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還能中途參保?這裡給你支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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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醫保還真可以辦理中途參保!

而辦理的條件和方式等詳細內容

請大家收下這份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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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城區◆◆

受理條件

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新生兒、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含新入戶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退役士兵、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

2、中途參保人員須在符合參保條件之日起90天內辦理參保手續,超過90天的當年度內不予受理參保(新增民政特殊群體人員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備註:

1、《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佛人社函〔2017〕112號)三、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戶籍人員,年度中途停止參保的,可參照《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視為“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允許其在年度中途以居民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2、《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佛人社函〔2017〕112號)五、《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可在保險年度中途參加基本醫保的“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含新入戶人員。

3、新生兒出生後超過90天沒有參保的,可以在入戶後的90天內辦理中途參保,不需要等到下一個社保年度再申請。辦理資料、辦理地點是一樣的,只是按入戶(戶口簿)90日內參保的,從繳費達賬次月起享受待遇,不能追溯至出生之日。(只限入戶禪城區的)

4、以職工身份參保的參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參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兒除外)成功繳費的,從繳費達賬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保待遇(個人賬戶待遇除外)。參保人或其單位停止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自停止繳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申請材料

1、普通戶籍居民

①《禪城區居民身份參加基本醫保中途參保申報表》,一式兩份,收第一聯;

②參保人《居民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家庭戶的,複印戶口簿首頁、辦理人頁、參保人頁。

集體戶的,戶口簿複印首頁、參保人頁,戶口簿首頁原件如不能提供,可只提供複印件。

③辦理人居民身份證或佛山市社保卡,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複印正反面;

家庭戶的,同一戶口簿家庭成員可代辦。

集體戶的,提供參保人本人身份證或佛山社保卡(參保人是未成年人,由父母代辦的,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或佛山社保卡)。

④佛山市範圍內的指定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家庭戶的,提供同一戶口簿家庭成員(或參保人)佛山市內開戶的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的活期存摺(借記卡)或佛山社保卡(以下簡稱“指定扣費銀行賬戶”);

集體戶的,提供參保人的指定扣費銀行賬戶;如參保人是未成年人由父母代辦的,也可提供其父母的指定扣費銀行賬戶。

⑤參保人出生證,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參保人是未成年人且是集體戶,或是家庭戶但和父母不同戶口簿,由父母代辦的提供;

⑥參保人結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由配偶代辦且夫妻不同戶口簿的提供;

⑦符合中途參保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停職工參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收原件;刑滿釋放人員為《釋放通知書》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退役士兵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2、異地務工人員子女

(1)辦理條件:

①其父母一方在本市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指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含2017年1月1日前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年限)且處於參保繳費狀態的異地務工人員,或者其父母一方為本區戶籍並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

②已在外地(含港、澳、臺)入戶。

③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學齡前子女。

④符合我市招生政策在校學習,包括我市幼兒園( 3 週歲(含)以上)、九年義務教育、普通高中階段的學生。

(不享受財政補貼的辦理條件為①-③項,享受財政補貼的辦理條件為①、②、④項。)

⑤中途參保人員僅限:新生兒、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在符合條件90天內辦理參保。

(2)申請資料

①《佛山市禪城區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收第一聯;

3週歲及以上入讀幼兒園、九年義務教育、普通高中階段,可享受與戶籍居民同等參保財政補貼的,提供的《佛山市禪城區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申請審批表》需學校(幼兒園)加蓋公章確認。

②參保子女的《居民戶口簿》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③以父、母(含親父親母、繼父繼母、養父養母,下同)或參保子女為戶名的指定扣費銀行賬戶資料,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④符合條件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證》或佛山社保卡,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⑤符合條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提供的《居民戶口簿》不能證明參保子女與符合條件的父或母關係的,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資料:由親生父母撫養的提供參保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由符合條件的繼父或繼母撫養的,提供證實繼父或繼母與參保子女存在關係且生效的法律文書;由符合條件的養父或養母撫養的,提供《收養登記證》(限於在14 週歲以下被收養的子女)或《收養公證書》(限於在14 週歲以上被收養的子女)。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證明父(母)與參保子女關係的,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

⑥符合條件父母一方的參保證明,驗原件收原件一份。

⑦轉學證明,中途轉學學生需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可以提交《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複印件加蓋學校公章作為轉學證明)

備註:

1、異地務工人員子女

父母一方為本區戶籍並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由符合條件的父母一方到戶籍所屬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父母雙方均非本市戶籍的,由符合條件的父母一方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係所在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2、特殊困難人員

《特殊困難人員中途參保申報表》,電子申請文檔以及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申報表,收原件一份。

3、大中專學生

①《基本醫療保險居民身份大中專學生參保申報表》,電子申請文檔以及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申報表,收原件一份。

②轉學證明,中途轉學學生需提供轉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辦理程序

1、取號:申請人在戶籍所屬鎮街行政服務中心排隊叫號機取得辦理順序號。

2、申請:申請人按順序號到戶籍所屬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3、受理:窗口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格式的當場出具《收件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或2個工作日內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4、審查:戶籍所屬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經辦人員2個工作日內在系統進行初核並轉件給社保分局,社保分局經辦人員在3個工作日內審查決定,予以通過的,在系統複核辦結;不予通過的,退回行政服務中心,由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通知申請人。

辦理部門

所在鎮(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局

受理地址

所屬的鎮(街)行政服務中心:

祖廟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地址:禪城區朝安北路25號

石灣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地址:禪城區惠景路17號

南莊鎮行政服務中心地址:禪城區南莊鎮紫洞南路106號南莊商業廣場A1座四樓

張槎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地址:禪城區張槎一路115號華南創谷科技園11座二樓(銀天大酒店斜對面)

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特別說明

1、該事項涉及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查詢,請攜帶參保人的佛山市社會保障卡。

2、大中專學校學生、特殊困難人員不在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申報,需分別由所在學校、民政部門(殘聯)統一到社保局申報。

備註:中途參保的,保險費按本年度全年標準一次性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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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區◆◆

審批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以居民身份中途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1、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區戶籍居民,包括:新生兒、中途停止以職工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或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新遷入本區戶籍人員、新增民政特殊群體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和退役士兵。

2、異地務工人員在本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且處於參保繳費狀態,或者夫妻一方為本市戶籍並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務工人員在本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且處於參保繳費狀態,或者夫妻一方為本市戶籍並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其未滿7週歲的(含新生嬰兒)、7週歲以上因身體狀況需要並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延緩入學(休學)的或在經本市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中小學就讀的,並已在外地(含港、澳、臺)入戶的子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中途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新生兒;轉入本市就讀。

以上人員應在符合參保條件之日起90天內辦理中途參保手續,超過90天的當年度內不予受理參保(新增民政特殊群體人員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符合中途參保條件之日的界定標準:中途停止以職工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區戶籍參保人為辦理停保的次月1日;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領取期限屆滿的次月1日;新遷入本區戶籍人員為《居民戶口簿》記錄的戶籍遷入之日;刑滿釋放人員為《釋放通知書》的釋放之日;退役士兵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的發證之日;新生兒為出生之日;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為轉學就讀之日。

申請材料

情況一:每月15日前,本區戶籍人員或為近親屬申報基本醫療保險中途參保的,向戶籍所在地村(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或社保卡、戶口簿)及複印件。(必選)

2、首次參加且戶籍所在村(居)實行家庭戶繳費模式的,須提供中國農業銀行制發的佛山市社會保障卡、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複印件。(可選)

3、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屬於新生兒、新遷入本區戶籍人員的,提供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屬於中途停止以職工身份參加市外基本醫療保險的,提供市外參保證明;屬於刑滿釋放人員的,提供刑滿釋放證明;屬於退役士兵的,提供退役證等。(可選)

4、委託代辦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如戶口簿或公安戶籍機關證明憑證等。(可選)

情況二:每月15日前,符合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中途參保的,由其父母向所在地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社保窗口提供以下資料:

1、父母一方身份證、隨遷子女的戶口簿(或港澳臺通行證)原件和複印件;提供的戶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父母與隨遷子女關係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由親生父母撫養的應提供參保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由符合條件的繼父或繼母撫養的,提供證實繼父或繼母與參保子女存在關係且生效的法律文書;由符合條件的養父或養母撫養的,提供《收養登記證》(限於在14 週歲以下被收養的子女)或《收養公證書》(限於在14 週歲以上被收養的子女)。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證明父(母)與參保子女關係的,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必選)

2、按填表說明填寫《佛山市南海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申報審批表》。(必選)

3、填寫《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授權書》。(必選)

4、隨遷子女(或父母一方)戶名的中國農業銀行活期存摺(借記卡)或佛山市社會保障卡、開戶人第二代身份證(必選)

5、屬於轉入本市就讀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提供轉學證明。(可選)

(情況一中第1為必選;第2、3、4為可選可不選。)

(情況二中第1、2、3、4為必選;第5為可選可不選。)

辦理程序

1、村(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收取資料後,在複印件上註明“與原件一致”字樣並加蓋村(居)委會公章確認後,填寫《佛山市南海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停保申報表》;

2、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社保窗口收取資料後,在複印件上註明“與原件一致”字樣並簽上業務受理人姓名。

3、社保分局初審、複核。

辦理部門

參保人所屬鎮(街道)社保分局

受理地址

參保人所屬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社保窗口

辦結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

特別說明

1、每月22至28日為中途參保扣費期。

2、中途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達賬後,從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出生90天內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達賬後,從其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符合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相關規定予以報銷(普通門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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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區◆◆

受理條件

本市戶籍居民

1、新生兒

2、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

3、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

4、刑滿釋放人員

5、退役士兵

6、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

說明:中途參保人員須在符合參保條件之日起90天內辦理參保手續,超過90天的當年度內不予受理參保。新生兒、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退役士兵、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符合參保條件之日的界定標準:

1、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為辦理停保的次月1日,或領取期限屆滿的次月1日;

2、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為《居民戶口簿》記錄的戶籍遷入之日;刑滿釋放人員為《釋放通知書》的釋放之日;

3、退役士兵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的發證之日;

4、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為轉學就讀之日;

5、新生兒為出生之日。

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小孩父母一方在本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指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且申請時處於參保繳費狀態,其已在本市以外(含港、澳、臺)地區入戶且在本市中小學就讀或共同生活的學齡前子女(以下統稱“小孩”),可以居民身份按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加本區基本醫保。

辦理方式

本市戶籍居民

中途申報參保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扣費存摺(建議優先提供順德農商行或中國農業銀行開設的活期銀行賬戶)及以下人員還需要提供的證明資料前往戶籍所屬居委會辦理申報參保手續。

1、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提供《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2、新生兒、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居民戶口簿》;

3、刑滿釋放人員提供《釋放通知書》;

4、退役士兵提供《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

注:

1、新生兒出生後超過90天沒有參保的,可以在入戶後的90天內辦理中途參保,不需要

等到下一個社保年度再申請。辦理資料、辦理地點是一樣的,只是按入戶(戶口簿)90日內參保的,從繳費達賬次月起享受待遇,不能追溯至出生之日。

2、以職工身份參保的參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參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兒除外)成功繳費的,從繳費達賬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保待遇(個人賬戶待遇除外)。參保人或其單位停止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自停止繳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參保地確定

1、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並參加本市基本醫保的,以其戶籍所屬區作為小孩的參保地。

2、父母雙方均為非本市戶籍,其中一方或雙方在本市參加基本醫保累計繳費滿1年且處於參保繳費狀態的,以父母其中一方的基本醫保關係所在區作為小孩的參保地。

3、父或母在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的,其子女可選擇父母戶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為參保地。

參保手續

1、區內中、小學就讀的小孩

自2018年度起,異地務工人員為符合參保條件的小孩辦理年度(或中途)參保時,可以選擇與社保部門簽訂《順德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扣費協議書》,在扣費協議存續期內,小孩符合參保條件且未辦理停保的情況下,小孩父(母)無須再辦理年度參保手續,只需在每年11月底前存足保費即可。也可選擇按區外市內中、小學生及本市幼兒園就讀的小孩的參保手續,逐年辦理參保。

2、區外市內中、小學生及本市幼兒園就讀的小孩

每年參保需由小孩的父(母)作為申請人,按以下要求到鎮(街)社保辦事處辦理參保手續:

(1)舊參保人:未轉學且原申請父(母)參保狀態符合條件的,提供已參保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填寫《佛山市順德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申報審批表》

(以下簡稱《申報表》)辦理。若變更繳費賬戶、變更符合條件父(母)的,參照首次參保申報提供對應資料。

(2)新參保人(含首次參保或曾參保現停保的小孩及異地務工人員的新生兒):填寫《申報表》並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複印件(A4紙複印)辦理:

①小孩的戶口簿(複印首頁與小孩頁);小孩為港澳臺的,提供小孩的通行證、出生證。

②以小孩或申請人為戶名的順德農商行活期存摺原件(複印首頁),或順德農商行蓋章確認的借記卡的卡號與賬號對照證明。

③已參保父(母)的身份證;

④證明小孩與符合條件的父(母)關係的材料:

a.小孩與符合條件的父(母)在同一戶口簿且能證明小孩與符合條件父(母)關係的,提供符合條件的父(母)戶口簿(複印符合條件的父/母頁)。

b.小孩與符合條件的父(母)不能在同一戶口簿反映父子(女)或母子(女)關係的,需提供符合條件父(母)的戶口簿、小孩的出生證(港澳臺籍父母除外)。

c.小孩由繼、養父母撫養的,提供《判決書》、《收養證》等相關證明資料。

d.上述相關材料仍不能證明小孩與符合條件的父(母)關係時,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

e.中途轉學的需要提供轉學證明。

其他事項

1、社保部門受理參保並審核批准後,將由銀行一次性扣收參保人應繳交的保險費。因扣費賬戶餘額不足導致無法成功扣費的,視作申請人放棄為參保人參加基本醫保,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如無法享受基本醫保待遇)由申請人承擔。

2、參保繳費後,保險年度內因各種原因中途申請停保的,已繳交的保險費按規定不予退回。

3、扣費賬戶所有人可在扣費成功後三個月內,憑繳費存摺及身份證到順德農商行任一網點領取繳費憑證。扣費賬戶所有人對扣費情況有異議的,應在繳費後三個月內憑繳費單證到參保所在鎮(街)社保辦事處查對。

4、《申報表》可在鎮(街)社保辦事處或在順德區社保局網站自行下載打印。

5、請申請人關注“順德社保”微信公眾號,以便於及時收取社保相關通知消息。

6、如遇政策調整,以調整後的政策規定為準。更多內容詳情可登陸順德社保局網站查詢。

7、由於順德農商銀行和農業銀行在我區均設有總部可以直接辦理居醫保費扣費,而其他銀行沒有在我區設置直接扣費網點,導致繳費達賬期較長。且由於目前我區順德農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的網點較多,較為方便群眾辦理業務。綜合上述各種原因,為保障參保人能夠及時完成參保及繳費達賬,使參保人及時享受相關的醫療待遇,我區目前主推使用順德農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的繳費賬戶辦理居民醫保繳費。但參保人仍可申請使用中行、工行及建行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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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區◆◆

受理條件

中途參保對象:新生嬰兒、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新增民政特殊群體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退役士兵及中途轉入本市就讀的學生。

申請材料

參保人戶口本、高明區農商銀行或佛山市社保卡賬戶原件及複印件。

受理地址

戶口所在地社保辦事處辦理參保手續。

2019年度繳費標準

我區戶籍居民和符合條件享受參保財政補貼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個人繳費550元/人,財政補貼1283元每年,不符合條件享受參保財政補貼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個人繳費1833元/人。

申報時間

中途參保人員須在符合參保條件之日起90天內(新增民政特殊群體人員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生效時間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6〕60號)第三十二條:以職工身份參保的參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參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兒除外)成功繳費的,從繳費達賬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保待遇(個人賬戶待遇除外)。參保人或其單位停止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自停止繳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基本醫保待遇。 年度申請的居民從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待遇。 新生兒出生90天內參加基本醫保的,繳費達賬後,從其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符合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普通門診除外),按本辦法規定由統籌基金予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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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區◆◆

受理條件

1、新生兒

2、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

3、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

4、刑滿釋放人員

5、退役士兵

6、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

說明:中途參保人員須在符合參保條件之日起90天內辦理參保手續,超過90天的當年度內不予受理參保。新生兒、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退役士兵、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符合參保條件之日的界定標準:

1、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為辦理停保的次月1日,或領取期限屆滿的次月1日;

2、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為《居民戶口簿》記錄的戶籍遷入之日;刑滿釋放人員為《釋放通知書》的釋放之日;

3、退役士兵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的發證之日;

4、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為轉學就讀之日;

5、新生兒為出生之日。

申請材料

1、《三水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申報表(居民個人申報)》,收原件(1份);

2、戶口簿(複印戶口簿首頁及參保人頁),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同一戶口家庭成員佛山市內的農業銀行的存摺(借記卡)或社會保障卡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辦理人(同一戶口家庭成員可以代辦)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

險待遇人員)提供參保證明,驗原件收原件(1份);

6、《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原件和複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7、《釋放通知書》原件和複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8、新遷入戶的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9、新生兒:

①本地戶籍的新生兒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複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②異地務工人員子女:

(1)以父、母(含親父親母、繼父繼母、養父養母,下同)或參保子女為戶名的農業銀行活期賬戶或社會保障卡賬號,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2)參保子女的《居民戶口簿》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提供符合條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提供的《居民戶口簿》不能證明參保子女與符合條件的父或母關係的,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資料:由親生父母撫養的提供參保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由符合條件的繼父或繼母撫養的,提供證實繼父或繼母與參保子女存在關係且生效的法律文書;由符合條件的養父或養母撫養的,提供《收養登記證》(限於在14週歲以下被收養的子女)或《收養公證書》(限於在14週歲以上被收養的子女)。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證明父(母)與參保子女關係的,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以上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10、中途轉入本區就讀學生的轉學證明原件和複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以上1-4項為必須提供材料,5-10項為對應參保人群類別分別對應提供資料明細(新生兒按照第九點獨立提供參保資料)。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必須全員如實申報並持相關材料到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申請;

2、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材料齊全且符合受理要求的,由窗口工作人員在一門式系統中對申請材料進行電子掃描,並詢問申請人辦理事項所屬鎮(街),符合辦理條件的在一門式系統上選擇相應街道執行受理操作,將申請材料封裝到文件袋裡面,並出具受理回執單,辦事人留存聯交給申請人,部門留存聯放入文件袋封裝。不符合受理要求的,需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原因。

3、鎮街社保辦事處通過一門式系統接收業務審核單,在紙質材料送達前可對電子材料進行預審核,符合審批要求的,在紙質材料送達後按照業務規則審批。審批完成後,在一門式系統裡選擇相應的審批結果辦結,並記錄審批信息,社保辦事處應在《佛山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申請表》或《佛山市三水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申報審批表》複核處簽署並加蓋社保辦事處的業務窗,資料流轉至綜合服務窗口;由於申請人原因造成資料不符的,由申請人辦事項所屬鎮(街)辦事處退回原綜合窗口,並通知申請人重新辦理。

辦理部門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受理地址

1、三水區行政服務中心:三水區西南街道同福路10號

2、白坭鎮行政服務中心:白坭鎮府前路23號

3、大塘鎮行政服務中心:大塘鎮大興大道中96號

4、雲東海行政服務中心:三水區雲東海大道大學路雲東海街道辦事處辦公大樓二樓

5、蘆苞鎮行政服務中心:蘆苞鎮龍坡一路1號

6、樂平鎮行政服務中心:樂平鎮府前路1號

7、西南街道行政服務中心:西南街河口車仔路18號

8、南山鎮行政服務中心:南山鎮逕口僑新路行政服務中心大樓

辦結時限

60個工作日

特別說明

1、身份證,需要複印正反面;

2、戶口簿,需要複印戶主及參保人頁;

3、農行賬戶複印件(銀行卡須提供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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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內容經佛山市禪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順德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三水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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