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一波!重點技術攻關項目申請開始了

2019第一波!重點技術攻關項目申請開始了

申請內容

為增強我市高新技術產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產業整體自主創新能力,突破關鍵零部件等產業發展共性關鍵技術,聚焦我市戰略新興產業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領域等瓶頸性關鍵技術,對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重點領域、優先主題、重大專項的關鍵技術攻關予以資助。

 

支持強度與方式

審批數量: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單個項目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審批方式:在我委網站掛出課題申請指南,然後以“單位申報、專家評審、現場考察、社會公示、審批機關審定”的方式確定承擔單位予以支持。

辦理條件

申請深圳市技術攻關項目資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深汕特別合作區內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鼓勵採用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模式聯合申報,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可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

(二)申請單位應當具有良好的研發基礎和條件(在深具備研發場地、設施、人員等條件)、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優秀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能提供相應的配套資金,企業自籌資金不低於申請的財政資助金額。

(三)項目負責人必須為申請單位的全職在職人員,項目組成員總人數的50%以上須在深圳購買社會保險。

(四)有合作單位的,應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書中填報合作單位名稱並加蓋合作單位公章。如果項目無合作單位,則明確填寫“無合作單位”;

2.合作協議中應明確牽頭申請單位和合作單位的研發內容分工、知識產權分配等相關內容;

3.牽頭申請單位資金分配比例不少於單個合作單位的分配比例。

4.申請單位可聯合深圳市外創新資源共同研發。深圳市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按深圳市財政資助資金有關管理辦法執行。

(五)本項目申報實行限項制,具體要求是:

1.同一個法人單位只能牽頭申報一項本批次重點技術攻關項目。

2.已列入科技誠信異常名錄的單位和人員,不得申報。

3.已承擔2018年第一批重點技術攻關項目的牽頭單位在項目驗收前不得牽頭申報本批次重點技術攻關項目。

(六)申請人應謹慎填寫項目申報書的人員信息、研發內容、技術經濟指標、經費安排等內容,申請書中內容將作為合同內容生成依據。項目一經立項,項目投入資金總額不予調整,市財政資金申請額與實際下達資助額之間的差額部分,由項目申請單位自籌資金補足。

(七)項目申報材料中擬取得的學術、技術及經濟效益等指標應嚴肅、科學,申報指標將作為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請各申請單位嚴肅對待。

(八)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報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

(九)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申報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十)項目實施期限為三年。

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

(二)2018年完稅證明覆印件;

(三)2018年財務審計報告複印件(2018年審計報告尚未完成的,可暫由2017年審計報告替代,最遲4月30日前補交2018年審計報告);

(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所籤誠信承諾書原件;

(六)50%以上項目組成員最近半年以上社會保險繳納憑證複印件;

(七)合作協議複印件;

(八)可以選擇提供知識產權證(包括專利和軟件著作權,證書有效期應在項目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2月15日之前)、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省立項計劃文件、廣東省企業科技特派員派駐協議書等證明材料複印件。

以上材料必須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提交電子版,同時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複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A4紙正反面打印/複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膠裝成冊。

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時間:2019年1月15日-2019年2月15日(截止至18:00)。

書面材料提交時間: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辦理程序

項目徵集——發佈課題——申請人網上申報——提交紙質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專家評審——集中答辯——現場考察——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主管部門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主管部門共同下達項目資金計劃——申請單位與市科技創新委簽訂項目合同書——撥付資助經費。

辦理時限

結合受理情況,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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