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關於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通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通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為什麼有車燈不用,“喜歡”在夜間“摸黑”行駛?當被問到這個問題時,很多人表示主要是為避免電動車因電力耗盡半路“拋錨”。其中,夜間行駛不開車燈成為了省電的一大現象,特別是在城區有路燈的地方,車主們“盲開”情況尤為突出。

而作為道路上“異軍突起”的電動車,有著目標小、速度快、不易察覺等特點。尤其是夜間,不開啟車燈行駛,很難被發現,往往導致其他機動車與電動車相會或臨近時避讓不及,從而釀成大禍。在交通事故中,電動車因為是“肉包鐵”,一旦發生碰撞是屬於容易受到傷害的一方。對於機動車的駕駛員來說,電動車不開車燈上路的行為也讓其“深惡痛絕”。

「通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8年至今,輪臺轄區內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263起(死亡4人,受傷127人,其中重傷5人,輕傷11人,輕微傷111人)。發生交通事故,不僅給電動車駕駛人帶來了巨大傷害,也給家庭造成了傷害,同時給其他車輛駕駛人帶來了傷害。

「通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根據輪臺縣轄區電動車事故發生形態及原因,為了保障您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自2019年1月1日起,輪臺縣交警大隊將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凡涉及以下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予以嚴肅處理或暫扣;

1、夜間駕駛電動車不開啟燈光;

2、駕駛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

3、電動車無合法證明(非機動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

4、電動車亂停亂放、違法載人。

輪臺交警提示:請您依法依規駕駛電動車,確保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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