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農村臨時蓋房,會多給拆遷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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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在明律師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很多人一聽到拆遷,直觀感受大都是房子越大,補償肯定會越多。所以在實踐中,經常有很多被拆遷戶一聽到說要拆遷了,可是加班加點的臨時蓋房,以期多獲得補償費用。然而,這樣的臨時蓋房真遇到拆遷了,拆遷方往往又會說這是違法建築,不給補償,並且馬上給拆了。可這樣,被拆遷人肯定是不幹的,糾紛也就由此引發……那臨時蓋房遇到拆遷到底有沒有多的補償呢?下面在明律師來給你說說這個問題。

2019年農村臨時蓋房,會多給拆遷補償嗎?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因此臨時建築面臨國家徵收時,能否獲得補償分以下情形:

一、未經批准的臨時建築

由於沒有任何手續證明,這種屬於違章建築物,完全不受法律保護,不享有任何拆遷補償,被拆遷人可無條件拆除。拒拆遷的,拆遷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強制拆除,並由被拆遷人承擔強制拆遷費用。

二、超過批准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築

因為該臨時建築物雖經批准,但超過使用期限後就應認定為非法建築了,不受法律保護,也就不享有拆遷補償。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以責令被拆遷人限期自行拆除,在限期內拆除的,臨時建築物的建築材料仍可歸由被拆遷人所有,超過期限未拆除的,不僅要承擔罰款等責任,而且還會被強制拆除,不過建築材料殘存價值可以充抵動拆遷費用。

三、在批准使用期限內的臨時建築

因為被拆遷人在臨時用地上的建築物是經過批准的,且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屬於合法建築,所以徵收時,不單可以獲得適當的房屋徵收的補償,因臨時建築搬遷的損失也應受到補償。但因為它是臨時性建築,就不得享受安置待遇。

綜上所述,批准使用期限內的臨時建築依法應獲得相應補償,如果房屋徵收部門不予補償,或者您對補償款有異議,需及時諮詢專業拆遷律師,通過法律手段,如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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