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網絡水軍”,讓網絡空間更加清朗

2018年以來,公安機關重拳出擊,成功偵破自媒體“網絡水軍”團伙犯罪案件數十起,關閉各類網絡“大V”賬號上千個。不少案件顯示,“網絡水軍”打著“優化輿情”“輿論監督”等幌子,實則幹著有償發帖、有償刪帖等勾當;一些人到各類論壇網站“灌水”“爆料”,實則大量發佈抹黑信息,從事侮辱誹謗等違法活動……

當前,網絡生態總體上健康、積極、向上。然而,“網絡水軍”把互聯網搞得烏煙瘴氣,在一定程度上給建設清朗網絡添了堵。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網絡空間烏煙瘴氣、生態惡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公安機關重拳出擊,成功偵破自媒體“網絡水軍”團伙犯罪案件數十起,關閉各類網絡“大V”賬號上千個,維護了網絡空間的秩序,讓網絡空間更加清朗。

“網絡水軍”,以注水發帖為生。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公民的基本要求。人們在現實生活中要講誠信,到了網絡這一虛擬空間依然要講誠信。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都可以通過發帖表達對某一問題的觀點、意見、看法。絕大多數人想發帖時才發帖,並不會刻意去發帖。“網絡水軍”則把發帖當成了一種產業,注水式地發帖,這種行為違背了誠信這一做人做事的基本準則。

“網絡水軍”掛羊頭賣狗肉,嚴重破壞網絡空間的秩序。在不少案例中,“網絡水軍”打著“優化輿情”“輿論監督”等幌子,實則幹著有償發帖、有償刪帖等勾當,通過這種方式謀取非法利潤。曾經名噪一時的陳杰人團伙,打著“法律和輿論監督”名義和公平正義的幌子,惡意炒作滋事,瘋狂敲詐斂財,最終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可謂咎由自取。還有些人“灌水”“爆料”,實則發佈抹黑信息,進行侮辱誹謗,已經違反了相應法律法規。

整治“網絡水軍”,還網絡空間天朗氣清。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整治興風作浪的“網絡水軍”,要從源頭著手,剷除其生存土壤。《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關於互聯網的法律法規相繼出臺,為依法治網提供了法律依據。公檢法機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嚴重擾亂網絡空間秩序的“網絡水軍”,相關部門要嚴厲整治,絕不姑息遷就。

整治“網絡水軍”,要“破”更要“立”。公檢法機關依法整治,壓縮了“網絡水軍”的生存空間,也可以警示潛在的“網絡水軍”消除僥倖心理。在公檢法機關依法整治的同時,互聯網主管部門要全力培育網絡文明,引導廣大互聯網企業、網民認清“網絡水軍”的本質,自覺與“網絡水軍”劃清界限,自覺投身營造網絡文明的洪流中,從我做起、從點滴小事做起,共同維護網絡空間的良好秩序,努力讓網絡空間更加清朗。

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最終受益的是廣大網企、網民。不妨從我做起,不做“網絡水軍”,爭做網絡文明志願者,為建設清朗網絡空間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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