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岳雲鵬等演員信息被賣有何評價?

李蘭頌


2019年2月15日,德雲社發佈聲明稱,旗下多位藝人的住址、行程等信息被多次洩露、傳播及售賣,嚴重侵犯了藝人的隱私權,將針對上述侵權行為,委託律師依法維權。其時,律師建議網友理性追星,切勿購買他人個人信息。

該聲明發布後,仍有人公開出售岳雲鵬、張雲雷等德雲社演員的個人信息,無論是身份證號碼還是家庭住址、航班信息均可提供,只需100元就能獲得一名演員的“打包信息”。不少明星就此提出維權,但這一現象始終屢禁不止。

這裡要問,什麼時候,中國大陸正式場合公開發布的信息稱“演員”為“藝人”了?國家一級演員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國家二級演員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國家三級演員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藝人呢?港澳臺一一這樣叫。

此外還有,什麼時候,售賣他人信息出現如此特殊人群?有名者和無名氏的個人信息一樣重要,沒有誰的個人信息更加明顯重要。有消息披露說,張雲雷等藝人住址信息也可以打包購買。“身份證加住址,打包價100元。”

無論德雲社所發聲明以“藝人”自稱,還是相關報道隨之以“藝人”相從,面對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問題,必須在基本概念和受害主體等方面,站穩腳跟,端正態度,本是大眾一員,要為大眾服務,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來。

聲明就聲明得更加響亮、開明、大方一些,也站在同樣會受傷害的“粉絲”一方想一想,在聲明中帶上一句半句。受傷害的“粉絲”一條個人信息被售賣2元錢,“明星”打包個人信息被交易100元錢,受到危害的程度卻完全一樣。


李蘭頌


首先,我對買賣名人信息這種行為持否定態度,這是不文明不健康低級趣味甚至違法的行為,德雲社及各位名人維權的行為是正當的,無可厚非。

其次,我更關注產生這種行為的土壤:追星或獵奇。追星由來已久,非一日之寒,剷除這種低級趣味,需要綜合發力,在全社會樹立正確的“名星”觀,應該樹立英雄,科學家等為名人,而不是德雲社藝人之類。關於獵奇,要剷除買賣名人信息的利益鏈條,關鍵是各類媒體不能刊載這種花邊新聞,讓這種信息沒有市場,也就沒有買賣了。


手機用戶59683866004


首先,發佈信息的人肯定是違法的,此次事件也是考驗中國對網絡上隱私保護的執行力度。其次,做為當紅明星,怎麼保護自己及家人的隱私也是個令人頭疼的問題,畢竟只有明星的隱私才會有那麼多的關注度。


大連猛獁


人要出名應付的代價……


喜歡做喜歡的事


正常,信息化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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