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生态一流”让长春更宜居

长春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凝心聚力、克难攻坚,深入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使长春全市环保工作取得新进展。

改革开放四十年:“生态一流”让长春更宜居

蓝天白云成为城市新名片 全市环境质量逐年整体向好

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至12月13日,长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5天,其中优级117天,良级188天,优良率90.2%。

监测数据还显示,到今年12月13日,长春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2天。重污染天数仅1天,同比减少9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均值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7 %,其他5项污染物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各项参数浓度值均达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以来同期最好水平。特别是8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位列第七,成为8月份北方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这也是长春市有空气质量状况记载以来在全国的最好排名。今年以来,我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有记载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7年,全市9个国、省考核断面中,水质为优良等级的断面比例为44.4%,较2016年提高了11.1%。劣五类水体比例为55.6%,与2016年持平,其中刘珍屯、靠山大桥2个断面水质有所改善。地级以上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地下水8处点位符合考核要求。

经过两年多的治理,伊通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与2016年同期相比,2018年1-9月,伊通河杨家崴子断面(出城)COD和氨氮指标改善比例分别为48%和70%;伊通河靠山大桥断面(出境)COD和氨氮指标改善比例分别为11%和16%。饮马河靠山南楼断面COD指标改善比例为29%和-17%。

改革开放四十年:“生态一流”让长春更宜居

土壤环境质量本底较好。试点监测结果表明,居民区、公共绿地、文教区及其它敏感用地周边,土壤均未受到明显污染,长春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的情况,无疑似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其他环境质量状况。长春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市33家放射源应用单位611枚放射源,检查覆盖率100%,废弃源收贮率100%,辐射环境保持安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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