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有关“预算保护”报告」限制减少欧盟预算资金划拨

1月17日,欧洲议会以绝对多数(397/158)通过有关“预算保护”的报告,建议限制、减少甚至在必要时搁置欧盟预算资金的划拨,如果有关成员国政府或国家机关不遵守欧盟的民主准则、法治原则,不对腐败采取反对措施的话。


「欧洲议会通过有关“预算保护”报告」限制减少欧盟预算资金划拨


欧洲议会的报告建议,在从2021年开始的七年预算周期内,让那些违反共同体价值的成员国,面对上述财务后果。

欧洲议会预算检查委员会主席、欧洲人民党成员因戈堡·格拉斯勒在星期三晚上举行的有关报告的辩论中说,欧盟最易受伤害之处是在一些成员国中可以感受到的国家层次的腐败。“我们都看到,国家高级官员、政府首脑利用他们的影响,致力于以欧盟的资金填塞自己和亲友的口袋,阻碍检查,并让警察和司法当局噤声。”他为加强欧盟资金保护提出了有力的论据。

欧委会去年在提出有关下一个七年预算的法案时,建议构建“法治条件系统”。现在欧洲议会通过的报告,与此精神一致,准备最迟于今年秋天拿到由成员国政府首脑组成的欧洲理事会讨论。如报告在欧理会也得到多数支持,则下一个预算计划,将包含有关使用欧盟资金的新条件系统的法规,于2021年开始的新预算周期实行。届时,可以迅速的简单多数投票,决定中止或削减对成员国的资金援助。

欧洲议会的报告,建议通过客观的、非党派的和透明的调查来确认成员国在法治方面的缺陷。在这方面,还要参考欧盟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欧洲审计局和欧洲理事会的法律顾问组织威尼斯委员会的报告。

欧洲议员们建议,一个独立的、由宪法专家以及财务和预算专家组成的顾问组织帮助欧委会对民主和法治方面的缺陷进行全面评价。这个机构在所有成员国内展开调查,以确认是否存在危及欧盟财政利益的法治方面的问题。

欧洲议会在报告中详尽阐述了需要应对的普遍弊端和缺陷。其中有,欧盟预算执行机构和负责财务检查的当局以及侦查和检察机关的运转受到威胁;法院的独立性受到损害;对行政机关的专断或非法决定未采取防范、纠正和惩治措施;推拒与欧洲反欺骗局的有效合作。

欧洲议会的报告还说,如果欧委会判断,在某一个国家法治原则受到损害,则可提出和通过有关进行相应财务处分的决议案,由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审核。如果既定国家纠正了偏差,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可再次投票表决,解冻资金,恢复拨款。

议会报告强调指出,欧洲预算的最终受益者不能因他们不能负责的缺陷而受到惩罚。“研究人员、学生、民间组织不能因为国家当局的错误而受到惩罚。”报告的撰写人之一、芬兰的人民党欧洲议员佩特里·沙尔瓦马说。

众所周知,采用欧盟基本条约第7条惩处违背欧盟价值的成员国,程序繁复、冗长,而且一个国家就可以否决最终决定,程序几乎不可能进行到底。而现在欧洲议会通过的机制,使少数国家抵制多数国家意志的举动成为不可能,而且惩治效果显著,直接导致财政援助的中止或减少。

欧洲议会通过把欧盟资金与成员国的民主和法治状况联系在一起的报告,显然是针对匈牙利和波兰等国政府的。报告的提交者、欧委会财务委员、欧洲人民党的贡泰尔·欧廷格尔直言不讳地谈到,当时撰写报告,就是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对抗。

在辩论中发言的唯一匈牙利议员是执政党青民盟的德意志·陶马什。他诬蔑欧洲议会“试图以危害法治的手段捍卫法治”。

青民盟所有欧洲议员与欧洲人民党议会党团相反,投票反对报告。青民盟议会党团发表公报说,“采用新的施加政治压力的蛮横手段是不可接受的。”公报还表示,要在各种情况下尽力阻挠非法扣除欧盟发展资金的行径。

匈牙利总理内阁办公室说,由所有成员国领导人组成的欧洲理事会不会通过这个报告,匈牙利政府也绝不接受。

(刘思嶽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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