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八
各行各業的選擇在這天開業
圖個吉利
吉安許多商戶為了“初八”的好彩頭
抱著僥倖心理燃放爆竹
吉州公安對此行為採取最強打擊力度
![「微吉安」罚罚罚!吉州公安一天开出5张罚单,为何?](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2月12日上午,吉州公安分局習溪橋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突然聽到吉州大道一家店面門口有很響的鞭炮聲,便立即趕到現場,現場地面上佈滿了鞭炮燃放的碎屑。
面對民警的詢問,該店老闆楊某蘭承認是自己所為。她向民警表示,初八開張營業,為圖個喜慶便一時心懷僥倖。隨後,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詢問調查,並進行了口頭教育,處以500元行政罰款處罰。
吉州公安在一天內開出五張罰單,
最大力度開展禁燃工作!
此外還有......
1、2月12日上午9時許,吉州公安分局興橋派出所查處了3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
2、2月12日上午11時許,吉州公安分局樟山派出所查處了
1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從全市禁燃工作開展以來,吉州公安加強禁燃宣傳和巡查,切實做到宣傳全覆蓋、無盲區,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廣大群眾對禁燃工作表示支持,希望家鄉環境變得更美好。
與此同時,公安機關不斷加大打擊力度,從除夕至大年初八,共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30餘起,獲煙花爆竹20餘件。
普法宣傳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依照下列規定進行處罰:
《吉安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和時段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在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和時段,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五百元罰款。
廣大市民朋友們
千萬別心存僥倖
違法燃放煙花爆竹
新年新氣象
為構建美好家園
我們共同努力吧
新聞熱線:0796-8242779
審核:龔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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