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被城管抽梯墜亡 網友怒:城管寫檢討,業主被刑拘,真有意思

在一企業三樓頂違規廣告牌拆除中,該區城管執法人員將違規施工所使用的梯子從現場帶走暫扣,一違規施工人員在自行爬下樓時不慎墜亡,涉事的相關人員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故意殺人罪?看具體情況:人站在梯子上的時候你去抽可以是故意殺人;但人站在相對穩固的平臺上,抽掉梯子更可能是非法拘禁,死亡結果本質上還是被害人自陷風險造成的。明顯的過失致人死亡,哪來的被害者自陷風險?因為爬下來有危險,被害人可以選擇呆在平臺上求救。不爬下來等著被凍死?過失殺人已經算輕了,考慮到天氣原因,故意殺人都不過分,城管把梯子拿走,就已經把工人置於非常危險的境地,這不叫非法拘禁,比如你在汗蒸房,外面人把門鎖死,裡面的人悶死了,一樣的犯罪模型,你覺得只是非法拘禁?看了下視頻,長沙這個天氣在二樓樓頂呆一個半小時你覺得危機到生命了嗎?和關在汗蒸房裡還是不能等同的吧,更說不上故意了,這種狀況完全可以等待救援啊。

工人被城管抽梯墜亡 網友怒:城管寫檢討,業主被刑拘,真有意思

可以理解這為故意殺人嗎? 有什麼不能等人下來了,再把東西收了。以執法之名謀害命之事 。

網友:城管寫檢討,業主被刑拘,真有意思。

第一,不要地域黑,壞蛋哪裡都有。第二,不要黑城管,城管做為一個人群並非都是壞蛋。第三,企業主有責在先,甩手難逃。但是,但可是,可但是,這一波城管可真夠狠的,上房抽梯,置懸空者於死地,不嚴加處置難平民憤,都是血肉之軀,都是爹生娘養,又是打工幹活的平民,給一條活路嗎?大過年的,工人家裡怎麼過?

工人被城管抽梯墜亡 網友怒:城管寫檢討,業主被刑拘,真有意思

在我們這裡違規就是沒跟城管‘’打招呼‘’,如果事先‘’溝通‘’好了,城管會開一輛行政執法的車子在施工現場停著,坐在車裡看風景。反之,結果如上……

從不作為到亂作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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