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公交車性侵”事件反轉:別在立規矩的年齡和孩子做朋友

很多父母提倡“快樂”教育,認為孩子的成長需要自由。

於是,“和孩子做朋友”成了很多家長推崇的教育觀念。

可一旦孩子野慣了,管不好了,他們又開始束手無策。

和孩子做朋友沒錯,可真的只和孩子做朋友,一個家庭的悲劇就開始了

01


前不久,一則“長沙12歲女孩公交車上遭尾隨性侵懷孕”的新聞沸沸揚揚。

女孩小雯(化名)在母親的陪伴下,來到湖南長沙某派出所報案,稱8月下旬被陌生男子從公交車上尾隨。

12歲女孩“公交車性侵”事件反轉:別在立規矩的年齡和孩子做朋友


等到家長髮現不對勁時,12歲的小雯已經懷孕4個月。

“12歲”“公交車”“懷孕”這些字眼疊加在一起,瞬間成了大眾關注的焦點。

有關兒童性侵的話題再次被刷到熱榜,不少醫療機構也紛紛為大家科普遇到性侵時女孩該如何保護自己。

可不久後,事件出現了反轉。

12歲女孩“公交車性侵”事件反轉:別在立規矩的年齡和孩子做朋友


原來,小雯今年2月通過網絡遊戲認識的一個男網友,平日裡聯繫很密切,直到7月底線下見面,發展成了男女朋友關係。

8月至11月期間,19歲的白某和12歲的小雯兩人多次發生關係。

小雯被父母發現懷孕後,因害怕責罵而隱瞞了真相,編造謊言,然後跟著母親一起到公安機關報案。

報案後,小雯還將相關情況告訴了男朋友白某,通知白某外逃。

新聞的結尾,白某被抓獲,審訊視頻被媒體曝光。


02


你有沒有發現,我們那一代人幾乎都捱過父母的打,疼得齜牙咧嘴,也就長了記性了。

而現在的家長,大多提倡“快樂教育”,打不得罵不得,宣稱要民主,和孩子做朋友。

坦白說,我並不完全認同這個觀念。

做個開明的父母,朋友式相處,完全丟掉了父母的權威,多數是朋友沒做成,規矩也沒立好,孩子出事的概率倒是大幅增長。

小雯的媽媽在婦幼保健院對醫生說:“這是意外!孩子是無辜的!孩子一直乖巧聽話,這次是在公交車上碰上了壞人。”

可一個湖南的女孩和雲南的男孩成了情侶,3個月內頻繁出入“男友”的出租房發生關係,最後還欺騙父母自己是在公交車上遭到尾隨性侵導致的懷孕。

這充滿疑問的行蹤,為人父母竟毫無察覺?

行蹤彙報呢?門禁時間呢?家教呢?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老話,正在不斷地被驗證。

很多時候,父母必須要成為一個命令者和懲罰者,以幫助孩子確立界限。

世上從沒有無限的自由,給孩子的自由,更應是在一個框架之內。


12歲女孩“公交車性侵”事件反轉:別在立規矩的年齡和孩子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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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心理科學協會的葉壯老師曾講過一件事兒。

他有個兄長,兄長家有個閨女。

兄長最秉承“和孩子當朋友”的觀念,教養女兒的時候從來不說重話,批評也是輕描淡寫,更別提什麼管教和懲罰了。

有一次,他女兒為了買某個歌手演唱會的門票,偷偷拿了媽媽放在抽屜裡的錢。

兄長髮現後,沒打沒罵,僅僅說了句“沒錢了可以和我們要。”

他女兒自然沒把這輕飄飄的批評放在心上,更沒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

問他為什麼不指出孩子的錯誤,他就總是說“要和女兒當朋友”“不能傷了女兒的自尊心”這類的話。

時間久了才發現,他把孩子當朋友,孩子把他當傻子。

一個當爹的大老爺們,在女兒心裡沒有半點權威。

小時候沒有對孩子立下規矩,等女兒十幾歲,到了必須要管的時候也管不了了。

規矩是愛的基礎,太執著於快樂教育,反而失了父母的本色。


12歲女孩“公交車性侵”事件反轉:別在立規矩的年齡和孩子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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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臺在《孩子你慢慢來》裡寫道:

“原野上有一群乳牛,成天悠閒自在地吃草,好像整片天空、整片草原都屬於他們。直到有一天,一直小牛想闖得更遠,碰到了一條細得幾乎看不見的線——那是界限,線上充了電。小牛觸了電,嚇了一跳,它停下腳來——原來這世界上有去不得的地方,做不得的事情。”


給孩子的規矩,一定要從小立起。

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講過一個故事。

女兒想要一輛小汽車,哪怕家裡有很多了也要買,不買就在商店裡哭。

遇到這種情況,她沒有動搖自己的原則,只是冷靜下來把女兒抱回家安置在臥室裡,因為臥室裡沒有危險的東西。

然後一對一地陪著女兒,堅持“四不原則”:不要打也不要罵,不說教也不離開,把門一關,坐在一旁告訴孩子:“不行就是不行。”

等女兒鬧夠了哭累了,給點愛,遞條熱毛巾幫女兒擦擦鼻涕眼淚,再次重申:“要哭接著哭,不行還是不行。”

這一次過後,女兒就知道“鬧是沒用的”,以後再沒提過任何無禮的要求。

溫柔而堅定的態度,是無數育兒專家強調多次的重點。

溫柔是理解,堅定是確信。

為人父母,必須守住自己的權威,給與孩子所需要的管教,才能真正扶持孩子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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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撲向火的孩子,父母要立刻強制拉開他,而不是耐心向他解釋火的危險,讓他自己選擇要不要摸火。

與孩子什麼都商量、解釋,期待他/她明白所有的道理,未免過於理想化。

再說迴文章開頭的那個新聞,如果當初女孩的父母在孩子小時候就定下規矩,交朋友的界限,何時必須回家,等等,又何來後來的悔不當初。

單靠朋友關係,失去了父母該有的威嚴,根本無法做到真正的管教。

曾有個6歲的小孩子,寫了一首小詩,叫《我不感謝媽媽》:

我不感謝媽媽

是她每天罰我站牆角

我不感謝媽媽

是她每天逼我寫練習冊

我不感謝媽媽

是她每天給我上語文課

我不感謝媽媽

是她每天給我出捲紙

我不感謝媽媽

是她每天讓我寫生字

我不感謝媽媽

是她教我每天背古詩

沒有媽媽

就沒有現在的我

我不感謝她

我還能感謝誰呢?

朋友好做,父母難當,嚴父嚴母更難。

可今天我們不給孩子立規矩,以後社會就會對他們下狠手。

長路漫漫,哪怕註定要揹負孩子的誤解甚至恨意,只要能換來他們平安健康的成長,我想,所有父母都甘之如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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