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傷痕累累的祁連山,他們應該負責!

祁連山,是我國西部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是黃河流域重要水源產流地,是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國家早在1988年就批准設立了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長期以來,祁連山局部生態破壞問題十分突出。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批示後,在中央有關部門督促下,甘肅省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情況沒有明顯改善。

2017年2月12日至3月3日,由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中央督察組就此開展專項督查。近日,國務院黨組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先後聽取督查情況彙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對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破壞典型案例進行了深刻剖析,並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責成甘肅省委和省政府向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3名負有領導責任的省級幹部和15名相關責任單位的負責人被嚴肅問責,其中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4名責任人被撤職。

2015年環境保護部通過衛星遙感監測對祁連山進行檢查的影像資料顯示,祁連山北坡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開發礦產資源等活動頻繁,破壞生態的問題十分突出。環境保護部自然生態保護司保護區處處長房志介紹:“2015年我們對10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用相對高新的衛星進行了專項遙感,發現了12個問題比較嚴重的保護區,公開約談其中6家,其中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就是第一家我們約談的。”

約談過後,甘肅省政府著手開始整改,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情況並沒有明顯改善,約談時提到的問題,很多沒有落實,有些違規的項目依然在運行。為此,在2016年底,中央環保督察組對甘肅省的生態環境進行了全方位的督查,發現舊的問題沒整改好,新的問題又暴露了出來。

“一個問題就是保護區裡面違規開發礦產資源的活動,第二個問題就是部分水電設施的違規建設和違規運行對生態造成的破壞問題,第三個問題就是祁連山保護區的周邊企業還有一些偷排、偷放汙染物,違規運行、違法運行的問題。”中央環保督察組甘肅組成員馬國林說。

祁連山處於甘肅青海兩省交界的地方,南坡在青海省,北坡在甘肅省。1988年,成立了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過去,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界限不很明確,到2014年,國務院正式劃定了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實驗區的界限。

但是,近幾年來,甘肅省並沒有嚴格執行這一法律規定。2017年初,中央電視臺記者深入祁連山腹地調查,發現了這裡環境被破壞的情況。

為了儘快扭轉這種違法破壞生態環境的局面,2017年的2月,中央決定由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中央督查組再次進駐祁連山,進行了20天的專項督查。通過督查組調查核實,保護區內有144宗採礦、探礦項目,其中有14宗是在2014年國務院明確保護區劃界以後違法違規審批延續的,涉及核心區3宗,緩衝區4宗,造成保護區局部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地表塌陷。同時,當地在祁連山區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高強度開發水電項目,共建有150多座水電站,其中42座位於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審批、未批先建、手續不全等問題,因水電站在設計、建設、運行中對生態流量考慮不足,導致下游河段出現減水甚至斷流現象,水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此外,周邊部分企業環保投入嚴重不足,汙染治理設施缺乏,偷排偷放現象屢禁不止。這次督查還重點就生態環境破壞背後的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對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進行了調查取證。

祁連山的生態位置如此重要,當地為何還要不惜以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違法違規審批運行這些項目呢?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王向晨說:“我們甘肅省是一個欠發達的省份,經濟增長對礦產、水電等資源的開發依賴程度比較高。生態環境保護,有向經濟發展讓路的傾向。體現在我們的監管上,必然會導致失之以寬、失之以軟。”

督察組認為,這些問題的產生,雖然有體制、機制、政策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上還是甘肅省及有關市縣思想認識有偏差,不作為、不擔當、不碰硬,在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作選擇,搞變通,打折扣,沒有真正抓好落實。

督察組認為,甘肅省有關方面對中央確定的“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新發展理念認識不深刻,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和眼前的利益,在立法層面存在為破壞生態行為“放水”的問題。例如:《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歷經三次修正,部分規定始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不一致。國家的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採藥、開墾、燒荒、開礦、採石、挖沙”等10類活動,而在《甘肅省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中,卻縮減為“禁止進行狩獵、墾荒、燒荒”等3類活動。

馬國林指出:“3種(活動)恰恰是這幾年很少發生的行為,而放水的7種行為恰恰是這幾年多的,比如開礦這些行為,以法規的形式予以保留。”

不僅如此,在《甘肅省礦產資源勘查開採審批管理辦法》裡,也存在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情況。甘肅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副廳長王忠民說:“我們自己違反了國家的規定,在實驗區、緩衝區設置了探礦、採礦,甚至在核心區也設置了探礦和採礦權。最為關鍵的問題是我們把國家的禁止改為了限制。”

不僅是省裡制定的相關法規給保護區內開礦“讓了路”,省裡相關部門在為化解過剩產能制定方案時,也為保護區裡一些煤礦的關閉“留了門”。“2016年2月,國發7號文印發,明確要求與保護區重疊的煤礦要儘快退出、關閉。我們沒有將這些煤礦全部納入2016-2020年去產能的方案裡面,只有3戶納入了。”甘肅省能源局局長孟開說。

督察組指出,在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甘肅省從主管部門到保護區管理部門,從綜合管理部門到具體審批單位,由於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不作為,亂作為,監管層層失守,以致一些違法違規項目暢通無阻,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規定名存實亡。

2015年9月,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林業局就保護區生態問題,對甘肅省林業廳、張掖市政府進行公開約談,甘肅省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約談整治方案瞞報、漏報31個探採礦項目,生態修復和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截至2016年底,仍有72處生產設施未按要求清理到位。

督察組認為,在祁連山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落實中,甘肅省普遍存在以文件落實整改、以會議推進工作、以批示代替檢查的情況,發現問題不去抓、不去處理,或者抓了一下追責也不到位,不敢較真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弄虛作假、包庇縱容。

中央對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專項督查過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被嚴肅問責,甘肅省6月制定了整改落實方案。到目前為止,保護區內礦權中,143宗已經停產停工,42座水電站中,33座已建成的水電站嚴格按要求下洩生態流量,並建好了實時在線監控和預警監督管理系統,另外,其他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工作也在進行當中。

房志表示:“自然保護區是生態保護的高壓線,紅線區,誰都不能動,誰都不能碰,真正保護好。我們下一步就是準備‘綠盾2017’專項行動,然後狠抓落實,敢於碰硬。”

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具有典型性,教訓十分深刻。如果經濟發展了,但生態破壞了,環境惡化了,那樣的小康、那樣的現代化,不是人民所希望的。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引以為鑑,舉一反三,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共進。堅決把思想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各部門要進一步轉變作風,勇於擔當、真抓實幹,緊盯生態環境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以釘釘子的精神一項一項抓落實、一件一件抓整改,不徹底解決決不鬆手,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任何時候都要記住,我們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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