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商家故意拖延退貨將被嚴查嚴處

16日,國家工商總局網站發佈《關於開展2017年紅盾質量維權行動的通知》,其中明確嚴查嚴處“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退貨”等三類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加大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檢力度,處罰網絡銷售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以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小商店、小超市為重點,重點打擊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的商品,偽造產地、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及認證標誌等違法行為;從重處罰侵害老年人、兒童、嬰兒和孕婦、殘疾人等特定消費群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通知強調,按照《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重點嚴查嚴處三類違法行為: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要求;利用格式條款、通知和告示等侵害消費者權益;開展虛假和引人誤解宣傳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

通知稱,要充分利用官網、微博、新聞媒體等多種途徑,公開不合格商品信息,方便社會公眾查詢商品質量信息。

為確保執法行動取得實效,通知要求,各地要將抽查發現的不合格商品信息及時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質監部門。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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