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同毅等10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同毅等10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1月25日,由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同毅、王宇航等10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一案在襄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襄城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同毅等10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指定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出庭支持公诉。由于该案犯罪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为提高庭审效率,1月18日,襄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解决了案件管辖、司法人员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程序性事项,并确定了庭审的举证方式。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同毅等10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王同毅多次以个人名义向被害人贾某某、丁某、孙某某等人高息放贷,为讨要“债务”,王同毅通过发放工资、刑满释放后给予经济补偿等手段网罗“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王宇航、刘杰、钱坤等人采取滋扰、纠缠、限制人身自由、泼油漆等方式非法讨债。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以被告人王同毅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王宇航、刘杰、钱坤为重要成员,被告人陈一群、李红良为成员的高息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王同毅指使下多次以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讨要债务,非法拘禁、随意殴打、追逐、拦截、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实施违法犯罪7起。该集团的违法犯罪行为使被害人产生了心理恐惧、形成了心理强制,并严重影响了他人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极大破坏,社会影响恶劣。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同毅等10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平台分组出示了书证、物证,依法对10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结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展开激烈辩论,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1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审核:朱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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