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殺我媽怎麼了 12歲殺母少年無罪釋放:明明是惡魔 卻重返人

最近,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鎮12歲少年吳某康殺死親生母親的事,讓無數人不寒而慄。

殺死自己母親後,親屬在沅江市泗湖山鎮的一家賓館見到他。面對親人的痛苦和疑惑,他顯得若無其事。他承認自己錯了,但不是什麼大錯。

“為什麼要殺死媽媽?”

“媽媽不好。”

甚至笑笑說,“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這種輕鬆的表情,讓人毛骨悚然。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2018年12月2日傍晚,身為人母的陳欣(化名)又一次看到12歲的兒子吳某康在家抽菸,因而對吳某康進行了教訓,並拿皮帶打了他。

結果這個讀六年級、身高與媽媽一般大的少年,並不服媽媽的管教,直接揮刀向母,以20多刀殺死了自己的親媽,甚至砍斷了母親的雙手。

悲劇是在瞬息之間發生的,但悲劇早就在暗中覬覦,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

“女兒看他抽菸、經常玩手機,不聽話,會罵他,但是很少打他。”陳欣的父親陳某華說,“反而是他經常不高興就打他媽媽。”

“這孩子從小由爺爺奶奶帶大,被寵壞了。”死者的父親陳某華告訴記者,“女兒是這兩年回老家生二兒子,才開始帶吳某康,看到他身上有不好的習慣,會去管教他。”

陳某華講述,之前吳某康還偷了爺爺1000多元。“他爺爺也不批評他,昨天警察帶他回事發現場瞭解情況,他爺爺還摸了摸他的臉。”

看到爺爺的行為,也不難想象, 為何12歲的男孩今天會淪落成人間惡魔,爺爺奶奶長期溺愛,而父母在外面打工長期不回家。

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教他如何做人,所以,他會怎麼放肆,怎麼舒服怎麼來,當媽媽開始用棍棒來教育他時,他只會清掃一下這個讓他不舒服的障礙。

天下之大,唯我獨尊,這樣的人間惡魔,居然被釋放了,根據現有的法律,12歲少年還不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

所以,就像吳某童所說的,殺我媽怎了,他被無罪釋放,還被允許回到學校。

但是,他就像一枚定時爆炸的原子彈,吳某童原來學校的家長,沒有一位同意他返校。

這種反應完全是正常的,身為父母,誰也不敢讓孩子暴露在危險的環境下。

在現在的情況下,吳某童已經不適合在學校學習,而是要在少年收容所,進行特殊教育。

今天他覺得殺媽媽沒什麼,明天如果在戕害他人,就會把所有的理由甩鍋給社會:

當年我殺我媽,覺得沒什麼,你們把我放了,若不是把我放了,我怎麼會再殺人。

12歲少年殺人,不承擔法律責任,昨天是他的父母教育缺位,他的爺爺奶奶太溺愛他,今天就是社會的再教育缺位,社會也在溺愛他。

12歲的殺人犯被無罪釋放,無疑令所有父母寒心。

這對那些熱愛孩子的父母不公平,我們傾注所有愛心培養孩子,而那些惡魔還能在人間隨意行走。

在今天,隨著未成年人犯罪的增加,也許以前的老規則可以改一改了。

為什麼我們傾盡一生養不出感恩的孩子,不僅不感恩,還成了人間惡魔,這都是教育缺位的後果。

龍應臺曾經說過,每一個父母的時間只有十年,如果過了十歲,再教育就來不及了,如果施加暴力,很可能適得其反。

魯迅也說過,小時候不把他當然看待,長大了肯定就不是人了。

對於犯下重大錯誤的孩子,尤其要把他當做一個人看。

在發生這件悲劇之後,我們要清楚,孩子並不是一天變成禽獸的,只是你從他出生時,就開始過度溺愛,犯了小錯誤之後,就以他還是個孩子為藉口。

震驚全國的上海殺妻藏屍案的主犯朱某東在被判死刑後,他的母親還在說,他只是個孩子,被我兒子殺了,那就是她的宿命。

我們不難猜想,這樣一個溺子成性的母親,養出這樣一個心狠手辣的孩子也很正常。

為人父母,若想他一生能順遂走好一個人字,務必要在他小的時候,給他人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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