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這六個字都不知道,你還說你買過保險,誰信啊!

我在上一篇文章裡面給大家介紹了保險合同的一些基本常識,包括保險合同的基本屬性,今天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壽險條款裡面的“四人、三費、兩期”,這個可能有做過保險的人都還知道這幾個字的含義,但是很多客戶買了保險,卻不知道其中一些基本名詞的含義,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什麼叫:四人、兩費、三期。

首先,保險條款裡面的四人指的是:保險人、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

保險人指的就是指經營保險業務,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享有收取保險費的權利,並對被保險人承擔損失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的保險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說的通俗點保險人就是指保險公司。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保險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投保人就是為保單交錢的人,就是指購買保險的人。

被保人是指受保險合同保障,且有權按照保險合同規定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人。被保人就是享受保障的人,當然被保人也可以和投保人是同一個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當保險合同規定的條件實現時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

其次,我們保險條款裡面的兩費指的是:保險費和保險金額

保險費是指被投保人參加保險時,根據其投保時所訂的保險費率,向保險人交付的費用。這個也就是我們購買保險時每年或者每月向保險公司交的錢,保費的多少是根據你購買的保額決定的。

保險金額也叫保額,是指保險公司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通常是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就是當我發生了保障範圍內規定的事項,保險公司要賠給我們的金額,保額的多少也決定了我們每年所交保費的多少。

通俗點講,保費和保額就是指要交的錢和出事了可以拿回錢!

再說說三期,三期是指:保險期、交費期、猶豫期

保險期是指我們購買的保險的保障期限,就是保多少年,現在的保險大部分都是終身保險,也就是說保到被保險人去世,當然市面上也有保到80歲,或者保30年等保險期的險種,不同的保險期肯定對應的保費也是有區別的,這個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和需求來合理選擇不同保險期的產品。

交費期是指我們購買了保險需要向保險公司交錢的期限,通常以年為時間單位,目前市面的交費期在20年、30年的產品居多,但是也有交費到60歲的產品,這個交費期的選擇也是看我們個人的情況,一般建議交費期不要超過65歲,因為65歲是法定退休年齡,不能讓保險成為退休生活的負擔。

猶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險合同並書面簽收後,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申請並退全保費的期限,一般為10天。猶豫期是我們在拿到合同後檢查合同條款和保障內容的考慮時間,在猶豫期內退保是沒有任何損失的,所以買保險時無論業務員怎麼說您都可以大膽聽著,因為你在拿到合同後還有至少10天的時間核實保障內容和考慮,發現有虛假的承諾,您還可以無損失退保。

其實說三期是不準確的,因為保險還有第四個期,那就是寬限期

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保險法規定寬限期是為60天。如果在寬限期內,即使您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但您的保險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這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責任,不過要從給付金額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但是過了60天寬限期後您仍未足額繳納續期保費,您的保險合同將會中止。同時在保險中止後,只有提出復效,才會重新恢復效力,指的一提的是,在您提成保單復效是,如果是重疾險,那麼您將重新進入重疾觀察期。另外,短期保險是沒有保險寬限期的。

好了,上面就是壽險條款裡面的“四人、兩費、四期”的含義,這下您明白了吧,當然在保單中還有其他一些常用的名詞,我會在以後的文章中慢慢給大家介紹,希望大家都對保險有清楚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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