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開展2019年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9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703 證券簡稱:恆逸石化 公告編號:2019-00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審批程序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逸石化”或“公司”)於2019年1月23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開展2019年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議案》,同意公司及下屬子公司2019年度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

本項衍生品投資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該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無需履行關聯交易決策程序。

二、商品衍生品投資情況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資模式是套期保值業務。套期保值是指公司為規避原材料和產品行情的變化風險而干擾公司效益,針對現貨頭寸,在期貨市場進行相反操作,根據期現同步的原則,最終期現盈虧互補,以規避價格風險為目的的期貨交易行為。公司通過套期保值積極主動地對公司面臨的商品價格風險進行動態管理,有效地對沖了原材料和產品價格波動對公司效益的影響。

公司商品衍生品投資主要交易品種:原油、對二甲苯(PX)、乙二醇(MEG)、精對苯二甲酸(PTA),聚酯商品、化工品、成品油的期貨及遠期合約等。通過資質較好的期貨經紀公司進行相關操作。

三、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必要性

因產品受宏觀經濟、市場供求、原油價格、金融市場等多種因素作用,價格波動頻繁。根據2018年市場和公司經營情況,公司預計2019年生產經營所需的原油、對二甲苯(PX)、乙二醇(MEG)等原料價格以及公司精對苯二甲酸(PTA)、聚酯纖維、化工品、成品油產品價格仍有發生大幅波動的可能,為防範上述商品價格發生波動的風險,同時,有效鎖定公司產品-原料價差,穩定公司經營利潤,公司需要開展商品套期保值業務。

四、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前期準備

公司已於2011年制定了《期貨業務管理制度》,同時於2015年4月17日召開的公司2014年度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於2017年1月17日召開的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17年修訂)》,對該制度進行了全面修訂,要求參與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人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流程進行操作。同時公司參與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人員已經過專項培訓並充分理解所涉及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品種的特點與風險。

隨著公司的業務模式和內控體系逐步完善,公司將加強套期保值業務的監督和風險管控。

五、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控制規模

根據公司2019年產能和近期原料及聚酯商品價格估算,為了有效開展套期保值業務及控制風險,結合公司實際經營需求,公司2019年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合計投資的保證金金額為不超過人民幣130,000萬元(實物交割金額不計入在內),該金額充分考慮了公司經營與市場的綜合效應,同時考慮公司新建項目和擬投產項目的需求。授權期限自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應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如擬投入資金有必要超過人民幣130,000萬元的,應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規定,將關於期貨套期保值投入金額的議案及其分析報告和具體實施方案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執行。

六、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可行性分析

由於公司生產運營所需的原油、PX、MEG 等原料價格、公司PTA產品、聚酯纖維產品價格受市場波動比較大,與期貨品種具有高度相關性,在原材料價格大幅波動時將對公司盈利能力帶來較大的壓力。董事會認為通過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規避價格波動風險是切實可行的,對生產經營是有利的。

七、開展期貨業務的風險分析

1、市場風險:在行情變動急劇時,公司可能無法完全實現鎖定原材料價格或產品價格,造成損失。

2、流動性風險:商品衍生品交易在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權限內下達操作指令,如市場波動過大,可能導致因來不及補充保證金而被強行平倉所帶來的實際損失。

3、操作風險:由於期貨及遠期交易專業性較強,複雜程度較高,會存在因信息系統或內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導致意外損失的可能。

4、信用風險:價格出現對交易對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動時,交易對方可能違反合同的相關規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損失。

5、法律風險:因相關法律制度發生變化或交易對方違反相關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約無法正常執行而給公司帶來損失。

八、公司擬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計劃是根據市場及實際經營情況制定,目的在於規避價格波動對經營效益的不利影響。公司嚴格按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規定來安排計劃、審批、指令下達、操作、稽查、審計等環節並進行相應的管理。

2、公司將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與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相匹配,嚴格控制期貨頭寸。

3、公司規定了套保方案的設計原則,並規定了套保方案的具體審批權限。公司套期保值業務僅以規避商品價格風險為目的,不涉及投機和套利交易,同時將嚴格遵循進行場內交易的規定,進行套期保值業務的品種僅限於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產品,其中,套期保值的數量不能超過實際現貨交易的數量,期貨持倉量不能超過套期保值的現貨量。

4、公司規定期貨交易員應嚴格按照審批確定後的套保方案進行操作,並規定了按日編制期貨交易報告並提交相關審核部門或審批人員的制度,確保期貨交易風險控制。

5、以公司名義設立套期保值交易賬戶,使用自有資金,不得使用募集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套期保值。

九、公允價值分析

公司從事商品衍生品投資選擇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種市場公開透明度大,成交積極活躍,流動性較強,成交價格和當日結算單價能充分反映商品衍生品的公允價值。

十、會計政策及核算原則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關會計政策及核算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及《企業會計準則-套期保值》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就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1、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相關審批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公司已就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建立了健全的決策和風險控制組織機構,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嚴格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制度要求執行。

3、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主要是規避原料及產品價格波動風險,與公司經營密切相關,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4、公司確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證金的最高額度和交易品種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需要,有利於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風險。

綜上,認為公司將商品衍生品交易作為規避價格波動風險的有效工具,通過加強內部管理,落實風險防範措施,提高經營水平,有利於充分發揮公司競爭優勢。公司開展衍生品交易是必要的,風險是可以控制的。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有利於保障公司的經營效益,降低生產運營風險。

十二、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經核查,獨立財務顧問認為:公司為規避原料及產品價格波動風險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據經營需要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已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已經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該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綜上,獨立財務顧問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開展2019年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無異議。

特此公告。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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