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縣出臺安全生產約談辦法

為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群體性職業病傷害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健康安全。近日,太和縣出臺《安全生產約談辦法》。

近年來,太和縣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意見》的要求,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不斷理順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完善安全生產相關制度規定。相繼出臺《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辦法》、《加強安全生產與司法銜接工作意見》、《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向社會力量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文件,《安全生產約談辦法》作為一項重要制度規定不斷充實和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

《太和縣安全生產約談辦法》共21條,包括主要依據、適用範圍、具體情形、約談內容、約談程序等內容。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安全生產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的;;發生性質嚴重、社會影響惡劣一般事故的;事故應急處置不力,致使事故危害擴大的;重大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等情形,可以啟動約談程序,對鄉鎮、開發區、安委會成員單位以及企業相關責任人員進行約談。約談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基本情況(含職業病防護)相關事項的陳述,具體原因、整改措施和承諾。約談辦法還對約談程序進行了規範。

目前,太和縣已於1月4日,首次啟動約談程序,對2018年安全生產事故涉及行業主管部門及屬地鄉鎮進行了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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