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高速公路橋樑分隔間隙墜亡更需要“正確宣傳導向”

春運的熱潮還未褪去,不幸的事故卻接連發生。2月10日5時12分,因路面結冰溼滑,嶽武高速下行線安徽安慶段44KM處發生23輛車多點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事故5名死者當中有4人為躲避追尾,站在中央護欄支護架上,因結冰溼滑不慎從橋樑中央分隔帶間隙墜落身亡。

同樣是今年春運期間,1月28日晚7時許,在咸寧通往武漢方向的武深高速上,三名春運返鄉人員先後從擁堵的車流中蹊蹺消失。後來,救援人員在距離橋面十多米的高架橋下發現這三人,令人惋惜的是,其中兩人已經死亡。

近年來,接連發生駕乘人員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緊急避險時,不慎從高速公路橋樑中央分隔帶的分隔間隙墜亡的事故。高速公路橋樑分隔帶間隙問題越發引人注意。

防止高速公路橋樑分隔間隙墜亡更需要“正確宣傳導向”


存在間隙是結構需要

據瞭解,我國高速公路的橋樑為了保證結構的穩定性、控制工程質量和養護維修,往往會左右幅分離。看上去是一座橋,其實是左邊一座橋、右邊一座橋。尤其在我國南方或者山區,地形條件限制,整體式橋樑沒有空間實現。

中國公路學會橋樑和結構工程分會秘書長、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趙君黎告訴記者:“高速公路的常規橋樑一般都設計成分離式橋樑,上下行各一條,中間設置50至100釐米左右的空隙,可以避免兩幅橋相互影響(橫向受力),保障了橋樑結構安全。”

防止高速公路橋樑分隔間隙墜亡更需要“正確宣傳導向”

違法行為不作為工程設計依據

目前,常見的橋樑中央分隔帶間隙一般不會超過1.5米,有的高速公路將其封閉起來栽花種樹,有的安裝防眩板,有的在護欄上設置相對比較矮的隔離網。具體如何處理,按照設計單位的設計執行。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高速公路橋樑中央的是護欄,是用來防車撞的。因為高速公路是專供汽車行駛的最高等級的公路,法律禁止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因此,高速公路上不存在為行人設計防墜落的欄杆一說(混合交通的除外)。

可見,高速公路橋樑中間的護欄設置功能是防止車輛衝撞至路側,護欄是一種交通安全隔離設施,禁止任何人翻越。

目前,我國高速公路橋樑設計主要考慮車輛安全,而未考慮人員行走的需求,也未考慮車輛在左側停靠避險的情況。

“高速公路是專供汽車行駛的專用公路,和一般城市道路不同,禁止行人進入,所以沒有考慮行人通行、穿越的需要。橋樑上安裝護欄的目的是防車撞。當護欄受到撞擊後,間隙的存在可以為護欄變形、位移提供空間。若有行人在間隙避險、翻越,會更加危險。此外,因為不符合中國行駛習慣,若在高速公路左側設置應急車道和避險區域會更加危險。”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設計院副總工程師郭騰峰如是說。

防止高速公路橋樑分隔間隙墜亡更需要“正確宣傳導向”

正確宣傳引導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手段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因發生人員從高速公路橋樑分隔帶間隙墜亡事件,個別省份開始在橋樑分隔帶間隙加裝防墜網。然而,事實證明,這些防墜網根本沒有起到作用。主要是金屬防墜網會因為車輛行駛產生的振動而變形,進而導致固定螺栓鬆動、脫落,起不到防墜落的作用,反而影響了橋樑養護和結構安全。據瞭解,個別省份已經拆除了這些防墜網。

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總工程師包琦瑋表示:“高速公路橋樑部分路段架設路側防拋網是有要求的。一般是為了避免拋物影響到附近的高鐵和高速公路,防止造成事故。如果為了違法翻越而在橋樑中間設置防墜網的話,則需要全線設置,那麼這個代價是包容違法行為的,是得不償失的。”

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林鳴表示:“人行橋、混合通行橋、高速車行橋、鐵路橋等,在防護方面都有規定和標準,全世界可能都相差無幾。中國高速公路已經超過13萬公里,城市高架橋也數以萬計。分離式公路橋是否需要對分隔帶採取防護,以及如何防護,可能是一個風險概率問題。通過概率評估、數據分析,可能才能得出比較合適的處置辦法。”

“從目前來看,路橋設計要考慮各種風險事件出現的概率。但太小的概率事件,一般難以進入規範要求中。”趙君黎表示:“橋樑設計宏觀都有安全規定。操作層面,沒有考慮堵車時,乘車人下車並在橋上活動的安全。高速路以車為服務對象,間接服務車上人員,但未考慮車上社會非專業人員在橋上發生的危險行為。為極小概率事件設立安全設施,需要社會、政府、業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相比之下,通過大力宣傳普及交通安全知識、增強執法和管理力度,可能會取得更好的效果。”

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李正熔也表示:“所有的所謂的安全都存在失效概率。從橋樑中央分隔帶隕落事件看,是橋樑結構不安全概率發生了,還是人的不安全行為概率發生造成的?比如是否應該有其他躲避交通事故的安全方式。如果明知不安全還去冒險的話,就是人的問題,而不是建築安全涵蓋的小概率問題。該個人承擔責任的部分應由個人負責,橋樑設計和養護只能保障相對安全,無法滿足極端狀況。因此,面對這類事故,還需要道路使用者提高安全意識及防護技能。”

北京司法鑑定業協會建設工程質量鑑定專業委員會委員陳宏雲提出了另外的思路,他指出:“現在一些地方的交通事故處理宣傳引導語言存在一定誤導,例如‘發生交通事故後,司乘人員立即到護欄之外避險’。這些宣傳語缺少依據,而且只在公路路基段成立,在公路橋樑段不可行。近年來,質疑宣傳標語不科學、有誤導的司法案例時有發生。目前,最有效的方法是,有關部門準確把握道路設計的科學性,合理宣傳引導,廣而告之,合理使用高速公路和橋樑隧道,區別對待公路路基段和橋樑段。在公路橋樑段發生追尾事故後,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合理的避險措施,要像宣傳‘發生火災不輕易跳樓逃生’一樣,讓不冒險翻越橋樑護欄成為常識。”

安全大於天。每個公民首先必須樹立交通安全意識,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隨意行走,不要翻越隔離設施。其次,相關管理部門也應當讓每個司機瞭解高速公路安全駕駛規則,做到警鐘長鳴。

總之,“安全”永遠在路上,安全意識和文明駕駛行為必須根植於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


本刊記者 / 王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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