓自行解决,自行处理。

西汉初年的自由放任的“黄老”式管理,在制造了繁荣的“文景之治”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结果,即被称为“七国之乱”的诸侯国的叛乱。

到了汉武帝时期,建立合理的政治形态便成首要问题。通过采纳董仲舒的建议,汉武帝将这一问题成功解决。那就是“摆出百家,独尊儒术”,让儒家的主张成为政治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

学术上的儒家出现的很晚,是“礼崩乐坏”的产物,孔子是其创始人。但是,作为契约中介的儒本身,却在中国历史中一直存在。儒家的学术意义上的儒,和契约时代作为契约中介的儒,是同一个儒。契约时代的儒,作为契约中介,是社会治乱功能的主要承担者,是实践的儒,为政治实践者。

“礼崩乐坏”让契约时代崩溃,政治开始被政府垄断,契约也不再具备政治职能。契约时代的崩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契约不再具备政治职能,契约政治消失,作为契约中介的儒,也再能够直接参与政治实践。第二层,政府的性质发生改变,由契约式政府,转变为层级式的集权政府。这导致官员的性质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契约式政府中的官员更接近于作为节约中介的“儒”,而层级式集权政府中的官员则远离儒,而是服从上级命令的官员,层级的顶端是皇帝。

这意味着,“礼崩乐坏”在让契约秩序的社会形态崩溃的同时,也让实践意义上的“儒”消失了。孔子所创立的学术意义上的“儒家”,其实质是,在契约时代消失的情况下,在实践意义上的“儒”消失的情况下,通过学术的方式,学习、读书的方式,把儒的精神和灵魂保留和传承下来。学术“儒”也是精神“儒”。

也就是说,孔子所创立的学术儒家,并非是儒的开始,而只是儒存在方式的转变,只是儒的形态的转变,由实践儒,转变为学术儒、精神儒。实践儒,就是契约时代的契约中介,在中国文明伊始就存在了。

因此,儒家是中国传统精神的继承者。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开始出现一种肤浅的新观点,说儒家只是诸子百家的一家,可以去压低儒家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他们并不知道,学术意义上的儒家脱胎于契约时代的实践儒。而实践儒则是契约时代社会的中坚。从根本上来说,中国文明就是“大人”文明,儒文明。儒家并非什么百家的一家,而是中国文明的灵魂和精神的继承者。

董仲舒和汉武帝搞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质上是对历史的回归。尽管无法再恢复契约时代了,无法再恢复作为契约中介的实践儒了,但是,可以把实践儒的基本精神注入到政府主导的政治体系中,注入到社会之中。让中国在精神上实现对儒的回归。

从春秋开始的“礼崩乐坏”的混乱期,实际上到汉武帝时期才真正结束。当通过学术儒家而实现在精神上对儒的回归后,中国自“三代”后,才进入了一个历史新常态。这一新常态持续了2000多年,直至辛亥革命才被终结。这一历史新常态的核心特征是“儒体法用”,以儒家的精神为体,以法家的政府形态为用。

董仲舒、汉武帝所开创的“儒体法用”,其实质是对法家专制的否定,将法家的地位由“体”降至“用”,将“儒”由边缘拉回至“体”。战国和秦朝,是以法为体的,儒家被视为迂腐,而处于边缘地位。同时在此后的2000多年里,这种“儒体法用”的状态,这种对法家的否定,并非静态的,而是动态的。这种动态就表现在会被反复提起的“义利之辩”、“王霸之辩”、“礼乐刑政”之辩等辩题上。这些辩题可以归之为“儒法之争”。

以社会形态的变化,整个中国历史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两个常态期,两个中间期。第一常态期就是从文明伊始至春秋,是契约时代,也是“儒时代”、“大人时代”。此时的儒是实践儒;然后就是第一中间期,包括“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以及秦和汉武帝之前的汉;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标志着第一中间期的终结,中国从此进入第二常态期,即儒体法用时代。此时的儒已经变成学术儒,变成儒家。此时的中国社会外形上已经不再是契约的,而是法家政府的,但是精神却依然是儒的。因此两个历史常态都是儒的,只是在第一历史常态中,形神都是儒,经过第一个中间期的法家冲击的第二历史常态,则是神是儒,而形不是儒,是法。1840年遭遇英国侵略之后,尤其是1895甲午海战年以后,中国开始进入第二中间期,直至今天。

<strong>三

前面我们简要地回顾了一下中国的政治形态演变史,以及儒的存在形态的演变史。“儒”就是“大人”。最初的儒,就是契约(结绳、书契)时代的契约中介,是中国最原始的政治家。中国政治的基本理念、原则,就是在契约时代,在作为契约中介的儒中间所形成。经春秋战国的礼崩乐坏,契约时代被终结,政治的形态由契约型政治转向政府型政治,儒也由契约中介的实践儒,演化为学术儒、精神儒。经过董仲舒、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儒家所继承的秉持的儒的精神,注入到中国的政体之中,作为政治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形成“儒体法用”政治新形态。

中国的政治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大人政治”、“儒政”。“大人政治”、“儒政”对中国而言,不是一个理论问题、逻辑问题,而是一个历史问题,是一个历史事实。当然,“大人政治”、“儒政”的具体形态,又是随历史变化而变化的。

同时,在起源和演变的意义上,对于政治、政府而言,中国是其原生地,政治和政府的基本理念和原则首先出现在中国,并逐渐朝其他地区和文明传播。因为,只有在中国存在完整的政治和政府的起源和演变历史,其他任何文明和地区都不存在完整的政府和政治的起源和演变史。古两河古埃及都没有,西欧文明更没有。

其中最重要的是,唯有中国存在独立的无政府政治形态,即契约政治。相应地,也唯有中国存在最原始的政治家,即在契约时代,作为契约中介的儒。也唯有中国存在政治形态由无政府形态向政府形态的演化历史。

这暗示,中国传统的政治理念和原则,在全球文明中具备基石地位,代表着政治和政府的“标准”。

正是因为中国的政治是“大人政治”、“儒政”,因此,中国对政治、政府、儒、官员保持着根深蒂固的信任和尊重。现代有一种很流行的误解是,认为中国文化是官本位文化,崇拜官员、官位。事实上,对官员、官位的崇拜,根源于对儒和大人的崇拜,应为官员正是由作为契约中介的儒、大人演变而来。

西欧作为一个文明后进者,他们的有限的历史中,并不存在“大人政治”、“儒政”,也不存在可以称之为“大人”的人。现代欧美人对政治、政府的认知和印象,更多来自所谓的“中世纪”。再远一点,就是罗马时代。古罗马的政治,尤其是中世纪的政治,都是“小人政治”,甚至“恶人政治”。他们都是以“恶人”、“小人”的心态去看待世界,政治、政府只是国君和高官们实现私利的工具,整个国家不过是包括国王在内的私人财产。甚至连人民都是少数的私有或准私有财产,即奴隶和农奴。

因此,马克思将政治定义为“阶级政治”或“阶级斗争”,统治和被统治阶级的斗争。政府则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马克思本人也没有超越“小人”的视野。

也就是说,历史地看,西欧的政治、政府、政治家的确是恶的,至少恶的因素、恶的属性占比很大。既然政治、政府、政客是恶的,那么就理所当然地对其进行限制。这是现代欧美社会政治领域的首要目标,这就是“宪政”,“将权力关进笼子”。

这就是现代欧美文明对政治、政府充满恐惧和不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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