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姝威向監管“開炮”:董明珠有錯,美的不該罰?

中新經緯客戶端2月11日電 2月11日,春節假期結束後第一天,新任格力電器獨董的劉姝威突然發文向監管“開炮”,監管警示函為何只給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而不給美的集團董事長方洪波?


劉姝威向監管“開炮”:董明珠有錯,美的不該罰?


圖為董明珠。中新社記者 侯宇 攝

此前因涉嫌違規披露公司業績信息,董明珠於1月31日收到了廣東證監局的警示函,要求其規範對外發布信息的行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劉姝威“開炮”:是否選擇性執法?

就在外界認為上述事件告一段落之時,11日,劉姝威在個人微信號發佈《嚴格監管 嚴格執法》一文,質疑廣東證監局存在選擇性執法問題。

劉姝威稱,據多家媒體報道:“2019年1月12日美的集團董事長兼總裁方洪波在2019中國製造論壇上透露,美的集團2018年預計稅前利潤超過260億元,再創新高。”1月15日美的集團發佈《2018 年度業績預告》。按照廣東證監局發佈〔2019〕6號《警示函》,方洪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和第四十五條。

“如果廣東證監局給董明珠發《警示函》,而對方洪波的行為不發《警示函》,那麼,廣東證監局是否選擇性執法?”劉姝威發問。

文中,劉姝威列出了監事函中提到的法規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佈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佈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董事會秘書負責辦理上市公司信息對外公佈等相關事宜。除監事會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形式發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非經董事會書面授權,不得對外發布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

劉姝威向監管“開炮”:董明珠有錯,美的不該罰?

但在劉姝威看來,關於廣東證監局發佈〔2019〕6號《警示函》,有兩個原則問題必須有明確答案:

第一、公司董事高管是否有義務向股東大會報告業績預期?

第二、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和第四十五條的是向股東大會上報告公司業績預期的董事高管還是擅自向媒體發佈股東大會內容的股東?證監局應該處罰誰?

她認為,上述兩個原則問題關係到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股東和媒體的行為準則,關係到中國證券市場的風氣和社會風氣。

“中國證監會和廣東證監局必須對上述兩個原則問題給出明確的答案,否則,廣東證監局發佈〔2019〕6號《警示函》作為具有示範性的案例,將使全國上市公司無所適從。”劉姝威希望,廣東證監局能夠對警示函涉及兩個原則問題給出正確答案。

時間回到1月16日,當天下午舉行的格力電器股東大會當中,董明珠提前公佈了格力電器業績預測。董明珠表示:2018年,我們預告要實現2000億的營收。我擔任兩屆,實現銷售收入9209.8億元。關於淨利潤,董明珠稱,2018年格力電器稅後淨利潤260億以上。

由於“口無遮攔”,深交所17日晚對董明珠下發關注函,函件稱,公司董事長董明珠1月16日下午在股東大會上發表了“2018年稅後利潤為260億元”等有關公司業績的言論,而公司當日晚間才對外披露業績預告公告,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請公司嚴格規範董監高對外發布信息的行為。

而公司董事會秘書望靖東表示,董明珠透露業績消息時股市已經休市,其行為不構成信披違規。

曾“懟”劉士餘 怒斥賈躍亭

公開資料顯示,劉姝威,1952年出生,現任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企業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格力電器獨立董事候選人。198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師從著名經濟學家陳岱孫和厲以寧,為金融方面的知名學者。

1月16日晚間,格力電器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劉姝威成功當選格力電器獨立董事,由此多了一份新“兼職”。

近年來,劉姝威每每發文都會在網絡平臺上引發軒然大波。2015年6月,劉姝威曾炮轟樂視網,質疑賈躍亭鉅額套現,並指出樂視網經營狀況出現問題等;2015年末的“寶萬之爭”,劉姝威質疑寶能收購萬科資金來源。

2018年1月,劉姝威又發公開信喊話上屆證監會主席劉士餘,在她請求證監會命令鉅盛華清盤之後,萬科A大跌5.73%,市值蒸發二百多億。彼時一度成為輿論關注焦點。(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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