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變更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保薦”)為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保薦機構,宋時鳳女士和戴露露女士為公司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持續督導期截至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完畢。

2019年1月3日,公司收到長江保薦《關於更換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督導工作保薦代表人的函》,因宋時鳳女士工作變動,無法繼續擔任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代表人,為保證持續督導工作有序開展,長江保薦決定由保薦代表人武利華先生接替其負責持續督導工作,繼續履行保薦職責。

本次變更後,湖北能源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為武利華先生和戴露露女士,持續督導期至湖北能源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完畢為止。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月3日

附件

簡 歷

武利華先生,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經濟學碩士,保薦代表人,負責或參與的項目有:雲南鹽化IPO、冠福家用IPO、榮盛發展IPO、雷曼光電IPO,棟樑新材2007年公募增發項目,滄州明珠2012年、2014年、2016年非公開發行項目、仁和藥業2009年非公開發行項目和中來股份2017年非公開發行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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