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車牌分配機制的“經濟學”解讀|特約評論

司繼春,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統計與信息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微觀計量經濟學和產業組織理論。


搖號or拍賣?北京/上海車牌分配機制的“經濟學”解讀|特約評論


Better lucky than rich? Welfare analysis of

automobile license alocations in Beijing and Shanghai, Shanjun Li, forchcoming

in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我們知道,在分配公共資源方面,諸如拍賣之類的市場方法以及抽籤之類的非市場方法都被廣泛使用。在這其中,北京和上海的車牌分配機制分別採用了這兩種方法,非常典型。

上海,作為中國最早對外開放並建立市場機制的地區之一,在車牌的分配上採用了拍賣的機制。拍賣機制的好處是,可以將稀缺的公共資源分配給那些最需要它的人,也就是支付意願(willingness to pay, WTP)最高的那些消費者,因而一般認為是最優效率的分配稀缺資源的方式。

而北京與之相反,則使用了抽籤的方式。抽籤的好處是儘可能的保證了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但是在分配效率方面傳統上認為並不能達到最有效的分配。

然而,如果我們考慮這項公共資源是有正向外部性

的,而且這種外部性是隨著支付意願而遞增的話,那麼抽籤的方式反而可能會更加有效。

比如,在車牌拍賣方面,我們知道更多的汽車會導致更多的汙染以及更擁堵的交通,而一般而言,那些支付意願更強的消費者,也會更多的駕駛汽車、買更高排量的汽車。因而,如果使用拍賣進行分配,那麼得到車牌的是那些支付意願更強的人,就可能會有更多的汽車使用,導致更嚴重的汙染和交通擁堵情況。而如果使用抽籤機制,那麼不管支付意願高低,都有同等的概率獲得車牌,因而那些支付意願低、很少用車的消費者因為運氣獲得了車牌,可能可以減少汽車的使用,從而減少汙染和擁堵。

所以,如果考慮外部性的話,拍賣機制和抽籤機制各有千秋,如果沒有定量的證據支撐,很難說孰優孰劣。Shanjun Li單獨在RES上forthcoming的文章認真的討論了這一問題。

搖號or拍賣?北京/上海車牌分配機制的“經濟學”解讀|特約評論

以上關於支付意願和外部性成本的討論可以總結為上圖。

其中第一張圖代表外部性成本不隨著支付意願的增加而增加,Q_(Q下帶著一橫線)代表配額,那麼圖中綠色面積代表由於配額導致的無謂損失(DWL);在抽籤體制下,面積ABQ_O是潛在可能的消費者剩餘的最大值,但是由於均勻分配,因而只能實現OQ_/OQ_1,或者AOQ_的面積,因而ABQ_就是由於抽籤而帶來的無謂損失。

而在第二幅圖中,EC曲線代表外部性的成本,潛在的外部性成本是EDFG,同樣由於抽籤機制,外部性成本只實現了EFG,因而EDF就是節約的外部性成本。可以想象,隨著EC曲線和需求Q曲線的不同形態,無謂損失和節約的外部性成本的大小是難以確定的,因而很難說抽籤機制一定比拍賣要差。

接下來,作者使用了BLP的框架,並借鑑了DID的思路對消費者的需求進行了估計。作者選取了四座城市: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其中天津和南京分別與北京、上海地理位置靠近,但是沒有對牌照進行限制,因而可以為識別北京、上海的反事實提供識別的來源。

北京於2010年12月份開始宣佈車牌抽籤,從2011年1月開始執行,2011-1013年每個月大概放出20000個牌照,2013年之後,每年放出大概150000個牌照。

而上海實際上從1986年就開始施行牌照的拍賣了,2008年到2012年間開始在線拍賣。在這個拍賣中,競標者首先在第一個小時之內根據接受的最低出價進行報價,在接下來的半小時之內,可以有兩次機會更新自己的報價,但是隻能在現在能夠接受的最低報價上下浮動300元。因此上海牌照拍賣的價格是相對比較平穩的。

作者使用BLP模型的思路對消費者的需求進行了估計,並構建了反事實,即如果沒有車牌的限制,北京上海究竟會賣出多少汽車呢?下表給出了作者的答案,結果是非常驚人的——牌照限制基本上控制了一半的買車需求。比如北京2011年實際上賣出33萬輛,而如果沒有牌照限制,這個數字可能會陡然升至83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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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作者進行了福利分析,其消費者剩餘的情況如下圖:

搖號or拍賣?北京/上海車牌分配機制的“經濟學”解讀|特約評論

其中藍色的曲線代表的是消費者的支付意願。可以看到,如果按照兩個城市給出的牌照配額,且如果兩個城市都進行拍賣的話,那麼實際上北京的拍賣價格甚至比上海要高2萬塊錢,儘管上海的收入平均比北京更高。

上海具有更高的收入,但是其對汽車的支付意願更低,作者認為,這可能反映了上海的公共交通比北京更好,因而抑制了上海的買車需求。

在考慮了外部性的情況下,作者做了更進一步的福利分析。根據作者的計算,如果北京實行拍賣,那麼2012年的拍賣價格大概應該在75890元左右,而總的消費者剩餘有375億元,但是由於拍賣機制,只實現了11.5%的消費者剩餘,意味著332億元的消費者剩餘變成了無謂損失。

如果考慮外部性(汙染、擁堵、交通事故、二氧化碳排放等),根據作者的測算,拍賣牌照可以實現46億元的淨社會福利(總剩餘減去外部性成本),而如果施行抽籤,那麼淨社會福利大約為-256億元,意味著損失了256億元的社會福利。兩者相比,拍賣機制比抽籤高出整整300億元的社會福利。

實際上,根據作者測算,如果北京使用拍賣機制,那麼2012年北京政府會有大約197億元的拍賣收入(與之相比現有的交通方面的投入為170億元),如果像上海一樣,將這些拍賣收入投入到公共交通(地鐵、公交)中,那麼交通情況可以得到更有效的治理。比如上海將拍賣收入投入到公共交通中,因而上海擁有比北京更長的地鐵網絡,因而上海對於車輛的需求(支付意願)較低,這也減少了排放、擁堵等情況。

總結下來,北京的抽籤政策是效率非常低的分配公共資源的方式,造成了大量的社會福利損失。不知道北京是否會學習上海的經驗呢?

補充:在這篇推文裡面,我並沒有具體介紹其使用的模型和識別策略,然而這篇文章使用BLP結合著DID的思路是非常有新意的,感興趣的讀者可以仔細閱讀,相信一定會有收穫。

文|司繼春

圖|司繼春 網絡及相關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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