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的時候,我喜歡上了隔壁班的一位女同學。終日心神不寧,如坐針氈,每次下課都要跑到對方教室門口晃悠幾圈,只為多看她幾眼。有時被她看到,我會臉刷地一下就變得通紅(這麼多年過去了,現在偶爾還會這樣)。
時間一久,被班主任發現這件事。他把我叫到辦公室,訓斥了一番,大致是說,高三這個特殊階段,並不適合兒女情長,要專心高考,這樣才能做一個合格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才能對得起黨國……
末了,班主任扯大嗓門呵斥道:你小子給老子記住,不論是愛情,還是其他很多東西,想要得到它的最好方法,是讓你自己配得上它。好看的姑娘,五年以後再找。考個好大學是你現在唯一的任務,滾吧。
我感覺腦子轟地響了一下,看了一眼班主任的眼睛,然後悻悻地走出了辦公室。
班主任是那種很嚴肅的中年男人,梳著油背頭,說話語速極快,聲音洪亮,訓斥起學生來常常可以幾個小時連珠炮不停,所以學生們都有些怕他。當然,沒幾個人會把他的話真的當回事。學生和老師的關係,大家都心知肚明。
那時的我,十七歲,在一個承諾就是永遠,還讀著郭敬明憂傷文學的年紀,自然不會去聽什麼“好看的姑娘,五年後再找”的鬼話。我籌劃著去追隔壁班的那個傾慕已久的姑娘。
她長得漂亮,170公分的個子,平常喜歡運動,身材也很棒。鋼琴早早就過了十級。每次考試,她的成績都能穩居年級前五。放到現在,就是女神了吧。
追求她的男生排起來可以繞操場好幾圈。而我,除了學習好點,其他並沒有什麼優勢。很長一段時間,除了遠遠地在教室門口看她,我並不敢做其他事情。
後來我鼓足勇氣,寫了一封信,託同桌轉交給她,正式表達好感。寫完信之後,我再不敢下課去她的教室門口,我害怕被她發現後會尷尬。沒錯,我的內心其實是有一些自卑的,連表達喜歡,也只能通過寫信這種看起來有些呆板守舊的方式。
度日如年地等了三天……
一個灑滿陽光的下午,我收到了她的回信,在班主任老師的課上。我拽緊這封信,雙手放在書桌下,心開始砰砰砰地跳,手上的汗弄溼了整個信封。
“秦小明,你來回答一下,為什麼太平天國的失敗是必然的?”
一個熟悉洪亮的中年男人聲音,打斷了我的思緒,也打斷了我的緊張和期待。
我的回答班主任並不滿意。緊接著便是下課後三個小時熟悉的訓斥。
“滾吧”。
聽到班主任這兩個字,我很是興奮,三步並著兩步地跑回教室。這幾個小時的時間,真是比幾年還要長。我撕開信封,開始讀隔壁姑娘給我的回信。
“你好,小明!很感謝你對我的欣賞,但其實我沒有那麼好……”
看到「但」的一瞬,彷彿心裡被什麼東西狠狠地抽了一下,我接著往下看:
“你很優秀,如果你願意,我很樂意和你做朋友......”
晚自習結束的教室裡,一陣下課的狼狽之後,寂靜得只剩下我由快變慢的心跳。
後來,我還做過幾次努力,結果都小異大同。
高考之後,我去了省外一所排名很靠前的名校,她則去了一所省內相對普通的學校。而我,還是喜歡她。
上了大學的我們,相隔幾千公里。每天晚上十點從圖書館出來後,我都到路邊的電話亭給她打電話,說上一個小時。
那個年代還沒有智能手機,長途話費也沒現在這麼便宜。
每天的電話裡,我陪她聊文學史,聊康德羅素,聊微積分作業,也聽她講身邊發生的生活瑣事。每次講到她室友睡前給她們講的段子,她都會在電話那頭捧腹大笑,我也跟著誇張地笑。很多段子我已經聽過很多遍。
時間就這樣過著,大一結束的那個考試周,同樣的電話亭裡,她說以後可能不方便再和我講電話了。我問為何,她說她交了男朋友。
我沉默,說好,然後祝福她。
前後的日子算起來,剛好600天。
掛了電話,考完試,第一次喝酒喝得爛醉。之後再也沒有去過那個話亭,也再沒喝醉過。想來,已經戒酒有些年了。
終於明白,堅持換不來愛情,電影裡的橋段也變不成現實。一廂情願,怕是世上最徹底的自嗨。
大二的一個晚上,我的高中班主任打電話給我,以前惡狠狠的兇悍的語氣,變得一下子語重心長起來,溫柔了很多。聊完家常,又說了兩年前說過的那句話:
“你小子可別忘記,好看的姑娘,幾年後再找,要擁有一樣東西,最好的方法是讓自己配得上它。”
我說嗯,說完使勁地在電話這邊點了一下頭。然後捧起手上的託福單詞,繼續往下讀。
又過了一年,某天下午我在操場跑完步,大汗淋漓地正要回寢室洗澡,突然接到一個外地的電話,我一看歸屬地,是老家省城的,先是一愣,然後按下接聽鍵。
聽筒那邊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是她。一年多不聯繫,聲音還是溫婉甜美。
她在電話那頭沒說兩句就哭了起來,我有些不知所措,問她原因。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他還打我......可是.....我還是很喜歡他....我想回去找他.....我好難受,我該怎麼辦.....”
我一邊往寢室的方向走著,一邊聽她哭,聽她說,聽她宣洩難過的情緒。當她問我怎麼辦時,我停下了腳步,沉默了幾十秒後,說:
“不好意思,這是你們之間的事,我幫不了你。我還有事,先掛了。”
掛完電話,我大步地走回寢室。
天空很藍,兩隻小鳥從我頭上飛過,留下尾音很長的鳴叫。
很快,時光的巴士開到了畢業這一站,我收拾好行囊,拿著超過同學平均水平近四倍工資的工作機會,和不少國外名校深造的錄取,我準備奔赴人生的下一站。
我抓住一切機會投資自己。
拼命讀書,學習英文,研究股票......
憑著一股傻愣勁兒結識了很多社會上層人士,我努力學習他們的思維模式,提升自己的格局......
在之後,我開始創業,開始失敗,也開始“成功”,開始被認可......
現在工作上還遠遠算不上真正的成功,但也慢慢有了屬於自己的小事業。踩過很多坑,破除了很多對生活的幻想。再看鏡子裡的自己,也不再是幼齒的面龐,而是多了些歲月的沉澱。
這些年,我一直都不敢忘記高中班主任教給我的那句話:
想要得到一樣東西,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自己配得上它。
前些天,我回家過節,剛好碰到她也回來陪父母,於是我們又見面了,在一個晚餐聚會上。
她比以前更成熟了,漂亮,身材也更好了,精緻幹練的短髮,透露出成熟女人的魅力。
“我有看你寫的很多東西,很不錯,還看到你入選了福布斯的榜單!真的很贊。”
她笑了一下,臉頰兩側的酒窩似乎也深了一些,禮貌地和我碰杯後,接著說:
“怎麼樣,現在是不是事業太忙,才沒有找女朋友呀,我看你還單身。”
我笑著搖搖頭,
“其實還好,只是沒碰到合適的。”
幾句話之間,她已經一大杯紅酒下肚。我知道,雖然她的酒窩很好看,但她的酒量並不太好。
“以前年輕不懂,錯過了一些事,一些人。如果人生能重來,很多事就會不一樣。你覺得呢?”
說完這句,她本來已經微微泛紅的臉頰,在燈光底下,顯得更加紅潤迷人了,皮膚特別好,透著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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