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時間由2019年1月25日調整到2019年1月26日。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18年7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以來,忻州市選舉的黃曉薇、張鈺祥,陽泉市選舉的陳永奇,長治市選舉的吳漢聖,臨汾市選舉的邱水平,解放軍選舉的王金良6位代表因工作變動調離山西。根據代表法規定,上述6位代表的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2019年1月,太原市選舉的
耿彥波、陳學東,大同市選舉的王立業,陽泉市選舉的董一兵,長治市選舉的席小軍,臨汾市選舉的喬建軍根據工作需要,向選舉單位提出辭去省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太原、大同、陽泉、長治、臨汾5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本選舉單位的省人大代表辭去代表職務。根據代表法規定,耿彥波、陳學東、王立業、董一兵、席小軍、喬建軍6位代表的代表資格終止。2019年1月,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補選徐廣國、李曉波、曾慶勇為省人大代表,大同市人大常委會補選李佳、郝權、張晉仁為省人大代表,陽泉市人大常委會補選關建勳、楊臨生為省人大代表,長治市人大常委會補選林武、李鳳岐、武華太為省人大代表,臨汾市人大常委會補選孫洪山、陳小洪、郭海剛為省人大代表,解放軍駐晉部隊補選韓強、管懿為省人大代表。 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徐廣國等16名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進行了審查,認為16名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全部有效。
截至目前,實有省十三屆人大代表551名,出缺1名。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1月20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李仁和辭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李仁和因工作變動辭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的請求 ,並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黃巍辭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黃巍因工作變動辭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並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湯俊權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
張鈞、段寶燕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孫劍綱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
湯俊權的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張晉仁的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職務。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林武、陳永奇的山西省副省長職務;
李曉波的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職務;
李鳳岐的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劉冀民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袁振民、李冰、白迎唐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張芬芳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張志浩的永濟董村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侯建華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員職務。
監製:上官小鵬
閱讀更多 黃河電視臺 的文章
關鍵字: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徐廣國 耿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