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這12種情況將可辦理提取公積金

“我沒有打算買房,

為什麼也要繳存公積金?”

或許很多惠州市民跟東妹一樣,

會有這樣的疑惑。



惠州市民,這12種情況將可辦理提取公積金


不過現在,這個問題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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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細則(徵求意見稿)》進行了修訂,系統梳理惠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類別和業務辦理信息,更好地維護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公積金提取範圍類別如何劃分?


對比既有提取業務操作細則,《提取細則》對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的類別劃分更加詳細,分為住房消費類、銷戶提取類、其他提取類三大類別。


惠州市民,這12種情況將可辦理提取公積金



住房消費類包括: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住房;

4.其他住房消費(包括繳納物業管理費、住宅單元或整體節能改造費用等);

5.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裝電梯的。

銷戶提取類則分別包括: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餘額的。

其他提取類包括:

1.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3.市公積金管委會認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具體到每一個類別情形的提取業務辦理所需要的條件和資料內容,《提取細則》徵求意見中均進行了詳細說明。繳存職工可根據自身的情況對照查閱。

申請提取公積金有哪些流程?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規範需及時告知補齊


結合房地產市場調控帶來的公積金政策的調整,《提取細則》在提取業務流程的設定上均納入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提取需求真實性均要求嚴格,要求提取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資料。

根據《提取細則》,針對本人提取的,僅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內人身份證明材料即可。而對於受提取申請人委託的,提取細則則指出,若為提取申請人配偶或同戶口直系親屬(父母、子女)代辦,提取受託人需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

對於非直系親屬的委託代辦行為,該提取細則要求應提供提取申請人和提取受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授權證明材料(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託公證,公證應註明授權人,被授權人、授權人事項、授權時間。)

具體到申請審核環節,該細則要求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提取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退回申請材料並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對於現場審核通過的,應當場辦結;沒有通過的,則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原因。

完成申請後錢怎麼到賬?


提取資金直接轉賬劃入綁定銀行卡


辦理好提取申請之後錢將如何到賬?《提取細則》對此指出,經過審核准予提取的,將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提取資金應劃轉至提取申請人與公積金中心約定的本人結算賬戶,轉賬支付作為提取支付的唯一方式。申請人未設定綁定卡的,則需提供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銀行儲蓄(借記)卡或活期存摺原件辦理綁定卡業務。

“首次辦理提取所需的資料會詳細一些,市民建好檔之後再次提取就會很方便,直接申請審核後轉劃入賬戶即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方便市民辦理相關業務,該中心近年來不斷精簡優化流程,提高便民服務水平。

該細則中對此則指出,如已辦理綁定卡業務無需變更綁定卡的,辦理後續提取業務時無需再提供綁定卡。此外,申請辦理變更綁定卡的,需將原綁定卡作廢,然後再進行新的綁定卡登記。

針對購房提取還貸業務,細則則提醒繳存職工注意具體的還貸信息,指出,逐月劃扣業務只是一個輔助性業務,並非直接在公積金賬戶進行代扣還款額度,繳存職工需按借款合同正常履行還款義務,避免造成不良信用記錄。

如何規避騙取套取行為出現?


協同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弄虛作假騙取公積金行為


結合前期市場多地出現的違規套取公積金行為,《提取細則》針對該問題也予以重視。要求,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本規定如實申報信息和提交證明材料。未如實申報信息或者提交證明材料的,公積金中心可以將其信息作為不良記錄錄入住房公積金監管檔案(系統),並將記錄提交人民銀行納入個人信用徵信系統。

與此同時,對於違規套取、騙取公積金行為還將加大打擊力度,協同公安機關、司法機關進行查處。

《提取細則》介紹,對於相關單位或個人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騙取住房公積金的違法違規行為,該中心將責令相關單位或個人限期退回所提資金並限制其5年內不可使用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於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外,《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細則》徵求意見稿全文已正式對外發布,市民可登錄該中心官方微信公號平臺進行查閱,相關單位或個人有修改意見和建議,可於2019年1月7日前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向該中心提出。聯繫人:盧永康,電話:0752—273118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傳真:0752—273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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