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十倍……”到底幾倍?消費者維權賠償標準,盡在此處!

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消費逐漸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消費者權益類的糾紛也是一年多過一年。這些糾紛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在判斷經營者承擔賠償的問題上,有的是一倍賠償、有的是三倍賠償、還有的是十倍賠償,這些看似相同的“消費者權益糾紛” 索賠結果為何不同呢?且聽檢哥娓娓道來。

“三倍、十倍……”到底幾倍?消費者維權賠償標準,盡在此處!

這兩部法律與消費者維權息息相關

在上述消費者權益糾紛中“要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首要查閱的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這兩部法律,二者規定了不同領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對經營者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也是不同的,因此就會有不同的賠償責任。

具體而言,“消法”適用所有消費者權益糾紛。“食品安全法”僅適用於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消費者權益糾紛,當食品有關的問題發生糾紛時優先使用。

賠償“一倍、三倍、十倍”如何解讀?

如果消費者主張經營者的經營活動構成欺詐並要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則應當遵守現行“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要求經營者承擔三倍的懲罰性賠償。如果懲罰性賠償金額低於500元,可以按500元數額進行;如果消費者主張他們購買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則食品生產者或銷售者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在經營者承擔一或三倍懲罰性賠償的情況下,法院的一般適用是“消法”。同樣的法律會出現不同的索賠結果,那是由於消費者糾紛的時點不同。修訂後的“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2014年3月15日是適用修改後的“消法”或修改前“消法”的時間節點。2014年3月15日前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適用修訂前的“消法”,經營者構成欺詐的,承擔退一賠一的法律責任。2014年3月15日以後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應該適用修訂後的“消法”,經營者承擔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責任。對於時間節點的差異,經營者的懲罰性責任是不同的。

“消法”和“食品安全法”都屬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但從兩者的關係來看,“消法”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般法律,而“食品安全法”則是一項專門保護食品安全領域消費者權益的特別法律,按照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法律適用原則,消費者因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提起的糾紛,應當優先適用“食品安全法”,且“消法”第五十五條的懲罰性賠償條款中明確規定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我國專門制定了“食品安全法”以保護消費者權益,也就是說在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領域存在“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應當優先考慮“食品安全法”,而不能直接選擇“消法”。

中檢北京——中消協技術支持單位

作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消費維權鑑定技術支持單位的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檢北京”)積極配合中消協開展相關消費維權鑑定技術支持工作。

中檢北京不僅是中消協消費維權鑑定的技術支持單位,更是中國第一批具有司法鑑定資格、從事產品質量司法鑑定的權威機構,長期服務於公檢法及海關等相關政府監管部門。中檢北京將繼續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質量服務領域雄厚的技術實力和豐富的服務經驗,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機構,共同開展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工作,促進市場經濟秩序的不斷完善。

本次解讀賠償標準中“一倍、三倍、十倍”的常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中檢北京建議大家如果真的遇到“產品質量維權、糾紛”等方面的問題,首先要做的就是尋求專業機構的技術支持,必要時還需尋求司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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