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證之首!五區居住證辦理指南你值得擁有!

作為一名非本市戶籍人員

不管是去辦理身份證、通行證、駕駛證

還是積分計算等等

都需要一個證——居住證

可見它有多重要

佛山五區居住證辦理指引

快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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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城區

辦理條件

1、已在本轄區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之前在佛山市轄區內曾申辦過居住證、暫住證或系統內有居住信息視為已經申報居住登記)且符合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外市戶籍的流動人口可申領居住證。

2、符合我市人才政策引進的人才,無需登記滿半年可直接申領居住證。(服務對象:a.辦理引進(接收)手續,具有本科、初級職稱或持有技師技能證書以上的各類人才;b.通過審批同意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c.區內優質企業中,具有本科、初級職稱或持有技師技能證書以上的各類人才。優質企業範圍:我區近兩年“納稅大戶”(每年繳納國地稅合計500萬以上的企業);《佛山市禪城區支持企業家創業創新的若干措施》獲得資金扶持的企業;我區重點主題產業園區、區鎮聯動“雙創”園區內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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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佛山市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收原件1份);

(二)申辦人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一併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三)《佛山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禪城區引進人才的除外)(收原件1份)

(四)申辦人的《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收原件,申報居住登記時已提交的不用再提交);

(五)申辦人在本轄區的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證明材料。按以下區別提交:

1.以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請的,提供穩定住所證明(包括在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已經房管部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證明等);(證件、合同核驗原件收復印件,證明收原件);

2.以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申請的,提交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及合法居住地址材料等);(證照、合同核驗原件收復印件,證明收原件);

3.以連續就讀條件申請的,提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及合法居住地址材料等)。(證件核驗原件收復印件,證明收原件)。

(六)屬引進人才的,按照相關規定提供已辦理人才引進的相關文件、用人單位證明材料等。(注:a.屬已辦理引進(接收)手續的人才還需提交《禪城區人才引進證明》;b.屬通過審批同意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還需提交《禪城區人才公寓申請審批證明》;c.屬區內優質企業人才還需提交所在企業《營業執照》(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屬“雙創”園區內的企業還需提交園區運營公司相關證明,以及個人學歷或職稱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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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1.申辦人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村(居)行政服務中心、流管服務站或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填寫《佛山市居住證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2.村(居)行政服務中心、流管服務站或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核查流動人口信息,經審核無誤後出具受理回執;行政服務中心將材料轉交到轄區流管服務站;

3.區公安分局制證中心將製作好的《居住證》每週兩次定期送達各鎮(街道)流管辦;

4.受理十個工作日後,申辦人憑本人身份證和受理回執在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辦結時限

1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收費依據

無。

辦理部門

所在鎮(街)流管辦。

受理地址

實際居住所在地的村(居)行政服務中心、流管服務站或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

特別說明

1.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指臨時身份證、戶口簿、護照等。

2.《佛山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遺失的,可憑身份證到居住地流管服務站核查本人的居住登記情況,若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符合申請居住證的條件的,可提交相關材料並按要求填寫相應申請表辦理申辦居住證業務。

3.居住用途的出租屋需要到轄區的村(居)行政服務中心或流管服務站辦理登記備案。

4.居住在親朋戚友家中的,申請辦理證件時提供房產證外還需提供產權人簽名的借住確認書或產權人到場確認借住事實。

5.張槎街道行政服務中心暫只受理鎮直廠企園區的居住證業務,其他的請到所屬村居流管服務站辦理。

南海區

辦理條件

2016年1月1日起,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且在佛山市流管系統登記滿6個月,且符合在我區有合法穩定就業、穩定住所、經商、就讀的,可申領居住證。

申請材料

本人居住信息在佛山市流管一級庫系統登記滿半年,憑以下資料可以申辦居住證:

(一)《佛山市居住證業務申辦表》(現場按表格要求規範填寫,一式一份,提交原件。 )

(二)居民身份證(若不能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含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可提交戶口簿原件作為有效身份證明。核查後退回原件,收取複印件一份。)

(三)在本區居住的有效居住處所證明

1.租賃房屋的,提供《出租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核驗和有效期內的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2.自購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或已到住建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適用於產權人本人。若申請人是房屋產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則需同時提交關係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或親屬關係證明之一);

3.借住親友房屋的,需提交房產證(或已到住建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借住協議;

4.居住在廠企宿舍的,需企業提供工商營業執照、企業法人身份證、企業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權的證明文件到企業所在轄區流管站辦理宿舍房屋登記後(已辦理過宿舍房屋登記的,無需重複登記),該企業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5.在校住宿的學生,填寫《佛山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能夠證明連續就讀滿半年的住宿證明材料;

6.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業住宿登記的)出具的住宿登記滿半年的住宿證明及社區民警簽註審核意見的《佛山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

以上證件類材料核查後退回原件,收復印件一份;證明類材料,收原件。

(四)《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後取得的照相回執,收原件;若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辦理的,可不提供。)

(五)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委託書(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一併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及委託書、代辦證明材料。流管站收到市民申請後安排工作人員核查申報情況,核實情況屬實後方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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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由所在地村(居)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下稱“村(居)流管站”)受理申請。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及依據

免工本費。

受理地址

市民可網上登錄“佛山新市民服務信息網”查詢全區各流管站地址、聯繫電話:

(http://www.fslgb.gov.cn/fwzx/201404/t20140418_4607665.html)

備註

1.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我市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我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我市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完稅證明、繳納社保證明等。

2.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務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3.連續就讀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4.符合我市人才政策引進的人才,可直接申領居住證。

5.佛山市流管系統已開通便民短信服務,由系統統一向成功辦理了申辦、補領、換領居住證業務的市民提供的手機號碼發送領取提醒信息。該項服務不收取市民費用。

6.佛山新市民群體可通過網絡檢索“廣東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gdzwfw.gov.cn/)搜索關鍵字並進入自助申報系統,填寫個人身份信息,驗證手機號碼完成註冊或綁定,即可進行自助申報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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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區

辦理條件

公民離開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憑居住登記回執,可申領我市居住證。在我市連續就讀滿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滿半年的,可辦理居住登記後申領居住證。

申請材料

(一)普通首次申領居住證。

1、申請人填寫《佛山市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居住登記回執(原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下同)(原件、複印件1份)。

4、《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免照相辦理。

5、居住地住址證明材料(如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時相同,則無需重複提供)。居住地住所證明包括已登記備案的《出租屋租賃登記(備案)證 明》及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複印件上屋主簽署“本件與原本一致”字樣並簽名、身份證號碼)1份;或者其它未登記備案居住房屋的房屋產權證明的複印件(屋主簽署“本件與原本一致”字樣並簽名、身份證號碼)1份;住在學校的在校生或住在企業的職工,提交學校或企業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1份。

(二)就讀滿半年以上在校學生辦理居住證。

1、申請人填寫《佛山市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居住登記回執原件;

3、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4、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1份(如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時相同,則無需重複提供)。

5、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6、《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或直接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辦理。

(三)在酒店、賓館等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半年以上辦理居住證。

1、申請人填寫《佛山市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居住登記回執原件。

3、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出具的住宿登記滿半年的住宿證明1份(如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時相同,則無需重複提供)。

4、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5、《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辦理。

6、屬引進人才的,按相關規定提供已辦理人才引進的相關文件、用人單位證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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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受理窗口應現場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

有效期限

首次申領、簽註的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

收費依據及標準

首次申領居住證、辦理簽註和其他變更手續不收取費用。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20元。

辦理方式

各村(社區)流管服務站窗口辦理或網上申辦。

相關責任

1、公民離開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生活的,應持身份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等相關材料,及時向居住地的新市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服務受理窗口申請居住登記。如申請人提供材料不詳實、資料不齊全的,不予核發登記回執。對於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全的,受理窗口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相關資料。

本人現場申請的,受理窗口核實後應現場出具居住登記回執;不能現場核實的,應於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是否核發登記回執。

2、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機關委託的流管工作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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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區

辦理條件

公民離開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我市居住證。

申請材料

紙質申請材料採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複印件申請人均應簽名、複印清晰。

1、居住登記回執(原件1份)。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1份)。

3、《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辦理的,可不提供《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

4、居住地住址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1份)。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已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出租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已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權的證明文件或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5、就業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1份)。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完稅證明、繳納社保證明、工資單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6、就讀證明(原件、複印件1份)。包括學生證、學籍卡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

7、人才引進證明(原件、複印件1份)。屬引進人才的,按相關規定提供已辦理人才引進的相關文件、用人單位證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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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一)受理。申領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領(簽註)表》(申請郵政快遞寄送證件的填寫收件人地址、手機號碼、郵編),提交本人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相片,就業、居住或者就讀的證明材料。材料齊全,出具回執。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二)審核審批。符合申領條件,生成制證數據。不符合申領條件,告知申領人並說明理由;

(三)制證。省公安廳製作證件;

(四)發放。受理窗口領取或郵政快遞寄送。

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對符合申領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發放《廣東省居住證》。

收費依據及標準

簽註免費。首次申領《廣東省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或者補領的,繳納證件工本費20元/證。

受理機構

全區23個流管服務站(詳見附表)

附: 高明區村(居)流管服務站信息統計表

鎮街

流管服務站名稱

詳細地址

諮詢電話

服務村居

城 街 道

中山流管服務站

中山路怡英巷9號

88266280

中山居委會

健力流管服務站

滄江路明珠巷8號

88266281

健力居委會

竹園流管服務站

蓮花路民眾巷13號

88266282

竹園居委會

安泰流管服務站

中山路千彩街13號

88266283

安泰居委會

金華流管服務站

文華路匯龍巷31號

88266285

金華居委會

育才流管服務站

文華路永昌巷3號

88883192

育才居委會

嶺南流管服務站

甘泉街稻花巷13號

88883196

嶺南居委會

長安流管服務站

荷美街荷美七巷30號

88886919

長安居委會

月明流管服務站

泰和路79號之8鋪

88230345

月明居委會

羅西流管服務站

荷富大道羅俊小學側

88885444

羅西村委會、上秀麗村委會

照明流管服務站

安華路52號一樓(原富灣社區民警中隊一樓大堂)

88818821

照明居委會

江灣流管服務站

荷富大道科教園廣東職業技術學院內

88269829

江灣居委會、石洲居委會

南洲流管服務站

西安昇平街加油站側

88861215

慶洲居委會、南洲村委會、範洲村委會、王臣村委會、泰興村委會、塘南村委會

河江流管服務站

河江廣安路19號豐成苑A座101-102鋪

88280303

河江居委會、泰和村委會

明湖流管服務站

怡樂路130號(西江新城管委會樓下)

88889700

西江新城片區

三洲流管服務站

三洲德勝路12號

88622265

三洲居委會、鐵崗村委會、孔堂村委會、倫衝村委會

祥如流管服務站

三和路26號祥如員工村服務中心二座祥華閣二樓

88622816

尼教村委會、仙村村委會

車站流管服務站

明理路高明新汽車客運站公交車站場出入口右側

88219813

育才居委會

楊和鎮

人和流管服務站

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高明大道中45號(消防辦首層)

88808872

對川村委會、崗水村委會、園崗村委會、清泰村委會、豸崗村委會、人和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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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區

辦理條件

省外或本省其他地市的公民離開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我市居住須申報居住登記,自居住登記之日起滿半年後,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我市居住證。

申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二)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一併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三)辦理人的《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提供讀取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信息製作居住證以及辦理簽註的無需提交、審核本回執。收原件(1份);

(四)按照要求填寫《佛山市居住證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收原件(1份)

(五)進行居住登記後,流管辦出具“佛山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需申請人簽名確認。登記滿半年後,申辦居住證時,需作為申請材料一併提交。

(六)以“有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請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 屬於個人居住的提供在我市租住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必須是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裡有流管站公章)和出租屋登記備案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2. 屬於住在工廠、企業、學校等單位宿舍的,需提供單位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這裡有一點需要注意的就是,該工廠、企業、學校等單位宿舍已經提供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其中一種和法人代表身份證或管理人身份證到村(居)委會進行登記)。

3. 屬於以借住親戚朋友家為由申領居住證的,且該借住房屋已在所屬村居辦理登記備案手續(若未登記備案,可同時辦),提供借住房屋產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產權證明原件和書面(借住)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 屬於申領人本人在我市有居住房屋的合法產權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七)以“有穩定就業條件”申請的還需提供:

1. 就業或經商證明,同時提供居住地址證明,即“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材料;

2. 勞動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勞動合同需要有勞動部門加蓋公章確認)(1份);

3. 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如單位出具的工資單、出勤卡,已在佛山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納稅時間大於半年的證明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 其他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八)以“連續就讀”條件申請的還需提供:

1. 就讀證明,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學籍卡、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2. 符合以“有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請的所需材料。

以上證件、合同核驗原件收復印件,證明收原件或核驗原件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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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一)區鎮受理流程:

1. 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申請;

2. 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受理,材料齊全且符合受理要求的,由窗口工作人員在一門式系統中對申請材料進行電子掃描,並詢問申請人辦理事項所屬鎮(街),在一門式系統上選擇相應街道執行受理操作。將申請材料封裝到文件袋裡面,並出具受理回執單,辦事人留存聯交給申請人,部門留存聯放入文件袋封裝。不符合受理要求的,需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原因;

3. 鎮(街)流管辦通過一門式系統接收業務審核單,在紙質材料送達前可對電子材料進行預審核,符合審批要求的,在紙質材料送達後按照業務規則審批。審批完成後,在一門式系統裡選擇相應的審批結果辦結,並記錄審批信息;

4. 鎮(街)流管辦將審批結果物按照規則封裝到文件袋,並打印物料流轉單據(或條形碼)貼在文件袋上,通過材料流轉到受理行政服務中心;

5. 行政服務中心收費發證窗口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結果物,領取完成的同時在一門式系統中記錄回覆情況。

(二)村居受理流程:

1. 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村居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申請,申請人在屬地村居申請時,需要屬地村居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的,由綜合窗口受理人員同時辦理;

2. 村居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受理,材料齊全且符合受理要求的,由窗口工作人員在一門式系統中對申請材料進行電子掃描,並詢問申請人辦理事項所屬鎮(街),在一門式系統上選擇相應街道執行受理操作。將申請材料封裝到文件袋裡面,並出具受理回執單,辦事人留存聯交給申請人,部門留存聯放入文件袋封裝。不符合受理要求的,需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原因;

3. 鎮(街)流管辦通過一門式系統接收業務審核單,在紙質材料送達前可對電子材料進行預審核,符合審批要求的,在紙質材料送達後按照業務規則審批。審批完成後,在一門式系統裡選擇相應的審批結果辦結,並記錄審批信息;

4. 鎮(街)流管辦將審批結果物按照規則封裝到文件袋,並打印物料流轉單據(或條形碼)貼在文件袋上,通過材料流轉到受理行政服務中心;

5. 村居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結果物,領取完成的同時在一門式系統中記錄回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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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結時限

15個自然日。

收費標準(政策依據)

無收費。

辦理部門

流管辦。

受理地址

1. 三水區行政服務中心:三水區西南街道同福路10號

2. 白坭鎮行政服務中心:白坭鎮府前路23號

3. 大塘鎮行政服務中心:大塘鎮大興大道中96號

4. 雲東海行政服務中心:三水區雲東海大道大學路雲東海街道辦事處辦公大樓二樓

5. 蘆苞鎮行政服務中心:蘆苞鎮龍坡一路1號

6. 樂平鎮行政服務中心:樂平鎮府前路1號

7. 西南街道行政服務中心:西南街河口車仔路18號

8. 南山鎮行政服務中心:南山鎮逕口僑新路行政服務中心大摟

9. 西南街道沙頭社區居委會:西南街道湧南路9號

10. 西南街道文鋒西社區居委會:西南街道站前街2號二樓

11. 大塘鎮大塘村委會:三水區大塘鎮大塘村村民委員會(大塘圩市場北側)

12. 白坭鎮富景社區;三水區白坭鎮府前路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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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出租屋主出具的租賃證明或房主出具的居住證明添加到系統需要提交資料的材料欄裡面,拍照上傳到系統的後臺裡面改為“出租屋的登記備案手續需要到村(居)委會流管站進行”。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未滿半年的流動人口需滿半年後才能進行居住證的申請,受理居住證。目前系統對此新增了一個針對登記時間的校驗,人員登記未滿半年時,如能提供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或者“連續就業” 的相關證明,可通過新市民辦證許可審核流程申領居住證。

看完以上的指引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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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辦理居住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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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上述內容經禪城區政法委、南海區流管辦、順德區委政法委員會(司法局)、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政法委員會、三水區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核實,如對上述內容有疑問,可通過本微信公眾號“微服務-微交流”在線向我們諮詢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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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區門診申報

|

公積金無房提取

2019年本地居民醫保申報 |

2019年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醫保申報

機動車年審

|

駕駛證期滿換證

辦理港澳通行證

| 出具公積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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