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贊交警“李雲龍”,理性亮劍不懼閒言碎語

2018海安最帥交警”的話題在微博上火了。據人民日報報道,日前一段交警硬氣執法的視頻在網絡上熱傳,獲得網友的點贊,還有網友評論稱:他不就是“李雲龍”嘛!

在視頻中,江蘇海安交警在檢查中發現一輛車輛脫保,要依法扣留車輛,違法行為人頓時不滿,對交警提出質疑,並拿出手機拍攝。這時,一位陶姓警官挺身而出,先是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然後不懼違法行為人的叫嚷威脅,嚴正告訴對方:“怕你,我這帽子就不要戴了,我這工作就不要乾了。”

這篇以《媒體:"李雲龍式"執法的硬氣 背後是規範執法的正氣》為題報道的新聞視頻中,違法人員是因為車輛脫保被查。

怒贊交警“李雲龍”,理性亮劍不懼閒言碎語

每天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如此之多,任何人也不能保證自己的車可以不出任何事故。因此,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每天交警都會在路上執法,每天都會有人違反交通規則,類似的脫保車輛肯定也不止這一輛。這條新聞的關注度非常之高,究其原因就在於交警執法的規範和言語的理性。

在這條視頻中,違法人員一再強調自己是癌症病人,似乎生病已經變成了違法的理由。而交警也沒有無視他是一位病人的現實,一再告訴他:“你是癌症病人,我們可以酌情減輕處罰。”

但是這位自稱是“癌症病人”的違法人員,並不因為交警的理性執法,就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是一個勁兒地糾纏,伸手搶奪交警手中的物品,並且:“你是哪個區的?你的名字、警號是什麼?我要投訴你!”

其實,這位理性執法的陶警官一開始就亮明瞭身份,此時他並沒有因為違法人員的無理糾纏而發火,十分明確地告訴對方:“我是在執行公務,請你配合,至於說我個人,連我的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都可以給你,沒關係。你威脅我沒有用,如果你一威脅我就怕了,那我的工作就不用做了,這個帽子我就不要戴了。”接著陶警官報出了自己的家庭住址,自己所屬的部門,沒有絲毫的畏懼。

並且告訴對方:“請你收拾好車上的貴重物品,這輛車我們要依法扣留。”

或者是這位“癌症病人”想用激烈的言語激怒陶警官,因為視頻一直在拍攝,他可能想要拍到警察被激怒後的不當行為,以便斷章取義地發上網去引起眾怒。當他說出更加難聽的話:“你就是一個交警,你要想想後果,你會有什麼下場!”也並沒有取得他預想的效果,陶警官很理性地接著他的話頭說:“你也要問問你自己有什麼下場,你現在是什麼病,你該怎麼說呢?說話要留口德。”

當“癌症病人”進一步糾纏說:“我要把視頻傳到網上去。”陶警官說:“你可以傳上網,我們接受監督。但是不接受惡意炒作,否則你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現在有很多人有錯誤認識,認為如果自己是弱勢人群,自己是病人,人家就應該對他一讓再讓,法律就應該對他網開一面。

還好他遇到的只是理性執法的交警,如果遇到和他一樣的人,那不是要當場就發生更大的爭執,甚至出現更大的麻煩。有時候,兩個人因為一點點小事就爭吵不休,就武力相向,甚至於鬧出人命,也是屢見不鮮的。

筆者不知道視頻的上傳者是不是那位“癌症病人”,如果是的話,那這段視頻的上傳正好是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顯然,在任何時候,無理取鬧都不會得到公眾的同情。不管你的病嚴重到什麼程度,都不是你違法的理由,更不是你違法被查還要無理取鬧的理由。

公眾雖然對警察亂執法深惡痛絕,但是對規範執法的警察,公眾肯定是會“怒贊”的。不要因為自己違法了,就一再地去找各種理由躲避懲罰,規避違法成本,也不要想著激怒警察,以便斷章取義,讓公眾在不明真相的時候,認為你的違法是情有可原的。

警察一次嚴格的規範執法就會走紅網絡,也說明公眾對警察的規範執法,是非常理解的,也是肯定和支持的。

我們可以這麼說,查出車輛違法脫保,一段視頻卻讓一位交警成了網紅,是警察的規範執法贏了,贏得了公眾的讚譽。

要形容這次交警規範執法的話,絕對是:“硬氣又不失規範、嚴格又不失人情”。如果警察在執法時都是這樣的行為規範,如果警察執法規範成為常態,都是依法辦事,不依人情辦事,“仇警”一詞就會消失,那就是百姓的大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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