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法院開展“機關學法月”公民旁聽庭審活動

1月17日上午,郎溪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法院、縣法宣辦聯合組織開展“機關學法月”公民旁聽庭審活動。各鄉鎮分管領導、司法所負責人;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十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直各單位分管領導、普法聯絡員;縣融媒體記者等一百餘人,到郎溪法院旁聽一起汙染環境罪案件庭審過程。

郎溪法院开展“机关学法月”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庭審中,公訴機關訴稱,被告人張某租用被告人左某的廠房,在無任何環保設施和措施下,無證開辦廢舊鐵通翻新作坊,僱工對廢舊鐵桶進行焚燒、除鏽、酸洗、鍍鋅等作業,作業產生的廢水、有害物質直接排入車間后土坑內。左某明知張某無證從事廢舊鐵桶翻新經營會造成環境汙染而向其提供廠房,並按其翻新廢舊鐵桶的數量收取租賃費。被告人杜某明知張某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多次向其非法出售廢鹽酸用於作坊除鏽、酸洗。2017年5月,郎溪縣環保局在該作坊酸洗槽及塑料桶內查獲含鹽酸液態物共計15噸、廢包裝桶2.5噸、廢油漆3噸,均屬國家廢物名錄中危險廢物,該作坊處置排入土坑內的廢水含鋅量為683.5mg/L,超過國家汙水綜合排放標準341.75倍,嚴重汙染環境。

三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對由於自己的違法行為造成的環境汙染以及恢復原貌耗費的巨大經濟代價表示懺悔。

庭審結束後,承辦法官、郎溪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蘭秀松以案釋法。“環境保護無邊界,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獲取個人非法利益,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蘭秀松說:“希望此次旁聽的領導幹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能夠以此為警示,加大環保宣傳和教育力度,進一步提升民眾和企業經營者環保意識,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共同守衛碧水藍天。”(王慧 張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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