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出台安全生产约谈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职业病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近日,太和县出台《安全生产约谈办法》。

近年来,太和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不断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定。相继出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加强安全生产与司法衔接工作意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向社会力量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约谈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规定不断充实和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

《太和县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共21条,包括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具体情形、约谈内容、约谈程序等内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一般事故的;事故应急处置不力,致使事故危害扩大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等情形,可以启动约谈程序,对乡镇、开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企业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约谈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含职业病防护)相关事项的陈述,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承诺。约谈办法还对约谈程序进行了规范。

目前,太和县已于1月4日,首次启动约谈程序,对2018年安全生产事故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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