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八
各行各业的选择在这天开业
图个吉利
吉安许多商户为了“初八”的好彩头
抱着侥幸心理燃放爆竹
吉州公安对此行为采取最强打击力度
![「微吉安」罚罚罚!吉州公安一天开出5张罚单,为何?](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2月12日上午,吉州公安分局习溪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突然听到吉州大道一家店面门口有很响的鞭炮声,便立即赶到现场,现场地面上布满了鞭炮燃放的碎屑。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店老板杨某兰承认是自己所为。她向民警表示,初八开张营业,为图个喜庆便一时心怀侥幸。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询问调查,并进行了口头教育,处以500元行政罚款处罚。
吉州公安在一天内开出五张罚单,
最大力度开展禁燃工作!
此外还有......
1、2月12日上午9时许,吉州公安分局兴桥派出所查处了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2月12日上午11时许,吉州公安分局樟山派出所查处了
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从全市禁燃工作开展以来,吉州公安加强禁燃宣传和巡查,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广大群众对禁燃工作表示支持,希望家乡环境变得更美好。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从除夕至大年初八,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0余起,获烟花爆竹20余件。
普法宣传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在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段,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罚款。
广大市民朋友们
千万别心存侥幸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新年新气象
为构建美好家园
我们共同努力吧
新闻热线:0796-8242779
审核:龚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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