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案件都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訴

打官司誰都想找個自己方便的法院起訴,那麼民間借貸案件的官司,都能在哪些地方起訴呢,今天小編給大傢俱體講講。

民間借貸案件都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訴

民事官司的一般原則是被告所在地,相信這個大家都知道,所以很多人都想當然的認為打官司只能到被告所在地去,有的時候被告都不在本地,經常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都在千里之外,這種情況下去被告所在地起訴當然是非常不方便,其實對於民事案件的其實,法律規定的比較細,並非只能在被告所在地,這個只是一般原則,有一般原則就有特殊規定,今天重點給大家講講特殊規定。

對於民間借貸案件,屬於民事案件的一種,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其實這個在實踐操作中是沒有先後順序的,就看原告覺得哪裡方便了,如果你們倆是一個村的都是河南的,然後這個人在新疆安家了,經常居住地在新疆,你是可以在他的戶籍所在地你們家這裡起訴的,這樣你就不用來回跑了,這個法院一般不會太考究,當然如果你的案件被告比較多,你的選擇餘地更大,任意一個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經常所在地都是可以的,如果你感覺想難為他們,就找個偏僻的,讓他們也跑跑腿,當然這個自己心理知道就行,千萬別說出來,這是對公民的起訴,對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訴訟,更靈活了,公司註冊地也是可以的,帶法人一塊起訴的被告所在地等,這個都是隨你選擇。

民間借貸案件都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訴

對於合同糾紛,我國法律還有個專門性的規定,就是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有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民間借貸案件,你們的民間借貸合同在哪裡簽訂的,在哪裡履行的,這個一定要弄清楚,如果這些地方比被告所在地對你有利,是可以在這些地方起訴的,如果履行地當時約定不明或者未約定,那麼可按照交易習慣或者其他條款有說明的也可以來確定,如果這些也不能確定,那麼可以以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未合同履行地,這個也是有法條明確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所以說對於民間借貸案件,被告戶籍所在地、被告經常居住地、合同履行地、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的法院都可以去立案起訴,就看你感覺那個地方比較對你有利,這個選擇權在你手裡,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能大大降低自己的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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